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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11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0】64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各项实施举措,以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为引领,围绕权利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立足试点探索,积极推进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水平。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需求导向,发挥实效。紧密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生态环境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环境保护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2.注重上下衔接,标准先行。紧密对接上级部门制定的政务公开标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适用性广、科学性高、操作性强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使试点工作少走弯路、早见实效。

3.强化工作协同,形成合力。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协调指导下,我局会加强工作协调和推进,积极开展业务工作。

4.实现点面结合,整体推进。既要按时保质、高水平完成试点任务,又要适度超前、敢于创新,形成亮点突出的工作局面,不断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提升。

(三)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编制完成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事项信息,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对照生态环境部确定的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抓好标准指引的落实工作,推动全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再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编制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保护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部门实际、权责清单以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内容,在市政务公开指导下,制定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政务公开事项产生的信息应与生态环境部标准指引中要求的事项公开发布平台渠道相符合,公开的事项在承诺发布的平台渠道中均能精准链接、查阅到对应信息。参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标准指引目录格式,梳理、细化我局政务公开事项,制作形成清单,目录中每个公开事项按照上级要求至少应包括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 9个方面要素。

(二)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加强对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拟定公文时要提出公开属性建议;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等字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度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运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的规范化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 号)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同时发挥好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公开平台作用,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和影响力。

)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在编制标准目录体系的基础上,明确不予公开的范围,要做到事项具体、依据充分、更新及时。持续创新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丰富活动方式,让人民群众全方位感受基层政府运转流程,增强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我局会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推进下,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成立机构专班,确定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并抽调若干精干工作人员,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协调调度、核查核验;明确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我局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二)加强工作交流。我局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会及时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沟通交流,寻求业务指导。

(三)广泛动员宣传。按照试点工作开展的各项任务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网站、媒体、海报、LED大屏幕、广泛开展宣传为试点工作创造人人都关心、人人都参与的社会环境。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