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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王文杰同志记二等功的通报 |
索引号 | xtmlwh/2018-0000058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临政字〔2018〕144 号 |
成文日期 | 2018-09-17 | 发布日期 | 2018-09-17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王文杰同志记二等功的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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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字〔2018〕144号
2017年,国家农业部选派王文杰同志到沂南县挂职,开展帮扶工作。自挂职以来,王文杰同志时刻牢记组织和群众的重托,充分发挥政策理论、业务能力优势,围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为当地农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决策参考;在引进技术、促进合作、对接市场等方面,扎实做好牵线搭桥工作;发挥自身特长,积极推介新思维、新理念,主动向上对接争取优惠政策和项目资金,帮助解决农村改革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为当地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榜样,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广泛称赞。为宣传王文杰同志的先进事迹,弘扬其敬业精神,经研究,确定给予王文杰同志记个人二等功。 各级各部门要以王文杰同志为榜样,学习农业部挂职干部心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优良品格,凝心聚力、扎实工作,为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推动“大美新”临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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