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条件
1、补助对象: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
2、危房条件: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经鉴定符合C级或者D级危房标准
二、流程
1、农户自愿向村委提出书面申请。
2、村民会议集体评议,然后公示。
3、乡镇政府入户审核
4、县级审批
5、镇、村、户三方签订危房改造协议
6、建设实施
7、房屋竣工验收
三、需要提供材料:
1、填写“沂水县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审批表”。
2、户主书面翻建申请,并加盖村委公章。
3、户主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索引、户主页复印件1份)。
4、户主土地证明材料(集体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房屋证明材料(复印房产证、房产平面图)1份。
5、一户一宅证明材料(由村委提供,确属一户一宅,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
6、村两委、全体党员会议记录复印件1份(必要时查看影音资料)。
7、公示照片1张(村两委、党员会议通过后,结果在公示栏张榜公布,并照相洗出纸质照片,照片要求:字迹清晰,必须体现出公示栏背景)。
8、申请户提供危房照片纸质版3张(正面1张、危险部位2张);
9、管理区入户核实的同时对危房全貌(户主站屋前,)以及局部危险部位拍照,标明户主姓名,电子版交乡建办。
10、谷歌地图翻建(修缮)户定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