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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近年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努力把民生实事办到百姓和企业的心坎上,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打通政务公开的“最后一百米”。

一、制定基本原则,明确总体要求。一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各项实施举措,以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为引领,围绕权利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立足试点探索,积极推进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水平。二是坚持以突出需求导向,发挥实效、注重上下衔接,标准先行、强化工作协同,形成合力、实现点面结合,整体推进为四项基本原则,紧密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生态环境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环境保护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三是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编制完成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事项信息,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二、制定公开任务,建立健全机制。一是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的规范化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 号)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同时发挥好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公开平台作用,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和影响力。三是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三、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公开透明。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我局会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推进下,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成立机构专班,确定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并抽调若干精干工作人员,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协调调度、核查核验;明确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我局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二是加强工作交流。我局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会及时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沟通交流,寻求业务指导。三是广泛动员宣传。按照试点工作开展的各项任务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网站、媒体、海报、LED大屏幕、广泛开展宣传为试点工作创造人人都关心、人人都参与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