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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w/2020-0000010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简明问答 发布日期 2020-07-1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简明问答:临沂市工程建设领域建造师注册人员清理挂证常见问题解答
简明问答:临沂市工程建设领域建造师注册人员清理挂证常见问题解答

1.如何查询本企业建造师注册人员注册异常信息?

答:企业向注册地县区住建局进行查询。清理期间,县区住建局会向注册地在本县区、在存疑名单上的企业发放《临沂市工程建设领域建造师注册人员挂证清理告知书》。

2. 如何合理运用投诉举报渠道?

答:市住建局、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设立了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涉及工程建设领域建造师注册人员挂证等违规行为的事项,可以进行投诉举报。各县区住建局均设立了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并向社会公布。具体投诉举报电话、邮箱见附件。

3.为什么开展此次建造师注册人员清理挂证工作?

答:临沂市住建局、人社局、交通局、水利局于2019年印发《关于转发省住建厅等五部门鲁建执法函﹝2019﹞2号文件的通知》(临建办发﹝2019﹞55号),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我市开展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根据新的形式和我市实际,拟进一步加大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建造师注册人员“挂证”清理力度,彻底整治住建部统计数据显示的我市仍有较多企业建造师注册人员涉嫌违法违规“挂证”问题。

4.此次清理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这次工程建设领域建造师注册人员清理挂证工作将自我整改放宽至2020年7月31日。7月31日后未领取涉嫌名单、领取名单但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复查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按建办市﹝2018﹞57号文件从严查处。对违规的建造师,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公职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监察机关。

5.公职人员挂证有什么后果?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下列人员属于公职人员。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公职人员挂证兼职取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6.无社保、社保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应如何整改?

答:未在注册单位购买社保的,应尽快办理社保手续;社保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应尽快理顺社保关系,注销注册资格,或暂停在原社保单位购买社保,转而在注册单位购买社保。在7月31日前,必须保证社保单位和注册单位一致才视为已经完成整改。

7.如何注销注册资格?

答:注册单位或个人一方反映与另一方不存在聘用关系,而另一方不予配合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的,可直接向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提交注销申请,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直接办理注销手续。

8.注册单位与社保缴交单位为总分公司关系,属于“挂证”行为吗?

答:不属于。但分别为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则不属此列。

9.六类特别情形是哪几种?

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以下六类情形人员不认定为“挂证”行为人员:

①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②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③属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④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⑤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⑥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的。

逾期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将视为“挂证”行为,并按有关规定予以核实处理。

10.注册状态异常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应如何报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证明?

答:属于六类特别情形的,即日起至7月31日内向企业注册地县区住建局提供相对应的证据材料;属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即日起至7月31日内向企业注册地县区住建局报送相应证据材料。已购买社保的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查询方式;已完成注销手续的,提供注销凭证或网上办理注销手续的页面截图;已停买外地社保的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查询方式、书面承诺。

11.关于“挂证”清理工作有关情况的咨询电话是什么?

答:(一)注册相关问题可以咨询临沂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咨询电话:0539-6377557;

(二)获取注册异常信息、上报清理等相关问题,可咨询临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建筑行业管理科:0539-8112958

附件

临沂市工程建设领域建造师注册人员清理挂证投诉举报电话、邮箱联系表

序号

单 位

投诉举报电话

投诉举报邮箱

1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沂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0539-8112958

jzhyglk@126.com

2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39-8069627

lylsqgz@163.com

3

罗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39-2987529

lzqqgk@163.com

4

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39-7116939

hdqqgz@126.com

5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建局

0539-7958667

lygxqfcj@126.com

6

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39-5682318

fxzjjrsk@126.com

7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39-4227305

pylycy@163.com

8

蒙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39-4277186

myxzxw@126.com

9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39-2252168

ysxzjjjgc@ly.shandong.cn

10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39-5152031

Ynxzjjjgb@ly.shandong.cn

11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39-7312468

jnxkcsj@163.com

12

临港区园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0539-7766715

lgyqghjszxgcajb@shandong.cn

13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39-6210105

lsjsjsgk@163.com

14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39-6221519

tcjsqgz@126.com

15

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8854490017

509033858@qq.com

注:信访投诉件中,举报人需提供其真实联系方式、被举报人的实际工作单位、注册单位等详细“挂证”线索,未如实提供的可不予受理。同时,应按照信访工作要求,做好信访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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