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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1-000010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媒体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1-10-15 |
文号 | 临政办发〔2021〕4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媒体解读:《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明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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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临政办发〔2021〕4号)正式印发,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设十二条,主要包括评估基本原则、评估主要内容、评估工作程序、评估结论运用、文件有效期等几部分。 一是首次提出“对征收户数较多、面积较大或影响重大的房屋征收项目,鼓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将更有利于保障评估结果客观真实、全面准确。 二是进一步明确风险评估原则。《办法》明确风险评估必须遵循以下原则进行:权责统一原则、合法合理原则、科学民主原则、以人为本原则。 三是进一步明确风险评估费用来源。《办法》第十条规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发生的相关费用纳入房屋征收成本。” 四是进一步理顺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办法》明确风险评估主要按以下程序进行:成立风险评估小组,制定评估方案;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公众意见;作出风险分析预测,形成风险分析报告;对风险分析报告进行论证,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在临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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