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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004448101-02_zfgw/2017-0221006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银行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临政字〔2017〕4 号
成文日期 2017-01-13 发布日期 2017-01-16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沂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临政字〔201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现将《临沂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3日

 

临沂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临沂市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加快“大美新”临沂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金融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提质增效的重要机遇期。为指导全市金融业未来五年的改革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保障和支撑带动功能,根据《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山东省金融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临沂市金融业发展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全市金融业发展回顾

“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金融系统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着力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市场服务体系、风险防控体系,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金融业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较好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金融组织体系更加完善。全市初步形成以银行、证券、保险业金融机构为主体,产业基金、创业投资、地方金融组织等机构为补充,层次分明、门类齐全的金融组织体系。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银行业机构42家;证券分公司1家、营业部26家,期货营业部6家;保险机构81家;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236家。

(二)金融服务功能明显增强。2015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92.7亿元,是2010年的3.37倍,年均增长17.5%,占全市生产总值和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达到5.12%和11.14%,较2010年提高了2.74个百分点和4.99个百分点。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4762.27亿元、3399.64亿元,较2010年增加2638.74亿元和1839.95亿元,年均增长17.53%和16.86%,在全省位次均提升到第5位。社会融资总量达到564.68亿元,实现企业首发上市融资16亿元,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直接融资416亿元。保险业完成保费收入150.92亿元,是2010年的1.98倍,年均增长14.61%;保险深度、密度分别达到4.01%、1466元/人。

(三)金融改革创新亮点纷呈。成功举办中国·临沂资本交易大会,累计签订招商项目54个,合同金额1955亿元,当年履约率分别达到104.51%和130.89%。农信社银行化改革加快推进,全市农商行达到6家,其他农信社全部达到组建农商行标准。开展农村产权融资试点工作,制定出台了《加快推进农村“三权”抵押贷款业务创新实施工作指导意见》,在沂水县、沂南县、蒙阴县、莒南县、临沭县5个县开展试点工作,其中沂南县被列为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在河东区、莒南县、临沭县的4家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加快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设立了临沂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成为全省首批开展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大宗商品交易的试点。

(四)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强化政策扶持,出台了《临沂市引进市外银行业金融机构扶持和奖励办法》、《关于加快促进金融深化与发展的意见》、《临沂市处置化解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规定,为金融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成立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金融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临沂市金融运行监测中心,建立重点企业资金信息基础数据库,不断健全风险预警和防范工作机制,及时应对各类金融突发事件。加大对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金融案件的预防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非法集资等各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金融稳定。强化舆论宣传,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保险公众宣传日”、“金融知识进万家”等活动,大力普及金融知识,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全社会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的意识普遍增强。

表1:“十二五”时期金融业主要发展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十一五”末

“十二五”末

完成率

规划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金融业增加值(亿元)

57.18

120

192.7

160.58%

金融业增加值/GDP(%)

2.38%

3%

5.12%

170.67%

金融业增加值/服务业(%)

6.15%

6.50%

11.14%

171.38%

本外币存款余额(亿元)

2123.6

4500

4762.3

105.82%

本外币贷款余额(亿元)

1559.7

3000

3399.6

113.32%

不良贷款率

4.51%

3%

1.23%

-

境内外上市公司(家)

23

35

17

48.57%

保费收入(亿元)

76.29

175

150.9

86.23%

保险密度(元/人)

711

1600

1466

91.63%

保险深度

3.10%

4.50%

4.01%

89.11%

二、“十三五”时期全市金融业发展环境分析

“十三五”时期,全市金融业发展既面临难得机遇,也面临诸多风险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运行稳中向好为金融业发展提供坚实基础。经济发展是金融发展的基石。“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特别是2015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3763.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3.9亿元,主要经济指标增幅位居全省前列。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293.9亿元、增长11.7%,税收占比81%,增幅和占比均居全省首位;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指标增长势头良好。“十三五”时期,我市经济有望保持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企业投融资活动将更加活跃,居民财富积累将进一步增加,将为全市金融业发展提供更广阔空间。

(二)产业转型升级为金融业发展激发新活力。“十三五”时期,我市确定了八大主导产业产值达到1.5万亿元,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在经济结构中的比重逐年提高,临沂商城市场交易额突破万亿元等目标,特别是将金融作为三大高成长性服务业之一进行重点培植。产业转型升级将对金融业创新发展和金融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提出迫切要求,也为普惠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消费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提供难得的发展机遇。

