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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360274559/mzj/2020-0000069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慈善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开展2019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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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民政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临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蒙山旅游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接省民政厅紧急通知,要求尚未开展2019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的市尽快启动,为确保这项工作圆满完成,现要求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鲁财税〔2018〕44号文件精神 请各县区民政部门认真学习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和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鲁财税〔2018〕44号),切实领会通知精神和上级要求,明确相关工作程序,抓好贯彻落实。 二、扎实做好2019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推荐工作 请各县区民政部门按照鲁财税〔2018〕44号文件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并征求同级财政局、税务局意见后,形成专门推荐报告,加盖民政、财政、税务三部门公章后,连同《情况表》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送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报送后请专门电话确认,避免耽误工作。不推荐报送县区要写出书面说明,并经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市民政局慈善社会工科。 三、相关要求 (一)要规范书写推荐报告。推荐报告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拟推荐的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概况(包括成立时间、规范性称呼、业务主管单位、人员构成、财政状况等)、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近三年来的活动收支情况、行政处罚状况、社会组织评估情况等)、有关推荐结论(县级民政、财政、税务三部门联合审定)等。 (二)要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请各县区务必于12月25日上午10:00前将三部门的联合推荐报告及《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情况表》等材料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送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逾期不予受理。市民政局将填写《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汇总表》,并提请市财政局、税务局再次联合确认,确认无误后统一报送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联系人:鞠高峰,韩力达;联系电话:7200933。
附件:《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鲁财税〔2018〕44号)
临沂市民政局 2019年12月22日 |
附件【鲁财税2018年44号.pdf】 附件【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情况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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