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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3-0000091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媒体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5-09
文号 临政字〔2023〕34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媒体解读:《临沂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印发 到2025年,全市绿色矿业格局基本形成

媒体解读:《临沂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印发 

到2025年,全市绿色矿业格局基本形成

为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促进全市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构建矿业经济发展新格局。

《规划》包括总则、现状与形势、指导思想与目标、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与矿区生态保护、环境影响评价、规划保障措施等内容。《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市绿色矿业格局基本形成。

矿业结构持续优化 

资源利用水平不断提升

我市矿产资源种类较齐全、类型多样。截至2020年年底,已发现各类矿产73种,占全省已发现矿产种类的52%,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39种。金刚石、玻璃硅质原料、钛、重晶石资源储量居全省第一,铁、石膏资源储量居全省第二。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现有采矿权117个,面积75.2平方千米。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基础地质工作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成果丰硕,矿业结构持续优化,资源利用水平不断提升,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成效显著,绿色矿业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创新成效显著,《规划》的主要指标基本完成。

《规划》提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推动矿业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围绕“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目标定位,以推进临沂市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为主线,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政策改革,推进资源全面节约与综合利用,加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构建临沂市矿产资源高质量、高效率、绿色可持续的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新格局,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提供资源保障。

打造4个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规划》提出,要根据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按照我市国土空间和区域经济发展要求及矿产资源赋存特点,调控和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明确了重点、限制、禁止勘查开采矿种,共落实省规划重点调查评价区3个、省勘查规划区块10个,设置市勘查规划区块9个;重点打造沂水钛(铁)矿、兰陵铁矿、沂南石英砂岩、沂河流域地热4个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规划》提出,要进一步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促进地质工作程度不断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公益服务;合理确定开发强度,根据临沂市矿产资源特点、开发利用现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矿业权投放计划,提出开采总量及矿山数量;优化开发利用结构,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全市资源分布情况、开采现状,严格落实资源储量和生产规模要求,切实提高新设采矿权准入门槛;严格准入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绿色勘查规范,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勘查活动的全过程;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区(床)储量规模相适应,矿山建设必须符合规模开采要求、集约利用的原则,必须满足最低开采规模及最低服务年限的要求;开发利用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矿山设计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选技术先进,方法科学、安全、合理,综合利用指标达标。

推动全市绿色矿山建设 

促进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规划》提出,绿色矿山建设的目标任务是,构建“政府引导、部门协同、企业主建、科学评估、社会监督”工作机制,推动全市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新建矿山要求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要求。到2025年,全市绿色矿业格局基本形成。

在环境影响评价方面,《规划》明确了协调性分析、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回顾性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不良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等内容。

《规划》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实施保障、加强规划准入管理、实施监督评估、提高信息化建设等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沂蒙晚报)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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