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海海关委托,定于2009年8月19日14:00在上海市大木桥路108号4楼举行物资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木炭、各类酒、服装、面料、电子零件、汽车零部件、电话机、工艺品、乒乓板、太阳眼镜、照相机、镜头、摄像机、笔记本电脑、液晶显示器、废灯管、增光片、废皮带输送机、废强制给气系统、轴承、电机等物资。
二、咨询日期:2009年8月11日—2009年8月18日 9:00—17:00(法定休息日除外)
三、联系电话:64036622*2061 施小姐 64186370 李先生
四、看样时间:竞买人凭本公司《看样单》在规定时间内前往仓库看样。
五、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在拍卖会前持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入场。
3、本场拍卖会保证金1万元,以票据支付的须于拍卖前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