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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0-000012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媒体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0-06-13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媒体解读: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一引两放三定”制度活跃“夜经济”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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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临沂客户端6月13日讯引摊进群入市、有序放开临时促销、定区域、定时间、定业态管理……日前,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实行“一引两放三定”制度活跃“夜经济”的意见 》(下称《意见》),促进我市“夜经济”发展。 《意见》指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放开不放任、便民不扰民”的工作原则,大力推行引摊进群入市,有序放开大型商超临时性促销 和特色街区商户店外促销,定区域、定时间、定业态管理的“一 引两放三定”制度,防止“一哄而上、一放就乱、一管就死”, 促进城市“夜经济”发展,努力实现经济稳步发展、市容秩序良好、社会安全有序的“三赢”局面。 引摊进群入市。合理确定点位,科学设置临时便民 摊点群(含早夜市等,以下统称“便民摊点群”),适度控制 规模,引导流动摊贩进入指定区域进行规范经营。鼓励农贸市 场引入临时经营户入场经营。原则上中心城区每个镇街遴选 1~ 2 处具备条件的便民摊点群进行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进行动态 调整。 有序放开临时促销。有序放开大型商超(商业综合 体等)在自有区域、商业内街开展的临时性促销活动和商品展示,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商超(商业综合体等)有序疏导流动摊 贩入场经营;有序放开特色街区(如美食街、步行街等)商户 在自有内街店外促销。实行大型商超临时性促销和特色街区划 定备案管理制度,属地镇街城管部门要对经营业户进行登记备 案,报所在区城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定区域、定时间、定业态管理。按照“禁止、引导、 自治”的标准,对城区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以下简称“三类区域”)。对集中设置的便民摊点群,统一设置公示牌,明确具 体位置、开闭市时间、经营业态、管理人员和服务监督电话等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甄别筛选经营业态,实行“三个优 先”,即:自产自销瓜果蔬菜的经营户优先进入,周边居民经营户优先进入,低保、贫困、残疾等群体经营户优先进入。 根据《意见》,市政府建立中心城区“一引两放三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常态化调度推 进机制,及时掌握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各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 “放开不放任、便民不扰民”,《意见》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管,实行错时执法、延时管理,强化禁止区域执 法巡查,及时发现、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六个严禁”。严禁占道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主次干道、消防通道、盲道、广场、公园、绿地、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学 校、医院、车站等重要区域设置各类便民摊点群;严禁私搭乱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设置便民摊点群之机违法搭建建(构)筑物、破坏绿化和市政设施;严禁超时超范围经营,严格控制便民摊点群营业时间和经营业态,对不按有关规定经营 的,及时劝退清理;严禁污染环境,经营户不得店外烧烤、露天烧烤,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违规排放油烟、产生剧烈噪声,自觉维护环境卫生,自备垃圾容器,收集、处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保持摊点周边环境卫生,做到“摊走地净”; 严禁危险操作,加强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社会稳 定、水电气等方面隐患排查和监管处置,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并适时组织演练,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严禁人员过度聚集, 设置便民摊点群、开展集中促销活动要加强现场人员管理,严 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人员之间保持适当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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