(三)政策红利为金融业发展提供新动力。“十三五”时期,我国将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推进汇率和利率市场化,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健全多样化金融机构体系;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三农”特别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各项政策红利的进一步释放,全市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将更加完善,创新空间将不断拓宽,将为金融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十三五”时期,我市金融业在迎来重要发展机遇和广阔发展前景的同时,也面临诸多矛盾和挑战。一是金融总体实力不强。2015年,我市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和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虽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38个和5.69个百分点;地方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小、散、弱问题比较突出,对地方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出严峻挑战。二是融资结构不合理。我市直接融资规模较小、比重偏低,企业融资渠道过度依赖银行贷款,致使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也导致金融风险向银行业集中。三是金融创新能力不强。目前我市金融业发展仍以高速扩张为主,集约经营和内涵式增长能力不强。经济转型发展对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等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这种仅仅依靠规模高速扩张的金融发展方式难以为继,必须转向内涵式、质量效益型发展。四是金融资源布局不够合理。基层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金融体系和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升。五是金融运行潜伏一定风险。随着经济增速放缓,特别是“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的深入,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将持续凸显,非法集资、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违法犯罪活动可能呈高发态势。同时,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金融创新和金融混业发展,对现有金融监管体系带来较大冲击。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始终是我市金融业面临的重大而艰巨的任务。

三、“十三五”时期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加快金融改革创新,优化金融发展环境,促进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传统金融业态与新型地方金融业态协调发展,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增强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力争到2020年末,全市基本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竞争适度和风险可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业发展的根本目的和主要动力,统筹整合金融资源对接实体经济,全面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现金融和实体经济同兴共荣。

2.坚持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激发各类金融市场主体的活力,使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大力推进临沂商城国际化、鲁南苏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办好中国·临沂资本交易大会,更好地统筹金融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推动金融业双向开放,促进市内外要素有序流动、金融资源高效配置、金融市场深度融合。

3.坚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始终把防范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生命线,强化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地方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的风险管理水平,严厉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积极稳妥化解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末,全市金融业增加值达到340亿元,年均增长12%,占生产总值和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分别提高至6%和12%。

1.银行业。形成以政策性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为骨干,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并存,功能齐备、层次合理、信贷投融资功能强大的现代银行业体系。银行业金融机构力争增加至50家;本外币存贷款规模分别提高到7600亿元、5500亿元,年均增长均为11%;不良贷款率保持在2.5%以下。

2.资本市场。全市证券、期货机构达到45家以上;上市公司达到25家以上,新三板、齐鲁股权交易中心、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年均增加10家以上。推动临沂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打造全国有影力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

3.保险业。形成主体多元化、竞争差异化,各类保险机构共同发展、开放有序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保险机构达到150家以上;保费收入、密度分别达到300亿元、2500元/人,年均增长14.7%、11.3%。

4.地方金融组织。形成“主业鲜明、功能互补、运营良好、治理规范”的地方金融组织发展体系。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达到300家左右,注册资金超过200亿元。

表2:临沂市“十三五”金融业发展主要目标

指 标

“十二五”末

“十三五”目标

年均增幅

总体目标

金融业增加值(亿)

192.7

340

12%

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5.12%

6%

-

金融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11.14%

12%

-

银 行

银行机构数量

42

50

-

本外币存款规模(亿)

4762.3

7600

11%

本外币贷款规模(亿)

3399.6

5500

11%

不良贷款比率

1.27%

<2.5%

-

资本市场

上市公司(家)

15

25

-

新三板、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和蓝海

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家)

68

120

-

保 险

保险机构量(家)

81

150

-

保费收入(亿)

150.9

300

14.7%

保险深度

4.01%

5%

4.5%

保险密度(元/人)

1466

2500

11.3%

地方金融组织

地方金融组织注册资本(亿元)

171.55

200

5%

四、“十三五”时期金融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加大金融要素投入。

1.保持信贷投放合理增长。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信贷额度,盘活存量资金,改善资金供给,实现信贷投放的持续增长,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积极引进外资银行和外地银行机构,壮大银行业金融机构队伍。积极创新和灵活运用各种贷款方式,加大对全市重点项目、骨干企业的资金供应,支持小微金融、农村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和消费金融发展,并保持贷款投放的连续性和针对性。

2.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按照“有进有出、动态调整、优化结构、夯实基础”的原则,调整完善拟上市挂牌后备资源企业数据库,对重点拟上市挂牌企业跟踪培育,梯次推进相关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支持已上市挂牌企业再融资,鼓励有较强实力的企业通过发行各类债券融资,拓宽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杠杆率。推动规模企业加快改制,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前做好对接资本市场基础工作。立足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三去一降一补”要求,加强对外合作,稳步扩大政府股权引导基金规模,建立多门类、多层次的产业基金体系。

