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政府 >> 政府公报 >> 历史公报 >> 2020年第8期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第一批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临政字〔2020〕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333号)及《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后相关落实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决定,承接2020年度省政府委托或下放行政权力事项60项,其中,市级承接行政许可36项、行政处罚12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0项;高新区承接行政权力事项103项,经开区承接行政权力事项86项,综合保税区承接行政权力事项80项。现将有关要求如下:

一、切实做好事项承接。对省下放或委托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有关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主动对上沟通,接收行政权力事项承接所需的各类文件、业务手册、服务指南、制式证明、证书等材料。对省级采取委托方式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要积极对上请示,尽快与省有关部门签订委托协议,避免因事项调整影响相关行政权力事项的顺利实施,并及时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中进行更新,在山东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示。

二、明确监管责任。有关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与省有关部门加强对接请示,逐项制定下放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责任,切实做好事中事后监管。

三、及时汇报情况。市直有关部门要将事项承接情况、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加盖单位公章后,8月2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713室)。

联系人:杨光、张银川、张莉曼,联系方式:8130920,8727032,协同办公系统邮箱:市政府办公室政府职能转变协调推进科。

附件:1.2020年度第一批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2.高新区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3.经开区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4.综保区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5日


附件1



2020年度第一批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序号

部门

(单位)

事项名称及下放权限

事项类型

承接部门

省下放方式

事中事后监管责任部门

1

省发展改革委

本辖区内省管理价格的水利工程向本市供水价格制定(不含跨市水资源调配水利工程)

其他行政

权力

市发展改革委

下放

市发展改革委

2

省教育厅

对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处罚——民办高等学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行政处罚

市教育局

委托

市教育局

3

省教育厅

对民办学校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处罚——民办高等学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行政处罚

市教育局

委托

市教育局

4

省教育厅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处罚——民办高等学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行政处罚

市教育局

委托

市教育局

5

省科技厅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标的额1000万元以下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行政确认

市科技局

委托

市科技局

6

省公安厅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

行政许可

市公安局

委托

市公安局

7

省公安厅

保安培训机构设立许可

行政许可

市公安局

委托

市公安局

8

省公安厅

爆破作业单位(营业性)许可

行政许可

市公安局

委托

市公安局

9

省民政厅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民办高级技工学校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委托

市民政局

10

省民政厅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按规定使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违反法律、法规从事活动等的处罚——民办高级技工学校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处罚;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处罚;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处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罚、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处罚、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处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民政局

委托

市民政局

11

省民政厅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处罚--民办高级技工学校违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民政局

委托

市民政局

12

省民政厅

民办非企业的印章及银行账户备案——民办高级技工学校的印章及银行账户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委托

市民政局

13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技工学校审批——高级技工学校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委托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14

省自然资源厅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省级职责范围内探矿权延续登记、探矿权保留登记、探矿权变更登记、探矿权注销登记、探矿权转让审批

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委托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15

省自然资源厅

测绘资质审批——测绘资质审批(丙级、丁级)、测绘资质基本信息变更(乙、丙、丁级)

行政许可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委托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16

省自然资源厅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34个矿种以外的中型矿床划定矿区范围批准、采矿权新设登记、采矿权延续审批、采矿权变更(扩大矿区范围)审批、采矿权变更(缩小矿区范围)审批、采矿权变更(开采方式)审批、采矿权变更(采矿权人名称)审批、采矿权注销审批

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委托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17

省自然资源厅

地质灾害资质审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审批(乙、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审批(乙、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审批(乙、丙级)

行政许可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委托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18

省自然资源厅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重点国有林区内的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委托

市林业局

19

省自然资源厅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丙级资质审批

行政许可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委托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20

省自然资源厅

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吊销乙级、丙级、丁级资质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委托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21

省自然资源厅

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处罚——吊销省级核发的采矿许可权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委托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22

省自然资源厅

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证书的处罚——收缴或者吊销乙级、丙级资质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委托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23

省生态环境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除跨设区市的项目外,《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7年本)》中明确的项目、2019年生态环境部下发的9类项目及省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立项的海岸、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下放或者委托

市生态环境局

24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乙级资质延续、变更、增补;丙级资质、工程监理事务所许可

