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字〔2020〕1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试点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
临沂市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试点城市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继续推进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建函〔2020〕195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物流配送体系,降低配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加快推进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试点城市创建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和省委关于临沂“在新旧动能转换中闯出新路径”的目标要求,以城乡高效配送重点工程建设为抓手,以降低物流成本为核心,以完善城乡配送网络、创新配送技术与模式为主题,以改造、整合、提升为手段,科学布局城乡配送节点网络,创新共同配送模式,应用先进物流技术和标准化设备,培育一批城乡配送试点企业,推进物流资源利用共同化、物流设施与设备利用共同化以及物流管理共同化,构建服务规范、方便快捷、畅通高效、保障有力的城乡配送体系。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1年,基本建成网络完善、城乡衔接、组织集约、模式先进、管理科学、运营高效、绿色开放的城乡高效配送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模式。实现全市社会物流总成本占GDP的比重下降1-2个百分点,试点企业共同配送率50%以上,仓库利用率90%以上,绿色仓库与新能源车辆占比30%以上,培育一批城乡高效配送试点企业,打造2-3个城乡高效配送服务品牌。
三、主要任务
(一)创新配送模式
1.推广应用“网络货运”模式。依托网络货运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实现车辆与货源高效对接,提高货运车辆满载率,降低运输成本,推广网络货运经营模式与多式联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融合应用的发展路径,提升配送便捷化、网络化、一体化水平,改变我市货运物流“小、散、弱”局面。全市范围内确定1-2家网络货运平台作为试点,结合城乡物流业态,加快对网络货运平台应用系统开发和平台改造升级。(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2.创新发展“统仓统配”模式。引导临沂商城、大型零售商、第三方物流企业整合供应商资源,建设“智慧云仓”,发展服务于连锁门店的专业化、网络化、全流程统一配送,采取多种合作模式,快速提升终端商品覆盖能力,为供应商提供统仓统配一体化服务。试点期末,重点培育建设“智慧云仓”1-2家,实现试点企业共同配送率50%以上、仓库利用率90%以上。(责任部门:市商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3.鼓励企业探索城乡配送新模式。支持企业建设配送企业联盟,推进共同配送发展;支持企业探索配送与供应链融合发展模式,降低配送成本,实现配送效率最大化;鼓励企业探索云仓资源共享模式运用与创新,推进供应链发展,提高发货卸货效率。(责任部门:市商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二)促进城乡双向流通
4.完善城乡配送网络体系。引导重点企业对县区内的交通、邮政、快递、商务、供销等农村物流资源,通过统筹、整合实现共享,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健全以县域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节点、村级公共服务点为支撑的农村配送体系。依托乡镇连锁超市、邮政营业场所、快递网点、农资站、便民店、村邮站、三农服务站等网络平台,推广“多站合一”的物流节点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高效配送。确定2个县区作为配送网络建设试点县区,试点期末,试点县区至少建成县域配送中心1个,乡镇配送节点10个以上,村级公共服务点50个以上。(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沂水县政府、平邑县政府)
5.推动先进技术应用。重点推进全市各大物流园区建设,研究新型城乡物流配送技术和模式。加大对重点推进企业的相关技术培训,提高仓储等设施规划建设水平,推动5G、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支持企业应用物联网感知、智能存储配送等技术,为城乡高效配送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
6.加快城乡配送信息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具有一定公共服务功能的信息化平台,通过配送信息、交易、管理等服务功能,满足同城、城乡配送需求。支持企业信息化平台与公共平台连接,实现商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流程可视化。引导企业信息平台搭建面向中小物流企业的信息服务功能,促进配送需求和运力资源的高效匹配,逐步形成以重点企业为主体的多层级信息化服务网络体系。通过信息化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促进城乡配送上下游企业和公共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推动跨区域、跨行业的仓配信息融合共享,提升物流与仓配企业信息化水平,推动物流企业高质量发展。(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市大数据局)
7.依托城乡高效配送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平邑电子商务进农村、沂水城乡物资双向便捷流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等成功做法,试点期末,认真总结两县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予以重点推广,实现城乡统筹衔接,畅通农产品上行通道,更好地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带动当地相关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沂水县政府、平邑县政府)
(三)推进物流标准化建设
8.大力培育骨干企业。在从事快消品、农副产品、药品、电商、快递、农村末端等重点领域开展城乡配送的企业中,选取一批具有较大经营规模、配送品类齐全、网点布局广、辐射功能强的流通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及平台企业,建立联系制度,有效开展培育工作。试点期末,以市场竞争力作为检验企业培育成效的主要指标,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案例和典型,增强重点骨干企业示范带动效应。(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市发展改革委)
9.促进标准托盘循环共用。在我市标准化试点建设的基础上,继续推广物流标准化应用。支持第三方物流、冷链物流等龙头企业主动参与国家、省物流行业标准制定,积极承担国家级、省级物流标准化试点任务,形成一批对我市及区域物流业发展和服务水平提升有重大促进作用的物流标准化应用成果。依托骨干企业的开放式托盘循环共用平台,加大标准托盘及其循环共用推进力度,提升物流与城市共同配送运作效率。推动标准拖车、托盘、仓储等物流设施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临沂商城管委会)
(四)大力推进绿色仓储与配送
10.积极推动绿色仓库建设。依据仓库规划设计、绿色仓库等国家、行业标准,结合生态临沂建设,新建和改造仓库,采用绿色、节能新材料、新技术,合理规划空间与功能布局,实现绿色仓库占比达到30%。(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11.更新与新增配送车辆。推进货运车辆技术升级,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的运输设备,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城乡配送企业及时更新与新增配送车辆,实现新能源车辆占比达到30%。(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
12.加强车辆通行管理。科学配置进城车辆资源,探索发展城乡配送公交化运行模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运输、配送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按照路内停车泊位设置标准要求,规范物流配送车辆停靠作业管理,在有条件的路段合理设置专供物流配送车辆使用的专用车位、限时路内停车泊位和停车指示标志,明确停靠时间和时长,为物流配送车辆停靠作业提供必要保障。(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商务、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临沂市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加强动态监控,协调组织有关单位落实任务目标。
(二)建立工作机制。一是建立项目专家指导制度,组建临沂市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试点专家小组,邀请省内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有关专家参与,负责对试点企业的专业指导及跟踪推进。二是建立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试点会商制度,定期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议,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建立绩效评估制度,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试点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及时总结工作成果与不足,形成试点工作报告报送省商务厅等有关部门。
(三)落实政策保障。一是依据《临沂市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规划》《临沂市物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2025)》《临沂市智慧物流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2)》《关于临沂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临沂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等规划和政策性文件,确保城乡配送重点工程的优先落地、优先实施。二是在城乡配送建设用地审批上,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用地优先保障。三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同时,针对载重等级、货物类别、地域范围、通行时段等不同,以城乡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技术标准”为目标,优化细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
(四)开展宣传培训。通过市、县(区)各类媒体、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试点工作,提高社会认知度和企业参与的积极性。邀请有关专家和专业机构对试点企业进行专项培训和工作指导,确保试点工作规范、科学、有序推进。
附件:1.临沂市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临沂市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重点工作推进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