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深圳海关获悉,近日,该关侦办的首宗涉毒、涉枪案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9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主犯袁某犯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某犯贩卖、制造毒品罪,以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某斌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某犯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据了解,2007年12月29-30日,深圳海关联手香港海关经过近4个月的缜密经营,成功开展代号为“天剑”的缉毒行动,破获了一个涉及台湾、香港和大陆的跨境走私、制贩毒团伙,行动当天双方共缴获“伍仔”(尼美西泮)、“冰毒”(甲基苯丙胺)、“K粉”(氯胺酮)、摇头丸、咖啡因等各类毒品19.2千克、易制毒化学品2436克、仿美国柯尔特式手枪和自制手枪各1支、子弹55发、制毒工具及管制刀具一批,抓获袁某、李某、李某斌、周某等涉案人员17名(其中香港人4人),并摧毁2个国内毒品销售网络和5个制造、藏匿毒品窝点。该案是深圳海关破获的首起涉毒、涉枪案,也是海关总署缉私局二级挂牌督办案件。
据深圳海关有关负责人介绍,刑事制裁是对付走私犯罪最严厉也是最有威慑力的手段,充分利用这一手段不仅能够在相当程度上威慑其他准备走私的不法分子,使其抑制犯罪心理、终止犯罪行为,而且能有效惩罚、教育走私犯罪分子,使其不再犯罪。毒品不仅损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而且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国家的安危,阻碍国家经济发展,给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和谐社会建设带来严重影响,因而对毒品走私分子予以刑事制裁尤为重要。在该案侦办过程中,深圳海关缉私部门强化证据意识,做好证据的收集、审查与固定工作,仔细、严谨地求证,使收集到的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最终将9名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近年来,该关缉私部门积极运用风险布控,适时组织专项行动,完善现场毒品快速检测,充分利用查毒设备和缉毒犬,同时拓展与境外海关和警方的信息交流与执法合作领域,开展好口岸现场查缉毒品的“阻击战”和对情报经营的毒品走私团伙的“围歼战”,提高了查缉走私毒品能力和工作效能,同时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及时全面地收集案件证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使相关案件和犯罪分子得以顺利移送起诉,达到刑事制裁的目的。据统计,仅2007年以来,该关侦办的毒品走私案件目前共有59宗获判,78人受到刑事制裁,其中15人被判死刑,有效震慑了关区毒品走私分子。
(深圳海关 彭海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