行政许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委托

市住房

城乡建设局

25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

行政许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委托

市住房

城乡建设局

26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许可——工程勘察单位乙级资质延续、变更、增补和丙级、劳务资质许可;工程设计单位乙级资质延续(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消防等方面除外)、变更、增补和丙级、丁级许可

行政许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委托

市住房

城乡建设局

27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乙级资质的延续、变更、遗失补办

行政许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委托

市住房

城乡建设局

28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委托

市住房

城乡建设局

29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筑施工特种人员操作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委托

市住房

城乡建设局

30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延续、变更

行政许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委托

市住房

城乡建设局

31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认定——重新注册、延续、变更、增项、遗失补办、注销

行政许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委托

市住房

城乡建设局

32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资质延续、变更、遗失补办

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下放

市住房

城乡建设局

33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总承包二级资质延续、变更、遗失补办;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延续、变更、遗失补办;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三级资质、特种工程许可

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委托

市住房

城乡建设局

34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委托

市住房

城乡建设局

35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或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处罚——对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城管局

下放

市城管局

36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处罚——对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城管局

下放

市城管局

37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销售中不按照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处罚——对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城管局

下放

市城管局

38

省交通运输厅

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委托

市交通运输局

39

省交通运输厅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审查备案——除跨设区市以外的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审查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市交通运输局

委托

市交通运输局

40

省文化和旅游厅

导游证核发

行政许可

市文化和旅游局

委托

市文化和旅游局

41

省文化和旅游厅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二级及以下文物举办展览许可

行政许可

市文化和旅游局

委托

市文化和旅游局

42

省文化和旅游厅

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许可

行政许可

市文化和旅游局

委托

市文化和旅游局

43

省文化和旅游厅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委托

市文化和旅游局

44

省文化和旅游厅

对未经批准进行文物征集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文化和旅游局

委托

市文化和旅游局

45

省文化和旅游厅

博物馆变更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市文化和旅游局

委托

市文化和旅游局

46

省文化和旅游厅

已建立馆藏文物档案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交换馆藏文物批准

其他行政权力

市文化和旅游局

委托

市文化和旅游局

47

省文化和旅游厅

文物征集批准

其他行政权力

市文化和旅游局

委托

市文化和旅游局

48

省文化和旅游厅

文物征集情况报告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市文化和旅游局

委托

市文化和旅游局

49

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现文物后提出处理意见—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中发现新文物提出处理意见

其他行政权力

市文化和旅游局

委托

市文化和旅游局

50

省文化和旅游厅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因举办展览、科学研究等借用馆藏文物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市文化和旅游局

委托

市文化和旅游局

51

省卫生健康委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校验——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项目的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委托

市卫生健康委

52

省市场监管局

公司(企业)登记——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省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由被授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委托

市市场监管局

53

省市场监管局

股权出质登记

行政确认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由被授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委托

市市场监管局

54

省市场监管局

公司(企业)有关事项的备案——省级登记公司(企业)

其他行政权力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由被授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委托

市市场监管局

55

省畜牧局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一级种畜繁育场和从境外直接引进种畜禽场生产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委托

市农业农村局

56

省畜牧局

动物防疫条件许可——兴办动物隔离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许可

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委托

市农业农村局

57

省畜牧局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种用、乳用动物及精液、胚胎、种蛋审批

行政许可

市农业农村局

委托

市农业农村局

58

省畜牧局

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委托

市农业农村局

59

省畜牧局

兽药广告审批

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委托

市农业农村局

60

省畜牧局

进口兽药通关单审批

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委托

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2




高新区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备注


1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占用国有建设用地及国有未利用土地8公顷以上的审批

行政许可



2

国有土地租赁审批——占用国有建设用地及国有未利用土地8公顷以上的审批

行政许可



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占用集体建设用地 8公顷以上

行政许可



4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占用集体建设用地8公顷以上

行政许可



5

使用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标准的林木种子审批

行政许可



6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7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6吨/9座以下通用飞机和3吨以下直升机制造项目核准;企业投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8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燃气火电站(含自备电厂)项目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内核准

行政许可



9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非跨设区的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不含汽车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

其他行政权力



10

创业投资企业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11

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稀土的冶炼分离和深加工项目核准、黄金的采选矿项目核准、火电站的分布式燃气发电项目核准、变性燃料乙醇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12

