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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
索引号 | 004448101-30/2018-040900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临政字〔2018〕71号 |
成文日期 | 2018-04-08 | 发布日期 | 2018-04-09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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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字〔2018〕71号
2016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用权,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涌现出了一批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为激励先进、鼓舞干劲,市政府决定,授予郯城县等6个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25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希望受表扬的先进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其他县区和部门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对标赶超,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大美新”临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8日
附件
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一、县区、开发区(6个) 郯城县人民政府 河东区人民政府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兰陵县人民政府 平邑县人民政府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市直执法部门(25个)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国家税务局 市审计局 市财政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公安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农业局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国土资源局 市司法局 市林业局 市地方税务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教育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档案局 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 市园林局 市烟草专卖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水利局 市物价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公路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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