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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19-0000109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临政字〔2019〕192号
成文日期 2019-12-18 发布日期 2019-12-18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临政字〔2019〕1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繁荣发展我市夜间经济,活跃商业氛围,推进消费升级,激发城市活力,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元化、便利化消费需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新时代大美新临沂建设总目标,以打造“夜临沂”为主题,完善特色化城市功能,鼓励业态多元化发展,着力建设一批夜间经济载体,有效提升城市开放活跃度,营造高品质夜间营商消费环境。

(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坚持突出特色、注重创新,形成统筹推进、业态多元、错位发展格局;坚持品质优先、示范引导,建立管理规范保障机制,形成夜间消费服务良好氛围;坚持属地管理、行业监管,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推进。

(三)发展目标。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在商业中心区、旅游景区、历史文化街区和文体娱乐功能区等重点区域打造地标性夜间经济集聚区,推动产、商、文、旅、教、体等深度融合发展。2020年底前培育形成3-5个市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经过3至5年努力,全市发展形成一批高品质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夜间经济载体平台

1.依托“五大商圈”打造一批夜游购物示范街区。依托北城新区齐鲁园广场、鲁商中心、东方购物广场、颐高上海街、万达广场商业圈,解放路兰田步行街、人民广场、九州商厦、泰盛广场、和谐广场商业圈,书法广场、进口商品城、东方不夜城商业圈,罗庄宝丽财富广场商业圈,河东吾悦、九州超市商业圈“五大商圈”打造夜游购物示范街区。积极引进名企、名店、名品,倡导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多种夜间促销活动,增加体验式商业业态,营造宜商宜游的消费体验环境,形成集购物、美食、娱乐、休闲为一体的夜购消费街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2.统筹“四个层级”打造一批夜间美食示范街区。以启阳美食街、人民广场附近餐饮街、育才路中段美食街为重点,发展集中临沂特色的大众化经营为主的餐饮街区;将久隆奥斯卡小吃街、新华商业美食街大奥形成以经营地方特色小吃为主的小吃美食街;将涑河南北街打造形成以品牌连锁餐饮、特色咖啡馆、酒吧、茶楼等为主的休闲餐饮街区;将北城新区万达广场、齐鲁园广场、鲁商中心打造形成集特色餐饮、休闲娱乐、商务接待等功能的高端餐饮休闲娱乐区。积极策划举办美食大赛等夜间美食类活动,突出街区特色,实现错位发展,打造夜间美食示范街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3.聚力“三类重点”打造一批夜间文旅休闲示范集聚区。依托王羲之故居、书圣文化城、鸿儒文化创意园、东夷文化景区和市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临沂大剧院、科技馆等重点区域,打响“书圣故里”品牌,建设集文化体验、研学旅行、休闲购物、餐饮住宿等功能于一体的夜间文化消费主题街区。依托沂州古城、龙园旅游区、观唐温泉等滨河景区,发展游乐休闲、民俗体验、养生度假等功能,策划实景演出,增加夜间旅游项目和业态,打造夜间旅游休闲集聚区。依托全民健身运动中心、市民活动中心、五洲湖广场、凤凰广场等重点区域,引领全民健身、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打造夜间时尚健身休闲区。(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二)丰富夜间经济消费业态

依托中心城区商之都、水之城、文之邦的地域优势,着力打造以夜品沂味、夜购临沂、夜娱临沂、夜健临沂、夜赏临沂、夜学临沂、夜宿临沂为特色的夜间经济七大品牌,助推夜间消费向体验型、内涵型、文化型转型升级。

4.“夜品沂味”。依托启阳美食街、涑河南北街、静雅美食大道、齐鲁园广场、东方不夜城等重点街区,支持餐饮企业在打造临沂糁、山羊、土鸡及沂蒙优质农产品等特色美食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中高档餐饮美食。依托东部大学城、高铁片区、临沂商谷、奥体中心等地标性区域开发,招引全国各地知名餐饮品牌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特色美食集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临港区管委会)

5.“夜购临沂”。推动商业超市延长营业时间,鼓励举办各类时尚消费活动。规范提升开阳路、解放路等沿路夜市,为市民购物创造便利条件和良好环境。在临沂国际商贸物流博览会等大型展会期间,安排夜场购物活动。同时,依托小商品城、教育用品采购基地、华丰服装城等专业市场,设立专门针对夜间经济市场需求的一站式采购中心,拓展商城特色优势商品销售空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临港区管委会)

6.“夜娱临沂”。积极组织中心城区重点景区和公共场馆,根据实际条件延长夜间1-2小时开放时间。支持临沂大剧院、科技馆、电视发射塔、国际雕塑公园等各类场馆推出特色活动;沿涑河两岸、屠苏岛等区域,结合原有基础设施条件,尽快谋划建设一批配套项目,布局建设酒吧、茶社、咖啡厅等时尚消费集聚区域。加快推进柳青河两岸清理整治,按照商业定位做好规划设计,打造欧式消费一条街。有效利用书圣文化节、诸葛亮文化节、东夷文化节等大型节会,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夜间文化活动,推出定制版歌剧《沂蒙山》等文化消费产品,带动提升夜间消费档次。(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临港区管委会)

7.“夜健临沂”。鼓励全民体育健身中心、李宁运动中心等体育健身运营机构开展夜间消费惠民活动,加快建设奥体中心等重大体育设施,利用沂河体育节等契机积极承办省级国家级体育赛事。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迷你马拉松、健步走、广场舞等夜间体育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临港区管委会)

