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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破获近千万走私大案 主犯获刑12年
2014-08-13 16:25   审核人:

  近日,笔者从湛江海关获悉,该关成功侦破一起案值约996万元人民币,走私塑胶原料约300吨,涉税约203万元的塑胶原料走私大案。主犯肖某某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借壳外商独资企业走私
  据了解,2007年年初,茂名建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经营加工贸易业务的名义,向湛江海关申领了2本合同项下进口塑胶原料数量为3000吨的《进料加工手册》。然而,海关对该公司进行核查时,却发现使用手册进口的塑胶原料数量、规格和品种与库存均不相符,进口塑胶原料存在短少的现象。
  海关缉私警察在核查中发现,该公司仓库中现存的塑胶原料多为劣质、低价的国产再生原料,而且厂房简陋、机器设备破旧、进料加工制成品也是经过简单加工生产的简易塑料盒。
  海关缉私警察全面清查后发现,茂名建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份,是一家租用化州某公司厂房而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但该公司注册登记使用的资料均为伪造,所谓外商独资企业的外商、法人代表、总经理,不过是借用了香港某一黄姓居民的身份资料,而该居民对自己的“外商独资企业”竟然一无所知,公司从业者名单所列各人都是借用他人名义。其申领海关进料加工手册所用资料也都是经过精心策划和伪造。
  随即,缉私警察又对该公司经营账户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该公司成立后从未使用过此账户进行过生产经营,根本没有任何购汇、付汇、核销的情况发生。该公司通过借用外商独资企业的身份,以进料加工为幌子,以伪报贸易方式为手段在实施走私犯罪。
  半年偷逃税款203万
  经过缜密侦查和布置,“肖老板”进入了缉私警察的视线,并于深圳某地落网。
  据悉,2007年3到4月间,肖某某伙同他人共同出资,伪造资料注册成立了主要用于走私犯罪的虚假外商独资企业―――茂名建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为名,骗领海关加工贸易手册,使用该公司两本加工贸易手册从深圳皇岗口岸替他人将存放于香港的一般贸易货物:有机色粉、ABS塑胶粒、PC塑胶粒等塑胶原料约300吨,伪报成加工贸易货物免税报关进口,并在深圳布吉某仓库,将进口塑胶原料拆柜换车转交给货主,并按1800元/吨的价格向货主收取佣金牟取暴利。
  据统计,在茂名建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成立短短的半年时间里,肖某某共走私塑胶原料约300吨,偷逃税款约203万元。2009年5月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茂名建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走私塑胶原料案”作出一审判决,肖某某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记者/崔财鑫通讯员/庞宇明钱辉)
  转自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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