对企业未按规定办理核准手续开工建设或者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处罚———省级负责的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核准手续开工建设或者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



13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处罚———省级负责的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文件的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



14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

行政许可



15

保安培训机构设立许可

行政许可



16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民办高级技工学校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许可



17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处罚———民办高级技工学校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按规定使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违反法律、法规从事活动等的处罚———民办高级技工学校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处罚、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处罚、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处罚、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处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罚、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处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及银行账户备案———民办高级技工学校的印章及银行账户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20

技工学校审批———高级技工学校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21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自贸区范围内省属企业

行政许可



22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23

采伐林木许可———省和设区的市所属的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省属国有林场除外

行政许可



24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行政许可



25

测绘资质审批———测绘资质审批(丙、丁级)、测绘资质基本信息变更 (乙、丙、丁级)

行政许可



26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占用或者征收、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下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下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下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但涉及Ⅱ级以上保护林地和国有林场项目除外

行政许可



27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重点国有林区内的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行政许可



28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国有林场

行政许可



29

收购珍贵树木种子和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审批

行政许可



30

引进其他省份审定通过的主要林木良种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31

从事清洁生产审核的咨询服务机构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32

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评审备案———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的评审和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评审

其他行政权力



3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除跨市的项目外,《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7年本)》中明确的项目、2019年生态环境部下放的9类项目及省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立项的海岸、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行政许可



34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35

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行政许可



36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乙级

行政许可



37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

行政许可



38

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

行政许可



39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许可———工程勘察企业乙级资质新申请、增项、延续、变更、增补、注销和丙级、劳务资质许可;工程设计企业乙级资质新申请、增项、延续(此前三项的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等方面除外)和变更、增补、注销以及丙级、丁级许可

行政许可



40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

行政许可



41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42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行政许可



43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资质

行政许可



44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处罚———对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45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销售中不按照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处罚———对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46

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或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处罚———对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47

对聘用单位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48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其他行政权力



49

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50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在省范围内跨设区的市进行超限运输的许可

行政许可



51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交工核验———不跨越2个及以上设区市的交通运输部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公路建设项目

行政确认



52

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53

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54

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核发

行政许可



55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乙级

行政许可



56

取水许可———年取地表水两千万立方米以下的取水许可审批

行政许可



57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跨设区的市项目、水利部下放省级审批的项目、涉及国家级或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或重点治理区的项目除外

行政许可



58

食用菌菌种进 (出)口审批

行政许可



59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食用菌母种、原种生产经营许可的审批

行政许可



60

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61

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审批

行政许可



62

拍卖业务许可

行政许可



63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

行政许可



64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65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的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66

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67

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许可

行政许可



68

导游证核发

行政许可



69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行政许可



70

文物保护工程审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包括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迁移工程等)审批

其他行政权力



71

文物保护工程验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验收(包括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迁移工程等)

其他行政权力



72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校验———开展涉外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许可、校验

行政许可



73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登记和校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行政许可



74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75

公司(企业)登记———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登记主管部门登记的公司;省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行政许可



76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

行政许可



77

食品生产许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

行政许可



78

股权出质登记

行政确认



79

公司(企业)有关事项的备案———省级登记公司(企业)

其他行政权力



80

保健食品备案———除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食品外

其他行政权力



81

食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食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82

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和包装标签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83

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民防空防护设施监理资质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84

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民防空防护设施设计资质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85

民间融资机构开展民间资本管理业务或者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审批

行政许可



86

融资担保公司的设立与变更审批

行政许可



87

对民间融资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民间资本管理或者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88

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89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

行政许可



90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申请取得畜禽原种场、曾祖代场、遗传资源场、祖代种禽场的生产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91

草种生产许可

行政许可



92

草种经营许可———核发主要草种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原种种子的草种经营许可(从事进出口业务的除外)

行政许可



93

草种进出口审批

行政许可



94

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95

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96

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核发

行政许可



97

优良种畜登记

行政确认



98

兽药经营仓库及设施变更、质量负责人变更备案———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企业变更仓库位置,增加、减少仓库数量、面积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99

饲料、饲料添加剂委托生产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100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配方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101

