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另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的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患职业病的职工,应当提供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存在精神障碍的应当提供有效的精神病诊断证明及相关治疗材料;其它能反映伤病情的音视频材料等。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H28窗口(县区职工到所在县区人社局经办机构办理)
咨询电话:0539-860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