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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基层反走私工作培训会议在济宁举行
2014-08-13 16:55   审核人:
 4月23日至24日全省基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培训会议在济宁市泗水县举行。省打私办专职副主任王金銮同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崔洪刚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贺雷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李国山同志出席会议。十七市打私办主任参加会议。会上,济南、青岛、淄博、济宁、威海、日照、菏泽七市打私办作了典型发言,汇报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体会认识和开展基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做法,会议还表彰了2008年全省反走私信息报送先进单位。

 

   省打私办专职副主任王金銮同志作重要讲话。

    各地市打私办主任参加会议。

这次会议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总结了我省开展基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了当前全省基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各级打私办要明确目标,创新思路,继续深入持久地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省打私办专职副主任王金銮同志对下一步开展基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加大对基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力度。各级打私办要结合阶段性工作实施,有计划地组织各缉私职能部门开展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调研活动。通过调研,掌握真实情况,加强对基层反走私综合治理有关政策和法规制度的研究,对有关工作及时作出调整安排。二是要下大气力抓好反走私宣传教育。反走私宣传教育不仅是为了增强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更重要的是营造良好的反走私社会执法环境。打击走私重在预防,真正靠走私发财的犯罪团伙要坚决打击,而对生产型企业的法人走私则要区别对待。对确因不懂法律法规而发生的走私违规案件,要视情依法处理,切实处理好打击与保护、惩戒与教育的关系。三是要切实负起协调各方的职责。打私办要自觉地把五项职能贯彻落实到当参谋、出主意、抓协调、促落实的各个方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进出口企业等协作单位相关工作的沟通和协调,带头贯彻执行《省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联系配合制度》,在案件移交、信息交流、联合执法以及重大案件联合督办、重大问题联合调查、重要情况相互通报等方面,切实担当起协调各方的职责。四是要重视抓好基层反走私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近两年下发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7]7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基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0号)、《山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考核标准》(鲁综治办[2009]8号),都是基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重要的指导性文件。对这三个文件,务必要认真地学习和领会,并结合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目标细化、量化和责任分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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