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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1-0000155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媒体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7-30
文号 临政办字〔2021〕5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媒体解读: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临沂市发布《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贯彻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临沂市发布《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贯彻实施方案

7月1日,国内首部健康乡村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为完善农村健康服务、提高村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为加快推动《条例》落实落地,近日,我市制定并发布《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贯彻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强化工作重点,提高健康乡村建设水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农村卫生状况,打造健康宜居的乡村人居环境。坚持规划引领,将健康乡村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行政区域内健康乡村建设。完善健康乡村公共设施体系、布局和标准,保障公共设施建设用地需求,推进农村健康硬件建设。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提高农村地区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加大资金投入,把健康乡村建设投入纳入财政预算,为健康乡村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等部门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条例》知晓度。以新闻媒体为主阵地,广泛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有效提升广大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意识,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健康乡村建设。

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等部门加强两医联动,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提供优质普惠的健康服务,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水平、服务质量和就医环境。强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推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接领办或者托管村卫生室。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捐赠和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体系,为村民重特大疾病治疗和多元医疗需求提供保障。保障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

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等部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推动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村民养成科学健康的膳食习惯,提高村民健康素养。落实学生餐营养标准,引导农村地区学生均衡膳食,提高农村地区学生营养健康水平。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把健康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村民控烟限酒健康教育,规范农村地区烟酒销售。

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完善监管体制,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水平。依法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开展农村地区集市、超市、餐馆、食品摊点的食品安全检测、评估和执法,保障餐饮食品健康卫生。

市体育局等部门推广科学健身,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加强农村公共体育运动场所和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健身活动,增强村民体育健身意识,提高村民身体素质。

市水利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完善安全预警,提高预防溺水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预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在河流、水库和汪塘周边组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设施,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发生。

方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不断加大健康乡村建设支持力度。同时,建立完善违法行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制度,建立定期督导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立法督导评估。

(在临沂客户端)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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