无公害畜产品认证

其他行政权力



102

医疗器械广告审批

行政许可



103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许可和批准证明文件的补发和注销

其他行政权力





附件3


经开区拟承接省级权力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备注

1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占用国有建设用地及国有未利用土地8公顷以上的审批

行政许可


2

国有土地租赁审批———占用国有建设用地及国有未利用土地8公顷以上的审批

行政许可


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占用集体建设用地8公顷以上

行政许可


4

()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占用集体建设用地8公顷以上

行政许可


5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6/9座以下通用飞机和3吨以下直升机制造项目核准;企业投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6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民办高级技工学校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许可


7

技工学校审批---高级技工学校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8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9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行政许可


10

测绘资质审批---测绘资质审批(丙、丁级)、测绘资质基本信息变更(乙、丙、丁级)

行政许可


1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12

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行政许可


13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乙级

行政许可


14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

行政许可


15

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

行政许可


16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许可---工程勘察企业乙级资质新申请、增项、延续、变更、增补、注销和丙级、劳务资质许可;工程设计企业乙级资质新申请、增项、延续(此前三项的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等方面除外)和变更、增补、注销以及丙级、丁级许可

行政许可


17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

行政许可


18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19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资质

行政许可


20

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21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乙级

行政许可


22

取水许可---年取地表水两千万立方米以下的取水许可审批

行政许可


2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跨设区的市项目、水利部下放省级审批的项目、涉及国家级或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或重点治理区的项目除外

行政许可


24

拍卖业务许可

行政许可


25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

行政许可


26

公司(企业)登记---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登记主管部门登记的公司;省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行政许可


27

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民防空防护设施监理资质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28

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民防空防护设施设计资质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29

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30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

行政许可


31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燃气火电站(含自备电厂)项目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内核准

行政许可


32

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33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登记和校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行政许可


34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

行政许可


35

食品生产许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

行政许可


36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占用或者征收、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下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下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下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但涉及Ⅱ级以上保护林地和国有林场项目除外

行政许可


37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重点国有林区内的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行政许可


3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除跨市的项目外,《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7年本)》中明确的项目、2019年生态环境部下放的9类项目及省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立项的海岸、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行政许可


39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行政许可


40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校验---开展涉外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许可、校验

行政许可


41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行政许可


42

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许可

行政许可


43

导游证核发

行政许可


44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

行政许可


45

保安培训机构设立许可

行政许可


46

医疗器械广告审批

行政许可


47

股权出质登记

行政确认


48

公司(企业)有关事项的备案---省级登记公司(企业)

其他行政权力


49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50

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51

从事清洁生产审核的咨询服务机构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52

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评审备案---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的评审和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评审

其他行政权力


53

文物保护工程审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包括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迁移工程等)审批

其他行政权力


54

文物保护工程验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验收(包括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迁移工程等)

其他行政权力


55

民间融资机构开展民间资本管理业务或者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审批

行政许可


56

融资担保公司的设立与变更审批

行政许可


57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在省范围内跨设区的市进行超限运输的许可

行政许可


58

食用菌菌种进()口审批

行政许可


59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食用菌母种、原种生产经营许可的审批

行政许可


60

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61

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62

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核发

行政许可


63

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稀土的冶炼分离和深加工项目核准、黄金的采选矿项目核准、火电站的分布式燃气发电项目核准、变性燃料乙醇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64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65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非跨设区的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不含汽车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

其他行政权力


66

创业投资企业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67

对企业未按规定办理核准手续开工建设或者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处罚---省级负责的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核准手续开工建设或者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


68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处罚---省级负责的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文件的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


69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处罚---民办高级技工学校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处罚

行政处罚


70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按规定使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违反法律、法规从事活动等的处罚---民办高级技工学校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处罚、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处罚、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处罚、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处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罚、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处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处罚

行政处罚


71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及银行账户备案---民办高级技工学校的印章及银行账户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72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处罚---对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73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销售中不按照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处罚---对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74

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或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处罚---对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75

对聘用单位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76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其他行政权力


77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交工核验---不跨越2个及以上设区市的交通运输部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公路建设项目

行政确认


78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的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79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80

保健食品备案---除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食品外

其他行政权力


81

食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食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82

