河湖管理范围内禁止哪些活动?
2022-05-25 15:40   审核人:

答:(一)修建围堤、隔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等建筑物、构筑物;

(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

(三)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四)在堤防和护堤地上进行建房、开渠、打井、挖窖、建坟、存放物料以及开展集市贸易等侵占河湖渠及水利工程的活动;

(五)损坏河湖渠及水利工程上的防汛设施、远程监控设施、水文监测和测量设施、标志桩以及通信等附属设施;

(六)排放、倾倒有毒有害物质以及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等。

(七)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打井、爆破以及从事其他严重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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