3.创新保险业发展。积极推进保险市场组织创新,丰富保险经营主体类型。推动传统保险业务创新,鼓励保险机构根据临沂实际,开发个性化、定制化的地方型保险产品。扎实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开发针对性的扶贫保险产品,形成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的保险服务格局。加快发展养老保险、健康保险、责任保险,强化保险事故防范救助体系作用。推动信用保证保险和科技保险发展,积极开展“三农”保险,创新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天气指数保险、收益保险等新兴保险产品。

(二)推进普惠金融建设。

1.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支持临商银行拓展经营规模和业务创新,加快在省内外设立分支机构步伐,逐步培育成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商业银行。完善农商行法人治理结构,适时引进战略投资,提高业务创新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支持村镇银行在乡镇布设网点、拓展业务,更好服务“三农”发展。

2.规范发展地方金融组织。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开展金融创新,增强发展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探索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可持续发展路径,开展线下线上相结合的融资服务。协调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在抵质押、财税、征信、诉讼等方面享受与金融机构同等政策,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意愿和能力。坚持管理和发展同步规范,推动民间资本可持续发展,引导更多的民间资本投向实体经济。

3.探索发展合作金融业态。推广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稳妥有序推进实施,逐步建立起与农村经济相适应、运行规范、监管有力、成效明显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积极推动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协同发展,更好地满足多层次金融需求。强化教育培训、政策引导和监管能力建设,促进合作金融业务规范健康运转。

4.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鼓励金融机构规范拓展互联网业务,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规范发展P2P、网络小贷等网络金融活动。

(三)维护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1.改善金融法治环境。贯彻落实《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健全地方金融执法队伍,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地方金融监管执法队伍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依法严厉打击信用诈骗、恶意逃废债务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2.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地方金融组织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积极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相衔接,实现地方金融数据资料共享。加快小微企业和农村征信数据库建设,提高建档率。构建社会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大力发展征信和信用评级机构,培育现代信用服务市场。

3.优化金融人才环境。支持临沂大学金融相关专业重点学科建设,培养精通现代金融业务的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加强对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重视培养金融高级管理人才。深化金融业人事制度、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扶持政策,引进国内外高素质金融人才,特别是熟悉国际金融市场、精通金融衍生工具和金融创新技术的高级人才。

4.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强舆论宣传,增强全社会金融意识,树立健康金融理念。在临沂日报、市广播电视台开辟金融专栏,办好《临沂金融》刊物,定期开展金融宣传,强化金融宣传主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实现金融宣传多元化。建立金融知识普及长效机制,推动金融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着力提高农村地区、弱势群体的金融知识普及率。强化投资者教育,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辨识能力。

5.打造“资本交易大会”品牌。办好中国·临沂资本交易大会,邀请金融监管部门领导和知名金融机构、大型企业集团高管参会,引进项目和资金,提升临沂影响力和知名度。借鉴其他地区举办大型金融展会经验,创新办会模式,提升办会质量,努力打造全国性金融盛会。

(四)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1.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完善金融运行监测机制,加强信息采集和监测预警,及时全面准确掌握金融风险状况。加强对担保圈、融资平台、房地产和产能过剩行业等重点领域的风险排查,密切关注经济结构调整和过剩产能化解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风险隐患。逐步加大对新业态、跨部门、跨行业、跨市场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提高跨界金融活动的监测能力。建立金融机构(组织)稳健性评估制度。强化宣传教育,坚持“打早打小”,切实防范并有效打击各类非法集资活动。

2.完善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推广大额联合授信管理机制和债权人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异地银行授信管理和属地备案制度,制定实施化解担保圈风险的一揽子政策。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用,加快核销处置银行机构不良资产。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投诉渠道和纠纷解决机制,努力维护金融业稳定发展局面。

3.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顺应金融混业经营趋势,推动金融监管创新,探索建立功能监管、业务监管和机构监管相协调的金融监管体制。建立健全规范高效、覆盖完整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逐步依法将地方金融主体纳入监管范围;完善信息报送、现场检查、高管约谈、非现场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推进行业标识、合同文本、服务标准、会计核算等行业标准一体化。

4.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组织。加强金融业自律组织建设,促进规范有效运行,逐步建立覆盖面广、运作规范、功能完善的行业协会体系,促进金融行业有效治理和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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