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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三举措规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郯城县采取三项措施规范全县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进一步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

一是明确建设主体。县级层面由县政府办公室在政务服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建设政务公开专区,乡镇层面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同时,鼓励县交通运输局、税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民政局、人社局等有条件的单位因地制宜设置政务公开专区。

二是编制专区规划。专区场地设置在服务场所显眼开阔处,包含政府信息查询、政策资料查阅、信息公开申请3个子功能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政策文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服务。政府信息查询区配备桌椅、联网电脑(或自助查询机)、打印复印一体机等,依托“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为群众提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政府信息搜索查询服务。政策资料查阅区配备资料架、沙发桌椅等,摆放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汇编、惠企惠民政策一本通、政务服务办事指南、便民服务手册等。信息公开申请区配备桌椅、笔、政府信息申请表等,群众可现场填写申请表。

三是设计专区标识。将郯城县形象标识融入专区标识,在显著位置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标识牌,提升标识辨识度。3个子功能区分别使用蓝底白字注明“政府信息查询区”、“政策资料查阅区”、“信息公开申请区”,字号大小均与专区面积相协调,营造庄重大方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