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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民政局 | |
公开目录 | 慈善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08/23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民政局推进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慈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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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规定,强化慈善活动监管,临沂市民政局积极推进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慈善”。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慈善组织(基金会)88家,其中取得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13家,全市共有取得公益性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22家。慈善组织2023年度募集慈善捐赠款物3.8亿元,发放慈善支出款物3.2亿元。 一是动员部署响应。2023年度印发《临沂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临沂市“阳光慈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部署安排;2023年度10月27日,组织召开慈善社工工作推进暨慈善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会,带领民政部门和慈善组织共160余人,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强化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意识,切实做到公开内容清楚、公开方式清楚。同时,通过系统现场操作演示等,确保信息公开有效和准确。 二是落实年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临民函〔2024〕11号),3月31日,全市应参与85家慈善组织(基金会)已全部完成年报工作,年报完成率100%,均已在“慈善中国”平台和民政部门官方网站完成公示。 三是依法监督管理。印发《关于推进“阳光慈善”工程开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民政部门专项检查,切实做到慈善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分类有序推进整改,提升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质量。 四是宣传引导推介。采取中华慈善日集中宣传、奖励表彰等多种形式,开展《慈善法》普法宣传和先进慈善典型宣传,发放宣传册1.1万张。在临沂日报、市广播电视台等开设慈善专版、专栏,同时依托楼宇广告屏、公交车体广告等载体,常态化普及慈善法律知识,宣传慈善义举,推介慈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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