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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2-0000027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媒体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1-14
文号 临政字〔2022〕2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媒体解读:临沂市多措并举推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真金白银”,来真格的!
媒体解读:临沂市多措并举推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真金白银”,来真格的!

13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关于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相关人员介绍了《措施》主要内容及政策支持体系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加快推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医药产业体系,7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包含14条支持措施,重点用于创新研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药产业现代化、医疗器械创新、特医食品、产品市场开拓、创新产品应用支撑、特色产业园区建设等10个方面。

罗欣药业工作人员对样品进行溶解。

激发医药、医械创新活力

医药企业的创新药、改良药、首仿药代表着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近三年我市创新药、改良药、首仿药仅获批各1个,全市一致性过评前三的品种每年有6-7个。《措施》鼓励创新研发,提出对在我市实现产业化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首仿药给予3000万到500万元不等的资助,对国内前三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给予200万元资助,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加快推出一批疗效好、市场前景大的新产品。

创新医疗器械研发难度大,技术含量高,我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41家,其中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仅有兴华医用器材有限公司1家,拥有三类注册证2个;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7家,拥有二类注册证233个。《措施》提出对新注册并在我市结算的三类医疗器械予以50万元资助,对非诊断试剂类二类医疗器械予以20万元资助,对诊断试剂类二类医疗器械予以5万元资助。同时鼓励企业积极研发创新医疗器械,对在我市产业化的二类、三类创新医疗器械分别予以50万和100万元资助,以激发医械产业的创新活力。

罗欣药业工作人员正在冻干制剂。

增强中药、特医产业竞争力

我市中药企业多以原料贸易和中药饮片为主,现有中成药普遍存在品种老化、市场竞争力不强的问题。在中药产业现代化方面,《措施》鼓励企业进行中药二次开发,参与国家标准制定。企业参与经典名方物质基准标准研究,在国家药监局发布的“标准煎液”标准中被标注为起草单位,且相应制剂在我市实现产业化后,每个品种予以200万元奖励;市内企业中药产品质量标准新入选中国药典、获得国家药监局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及质量标准并生产结算的,每个品种给予50万元奖励。

特医产业在中国起步较晚,截至2020年底,我国有57款特医食品获批上市,其中29款为进口特医食品,因此特医产业存在较大成长空间,将成为国家现代医疗服务业新的增长极。《措施》对特医食品分特定和非特定两个层次进行奖励,分别予以300万和200万元的资金扶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丰富特医食品产品种类,为我市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特医食品企业。

构建全产业链公共服务平台

医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是吸引要素资源、孵化创新企业、增强产业集聚能力、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必要条件。目前,我市医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仅有鲁南制药投资建设1个GLP实验室,市人民医院等6家医疗机构建设GCP机构,其它第三方检测机构、药物中试基地以及CRO等业务外包机构尚属空白。《措施》对国际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资质的企业(机构)和第三方检验检测平台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予以20万到300万元不等的资助,对新建的药物中试基地、医药合同研发机构(CRO)等产业应用基础平台的建设予以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吸引资本参与我市医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覆盖医药全产业链的创新服务体系。

获得FDA等美欧日医药监管机构的认证是医药产品走向海外市场的入场券。目前我市仅有鲁南制药集团新时代药业的部分生产线和产品通过了FDA认证。《措施》参照菏泽医药港标准,对生产线或产品新获得国际权威认证的给予50万元资助,支持龙头企业加快国际化进程,主动融入国际医药市场。

鼓励医药企业建设特色产业园区

我市医药企业主要分布在兰山、罗庄、费县、经开区等县区,布局分散、集中度不高,没有大的医药专业园区,不利于企业降低投资成本、缩短投产时间、共享高质量专业服务和丰富产业资源。

在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方面,《措施》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投资规划建设孵化器、加速器和标准厂房等产业载体,并对投资企业给予资金和土地等方面的倾斜支持:对一期投资超过10亿元,三年内园区企业入驻率达80%以上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一定比例的扶持;落实“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保障机制,优先统筹保障园区用地。

同时,《措施》鼓励开展跨区域园区共建。与医药发达城市结对共建医药产业园区,利于充分借鉴园区成熟的管理经验,承接优良产业转移,加快优势企业导入,更好地吸收吸纳先进技术和优秀人才,与我市土地、人力资源优势互补。对医药产业发达城市(园区)在市内合作共建的园区,在明确招商质量、亩产效益、专业运营的基础上,对土地供应、能源保障、财税分成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共建保障力度。

强化产业金融全方位支撑

畅通医保企协同,是打通创新研发到健康惠民的最后一公里,有利于推动企业创新成果更迅速地走向市场、惠及人民。《措施》不仅对创新产品的研发环节给予资金支持,还强化创新产品应用支撑,明确鼓励将我市更多的创新药品纳入国家目录;做好商业险与基本险衔接,鼓励将新成果应用纳入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探索完善“卫健—医保—企业”面对面机制,引导我市优质创新产品进入本地医院。

金融是关键投入要素,利用政府基金等手段引导各类资金活水流向医药产业转型升级急需领域和环节,十分迫切且必要。对此,《措施》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支撑,充分发挥市级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和1.5亿元市级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推动作用,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加入,建立医药产业发展基金,围绕加快医药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新药品、新器械、新平台等科技研发项目及有影响力、发展前景的医药领域仓储物流和连锁零售企业,加快打造国内领先医药产业集群。

(在临沂客户端)

 

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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