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和包装标签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83

对民间融资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民间资本管理或者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84

饲料、饲料添加剂委托生产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85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配方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86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许可和批准证明文件的补发和注销

其他行政权力





附件4

综保区承接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备注

1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占用国有建设用地及国有未利用土地8公顷以上的审批

行政许可


2

国有土地租赁审批——占用国有建设用地及国有未利用土地8公顷以上的审批

行政许可


3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4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6/9座以下通用飞机和3吨以下直升机制造项目核准;企业投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5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燃气火电站(含自备电厂)项目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内核准

行政许可


6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非跨设区的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不含汽车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

其他行政权力


7

创业投资企业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8

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稀土的冶炼分离和深加工项目核准、黄金的采选矿项目核准、火电站的分布式燃气发电项目核准、变性燃料乙醇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9

对企业未按规定办理核准手续开工建设或者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处罚——省级负责的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核准手续开工建设或者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


10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处罚——省级负责的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文件的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


11

保安培训机构设立许可

行政许可


12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民办高级技工学校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许可


13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处罚——民办高级技工学校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按规定使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违反法律、法规从事活动等的处罚——民办高级技工学校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处罚、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处罚、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处罚、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处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罚、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处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及银行账户备案——民办高级技工学校的印章及银行账户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16

技工学校审批——高级技工学校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17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自贸区范围内省属企业

行政许可


18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19

采伐林木许可——省和设区的市所属的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省属国有林场除外

行政许可


20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行政许可


21

测绘资质审批——测绘资质审批(丙、丁级)、测绘资质基本信息变更(乙、丙、丁级)

行政许可


22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占用或者征收、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下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下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下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但涉及Ⅱ级以上保护林地和国有林场项目除外

行政许可


23

从事清洁生产审核的咨询服务机构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24

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评审备案——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的评审和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评审

其他行政权力


2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除跨市的项目外,《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7年本)》中明确的项目、2019年生态环境部下放的9类项目及省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立项的海岸、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行政许可


26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27

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行政许可


28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乙级

行政许可


29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

行政许可


30

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

行政许可


31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许可——工程勘察企业乙级资质新申请、增项、延续、变更、增补、注销和丙级、劳务资质许可;工程设计企业乙级资质新申请、增项、延续(此前三项的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等方面除外)和变更、增补、注销以及丙级、丁级许可

行政许可


32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

行政许可


33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34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行政许可


35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资质

行政许可


36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处罚——对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37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销售中不按照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处罚——对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38

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或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处罚——对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39

对聘用单位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其他行政权力


41

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42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在省范围内跨设区的市进行超限运输的许可

行政许可


43

取水许可——年取地表水两千万立方米以下的取水许可审批

行政许可


44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跨设区的市项目、水利部下放省级审批的项目、涉及国家级或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或重点治理区的项目除外

行政许可


45

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

行政许可


46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食用菌母种、原种生产经营许可的审批

行政许可


47

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48

拍卖业务许可

行政许可


49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

行政许可


50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51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的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52

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53

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许可

行政许可


54

导游证核发

行政许可


55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行政许可


56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校验——开展涉外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许可、校验

行政许可


57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登记和校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行政许可


58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59

公司(企业)登记——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登记主管部门登记的公司;省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行政许可


60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

行政许可


61

食品生产许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

行政许可


62

股权出质登记

行政确认


63

公司(企业)有关事项的备案——省级登记公司(企业)

其他行政权力


64

保健食品备案——除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食品外

其他行政权力


65

食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食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66

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和包装标签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67

民间融资机构开展民间资本管理业务或者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审批

行政许可


68

融资担保公司的设立与变更审批

行政许可


69

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70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

行政许可


71

草种经营许可——核发主要草种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原种种子的草种经营许可(从事进出口业务的除外)

行政许可


72

草种进出口审批

行政许可


73

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74

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核发

行政许可


75

兽药经营仓库及设施变更、质量负责人变更备案——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企业变更仓库位置,增加、减少仓库数量、面积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76

饲料、饲料添加剂委托生产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77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配方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78

无公害畜产品认证

其他行政权力


79

医疗器械广告审批

行政许可


80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许可和批准证明文件的补发和注销

其他行政权力



(2020年8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