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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0-000012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媒体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0-02-28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媒体解读:权威发布丨临沂市出台25条“硬核”措施助力疫情防控稳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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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5号),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和今后一段时间稳就业工作,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从7个方面提出25条政策措施,确保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 全力“保” 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企业用工需求 一是建立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用工保障制度,设立用工服务专员,一对一提供用工服务。二是对春节期间开工生产的企业给予一次性用工补贴,对复工新吸纳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三是扩大线上招聘服务,鼓励进行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四是组织劳动者安全有序返岗和就地就近就业。 着力“降” 降低用工成本,助力企业渡难纾困 一是降低社保成本,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阶段性降低1个百分点。二是加大稳岗返还力度,放宽稳岗返还裁员率标准,加快全程网办。三是减轻残保金、住房公积金负担,对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最低标准缴存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尽力“盯” 紧盯重点群体,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一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或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二是稳定农民工就业,鼓励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农民工入乡返乡创业。三是帮助困难人员就业,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延长1年。四是统筹其他群体就业。 倾力“培” 加强职业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一是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疫情期间参加线上互联网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农民工、离校2年未就业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给予生活费补贴。二是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行动,遴选建设一批市级技能大师和市级技师工作站。三是实施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建设共享性的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提升人才技能水平。 助力“创” 支持创业创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省、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给予运营补贴。二是提升创业能力,支持“互联网+创业培训”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创业训练营活动,遴选优秀创业项目和创业典型。三是加大资金支持,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四是推进返乡入乡创业,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多要素、便利化创业服务。 聚力“防” 加强分析研判,防范化解失业风险 一是密切跟踪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用工影响,提高失业风险监测预警能力。二是建立健全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制度和就业风险储备金制度。三是支持企业通过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等方式,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四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 强力“抓” 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政策落实落地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级以上政府切实履行稳就业主体责任,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多渠道就业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二是加大政策协同,实施就业优先政策,避免集中停工停产停业,最大限度减小对就业的影响。三是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政策落实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在临沂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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