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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1-000006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媒体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1-12-09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媒体解读:临沂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出炉 筑牢城市和乡村饮用水安全屏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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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临沂客户端12月8日讯《临沂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出炉”,从总体布局与目标、规划任务、重点河湖保护要点、重点项目及投资估算等方面进行安排和部署,以水生态保护修复为核心,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努力营造“河畅水清、岸绿湖美”的美丽水生态环境。 《规划》中明确,本规划范围包括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郯城县、兰陵县、莒南县、沂水县、沂南县、平邑县、费县、蒙阴县、临沭县12个区(县),包含国家级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3个功能区,总面积17191.2平方千米。临沂市共设置18个地表水国控断面11个省控断面。 《规划》目标为“十四五”时期,巩固提升全市主要河湖水环境质量,保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水资源节约和再生水循环利用水平明显改善,河湖生态用水有所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努力为全市人民营造“河畅水清、岸绿湖美”的美丽水生态环境。 其中,水环境目标是18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8.8%,饮用水源地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稳定在10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达到长治久清,逐步消除县级及以上建成区黑臭水体。 水资源目标是沂河和沭河2条河流生态流量保障程度显著提升。 水生态目标是全市河湖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初见成效,重要河湖湿地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水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云蒙湖稳定保持在中营养状态,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85.7千米,湿地恢复(建设)面积0.75平方千米。 本《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涵盖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染减排、生态流量保障、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风险防控5个类别,涉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水生态保护修复、风险预防6个大类,共计123个项目,总投资103.49亿元。 “十四五”期间总体布局“敲定” “一湖、两河、三区、多点” 在总体布局上,《规划》中明确,统筹考虑临沂市自然禀赋、需要重点保护的水体使用功能、目标,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十四五”期间构建“一湖、两河、三区、多点”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布局。 “一湖”即云蒙湖,加强云蒙湖城市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和水质保障水平。 “两河”即沂河和沭河,重点提升沂、沭河生态流量保障程度,推进沂、沭河控制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三区”即水源涵养区、城市核心区、中运河区。水源涵养区涉及蒙阴县、平邑县、费县和沂水县、沂南县,重点开展水生态修复,加强沭河源头、祊河源头等重点区域水源涵养功能;城市核心区主要包括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重点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满足不断增长的人口和经济发展需求;中运河区主要包括兰陵县、郯城县,重点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提升中运河水系水质,确保南水北调东线水质安全。 “多点”涉及莒南县和临沭县,围绕滨海河流多点发力,统筹推进城镇及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养殖业、种植业等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改善区域内跨省河流水质。 《规划》明确了哪些任务? 《规划》从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持续深化污染减排、有效保障河湖生态用水、系统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水环境风险防控5个方面进行了任务安排和部署,最大程度保障水环境安全。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深入开展保护区水源整治,对云蒙湖环湖生态带和入湖河流实施生态修复。到2025年,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维持在100%,云蒙湖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 实施黄仁水库、朱家坡水库、沙沟水库、会宝岭水库等“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标志标识、隔离网设置、界址勘测等规范化建设。推进农村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除饮用水安全风险,对影响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工业企业、生活污水、垃圾倾倒、畜禽养殖、粪污堆放等环境风险源进行排查整治,依法清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涉水工业企业。按国家和山东省要求,到2025年,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成划定与勘界立标。 持续深化治污减排 加强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巩固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提升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加强农业农村防治……《规划》从四个方面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十四五”时期,临沂将全面启动入河湖排污(水)口溯源整治与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2021年完成入河排污口溯源,确定需要树立标志牌的入河排污口清单,建立健全管理台账。按照“封堵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制定《临沂市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结合河湖岸线及排污类型特征,“一口一策、一口一档、一口一标识”分类提出整治措施。 2021年底率先完成所有工业生产废水排污口、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整治任务;2025年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同步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统计、标准化建设、系统化管理,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 在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上,因地制宜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和水体净化等工程,2023年底前,基本消除已排查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针对黑臭水体季节性、反复性强的特点,加强黑臭水体治理的动态监管。对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进行动态更新,纳入清单管理,分期分批实施整治。 有效保障河湖生态用水 实施用水总量强度双控,到2022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7.35亿立方米,建立市、县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推进各领域节水技术改造,到2022年,建成一批节水标杆企业和园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48。 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口、支流入干流处等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工程设施,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尾水和微污染河水水质,用于区域内生态补水、工业生产和市政杂用。 保障沂、沭河生态水量,将沂、沭河生态水量保障纳入水量统一调度。明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在制定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和月水量调度方案时,充分考虑保障临沂、苏鲁省界(港上)、沭河大官庄、苏鲁省界(红花埠)控制断面生态水量目标的需要,实施干支流水库、闸坝等重要控制性水利工程联合调度,合理安排水库泄流指标,加强取用水管理,保障沂河、沭河重要控制断面生态水量。 系统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 加强已建成湿地的保护投入,使湿地运营维护长效机制得到有效保障。到2025年,全市新增人工湿地7处,建设面积1122亩。依据河湖两岸物理特性、水环境状况、周边土地利用情况,推进生态缓冲带划定,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在云蒙湖入湖支流东汶河、野猪河、黄泥沟河、宋公河等重要河流周边构建河湖生态缓冲带,加强拦截面源污染、净化水体功能。到2025年,全市完成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85.7千米。 加强水环境风险防控 严格落实各类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工业企业在水环境风险物质生产、运输、储存等过程中的防控措施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减少水环境风险物质事故泄露的风险。以石油、化工、涉重金属等企业为重点,合理布设企业生产设施,强化工业企业应急导流槽、事故调蓄池、应急闸坝等事故排水收集截留设施等建设,最大程度保障水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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