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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坚持标准引领 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审核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莒南县十字路街道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等文件要求,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依托,围绕涉及本级职能权限的18个领域,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切实提升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本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已于10月底完成编制,于11月底完成第三轮审核梳理工作。

高度重视,提起编制目录的“领子”。该街道及时召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会议,成立了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责任人员任成员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全过程、全方位参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同时,街道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在理清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摸清街道公开事项底数的基础上,根据街道实际情况,制定并出台了《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为基层编制公开目录提起“领子”。

部门联动,摆开审核目录的“场子”。对照26个试点领域,结合街道实际,梳理确定了涉及本单位职能的18个领域、274个公开事项。组织座谈会,积极邀请民政所、财政所、应急办、便民服务中心等16个有编制审核任务的部门进行深入讨论,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对涉及本单位领域内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等九个栏目进行逐项核对、认真梳理,对有变动的事项依法依规出具说明,确保梳理的事项囊括所有“应公开”的内容,切实摆开审核标准目录的“场子”。经四次审核梳理,该镇街已完成本级标准目录完善工作。

与时俱进,及时变更目录的“底子”。该街道结合各部门职权变动情况,要求各部门及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目录公开事项。对于部门出现职能划转及合并等情况发生时,根据具体工作要求,对公开事项及时进行融合或删减,切实保证本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时时新”、“事事新”,确保工作动向实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