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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xtmlwh/2018-0000147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临政字〔2018〕177 号 |
成文日期 | 2018-11-19 | 发布日期 | 2018-11-20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沂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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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字〔2018〕177号
现将《临沂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
黑臭水体治理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战役之一,不仅关系到城市环境质量,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为坚决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确保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现制定本作战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国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黑臭水体治理倒逼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针对城市水体污染现状、问题与成因,科学制定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彻底解决黑臭水体污染问题,实现水体污染物总量持续削减,水体环境质量有效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消除市区、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调查,科学谋划。立足系统性、流域性、整体性,全面开展河道排口、外围排水体系、内源污染、水质现状等基础数据的摸底调查,并以此为依据,科学编制黑臭水体治理方案,确保方案可行和消除黑臭水体目标可达。 (二)多措并举,系统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河道清淤、恢复生态等综合措施,有效遏制水体污染,提升水环境质量。 (三)属地管理,市县联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履行治理第一责任,精心组织,高效运作,有序推进治理项目,确保治理成效。市直有关部门健全联动机制,密切协作配合,有力有序做好黑臭水体治理相关工作。 (四)常抓不懈,长效管理。对已经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建立日常养护制度,落实养护责任,定期开展河道水质监测和综合评估,防止污染反弹。 三、主要措施 黑臭水体治理是一项系统性综合工程,应本着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根据不同的水文水质特征、治理目标、阶段现状等,综合采用不同技术和措施,确保黑臭水体治理实效。具体措施分为: 一是清淤疏浚。对河道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河道淤积情况、内源污染状况等,分类开展生态清淤,清除各类垃圾,彻底实施全河段“大扫除”。 二是整治排污口。全面排查河道排污口,倒查污染源,开展源头管控,针对不同类别排污口,特别是错接、漏接和直排河道的排污口,因地制宜采取封堵、截流、调蓄、防倒灌等工程措施,对排污口实施改造或封堵。 三是控源截污。采取截污纳管和城市面源污染控制等措施,防止外来污水和污染物排入城市水体。通过沿河铺设截流管线或合理设置提升泵站等方式,将污水全部纳入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通过建设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缓冲带和生态护岸、路边植被浅沟、植被截污带等方式,实现城市面源污染控制。 四是建设污水管网。新城区及新建道路全部采用雨污分流,老城区结合旧城旧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片区开发等有序推进雨污分流改造。 五是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按照城市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的目标,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布局等因素,合理确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和时序。今后三年,全市新建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9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7.5万立方米/日。 六是开展生态修复。通过水生动植物构建生态系统,配合生态浮床(浮岛)、生态浮毯、生态基净水、曝气复氧(景观曝气)等技术措施,达到净化水质的目标。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完成治理工程。加快推进正在实施的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督促各责任单位在完成截污清淤、污水收集处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施工进度,全面完成治理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确保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二)做好已完工项目评估工作。科学确定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效果评估工作方案,选取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按照黑臭水体评估规范,严格做好已完工治理项目的评估考核工作。 (三)建立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对通过评估考核的治理项目,及时申请销号;扎实做好河道的维护管理,加大监管力度,防止黑臭现象反弹;积极发动群众参与,进一步健全水质监测、预警应对、信息公开等机制,着力补齐短板、消除漏洞,确保城市水体长治久清。 五、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施黑臭水体治理是深入推进全市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统筹组织协调,全面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组织机构,充实专业人员,强化指导协调和督导检查,加强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全力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二)严格督查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细化落实整治措施,明确任务目标和整治标准,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严格按照时序进度落实责任;将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列入重点督查范围,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实行定期督办、定期通报、定期公示。 (三)营造整治氛围。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面广、量大、施工战线长,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保障民生的大局出发,利用多种方式加大治理工作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地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水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附件:临沂市黑臭水体治理进度计划表
附件
临沂市黑臭水体治理进度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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