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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使外甥走私象牙 一男子获刑两年半
2014-08-13 16:25   审核人:

  2007年,我们曾经报道过一名男子因为携带半截象牙入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时隔两年后,指使这名男子走私象牙的詹瑞文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25日下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被告人詹瑞文是广东省潮安人,今年50岁。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1月,在泰国经商的詹瑞文明知象牙为禁止进出境物品,在得知同在泰国的外甥詹楚富将要回国的情况后,把一截用报纸和塑料层层包裹的象牙交给詹楚富,让他藏匿在行李箱中携带回国,再把象牙出售赚取差价,同时交代詹楚富如果被海关查获,就谎称是詹楚富爷爷去世后留下的,带回国是为了留作纪念。
  2007年1月24号,詹楚富携带象牙从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入境时,被海关工作人员当场查获。同年5月,詹楚富被法院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今年初,被告人詹瑞文归案后自愿认罪。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詹瑞文指使詹楚富将价值7万余元的象牙制品携带入境的行为,已经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法院依法判处詹瑞文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记者:张立峰 周赞马    文章来源:厦门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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