8.“夜赏临沂”。利用现有的楼宇景观亮化,整体性提升沿路沿河建筑夜景,支持各类景区开展夜间促销活动,探索在适宜区域科学合理布局灯光秀、水幕电影、五彩喷泉等。(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临港区管委会)

9.“夜学临沂”。支持新华书店、万阅城等建设24小时城市书房,鼓励举办以夜学为主题的相关主题活动,运用线上线下相互结合形式,培育成为文化消费新亮点。同时,完善书店、图书馆周边餐饮、便利店配套,搭建夜读消费圈。(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临港区管委会)

10.“夜宿临沂”。充分运用自驾游、高铁游、飞机游相互叠加的机遇,推动各类酒店连锁经营、品牌经营、特色经营,依托田园综合体、知名景区等打造独具品味的乡村民宿。同时,支持酒店与工厂、农场、合作社等建立直通关系,带动全市优质农产品进城销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临港区管委会)

(三)布局夜间经济标志景观

11.利用地标性建筑景观电视塔的亮化,植入红色文化、历史文化、乡村文化等特色元素。利用高铁站、临沂机场、沂河湖心岛、祊河屠苏岛、滨河健身长廊等优势资源,规划建设既可远观又可近赏的标志景观群。探索多元投入方式组合,对人民广场、五洲湖广场、凤凰广场、沂河沙滩广场、沂蒙路、解放路等进行夜间美化改造提升。(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临港区管委会)

12.有效利用书圣阁、书法广场、园博园区域广阔空间优势,布局建设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特色的标志景观带。推广颐高上海街外墙整体景观提升的创新做法,提升规划展览馆、科技馆、博物馆、文化中心、万达广场、齐鲁园广场、奥体中心夜景档次,让建筑借助灯光“会说话”“讲故事”,打造夜游临沂标志景观轴。(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临港区管委会)

(四)畅通夜间经济交通出行

13.提升夜生活集聚区及周边动静态交通组织管理水平,制定优化街面停车位管理、夜间临时停车、鼓励免收或减收停车费等具体措施。在商超广场、早市夜市、演艺场所等区域,将平面人行道改为地上天桥或地下通道,划设路边限时免费临时停车位。(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临港区管委会)

14.延长公交车夜间运营时间,周末节假日探索推出零时公交,开通串联城市综合体、高等院校、大型社区、主要景区串联的定制公交。支持公交集团推出定制夜游车辆,有效满足市民夜间消费多元出行需求。引导出租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加强重点区域的夜间车辆配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临港区管委会)

(五)创新夜间经济监管模式

15.引导各类早市夜市规范有序发展,在登记、设施、区域、标识、时段、卫生等方面统一标准,常态化开展标杆早市、标杆夜市创建活动。支持全市范围内的加工企业、文创企业,在夜生活集聚区布局设点。在符合环保、安全、消防等规定,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等前提下,经有关部门批准许可,允许沿街商户利用街面开展形象展示推广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消防支队,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临港区管委会)

16.建立夜间经济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应急管理预案,在商超、商圈、廊带、夜市等相应区域,明确标识相关举报投诉电话,为夜间经济提供食品安全、治安、消防、纠纷调解等服务保障。支持成立市夜间经济发展相关行业协会,鼓励建立夜间经济示范街区联盟,促进行业交流合作,引导行业自律发展。(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支队,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临港区管委会)

(六)完善夜间经济公共服务

17.以建设智慧城市为依托,提升夜生活集聚区的免费WIFI覆盖率。布局建设5G基站时,优先考虑商圈、示范区、集聚带、景区等夜间消费人流密集区域需求。围绕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垃圾处理、油烟处理、公厕建设等方面,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积极作为跟进服务。对夜间经济集聚区域,适当延长景观灯光时间,周末节假日进一步延长时间。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科学精准提出交通、安全、卫生等方面优化措施。联合百度地图等推出夜间经济版本吃喝娱乐购攻略图,自动显示营业时间、特色介绍、大众评价、监管信息等内容,让“夜临沂”看得见摸得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大数据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临港区管委会)

18.依托“信用临沂”建设,清理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收费以及违规收取的保证金、押金。鼓励引导酒店、景区、场馆等经营主体,发挥主观能动性,推出延时营业、定时抽奖免单、随机消费抽奖、停车免费、货真价实优惠券等公共服务。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加大24小时便利店、药店、餐饮饭店建设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临港区管委会)

19.对市政府确定的延长营业时间的商贸服务企业、特色商业街区和夜市,金融机构应优先安装银行卡和移动支付受理机具,积极开展扫码、刷卡等移动支付便民惠民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包括消费金融在内的金融服务新模式,促进信用消费。(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临沂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临港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20.建立推进机制。建立市夜间经济发展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市夜间经济发展。各县区要参照市里做法,建立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工作机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市级层面和主城五区各打造一个夜间经济发展试点区域,总结经验、探索路子,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体育局等,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临港区管委会)

21.加大政策支持。研究制定促进夜间经济发展配套政策措施。夜间经济街区的运行管理,原则上实行“以市养市”,根据需求适当给予财政补助,对发展夜间经济的市场主体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减免。支持运营商集中结算、统一核算,对纳入统计部门限上统计的给予一定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临港区管委会)

22.强化督导考核。将发展夜间经济列入市、县两级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强化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要加强督导考核,研究制订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标准并适时开展评定工作,对符合标准的授予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称号。(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临港区管委会)

23.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商贸企业与新闻媒体建立消费信息宣传联盟,鼓励企业开展各种夜间促销活动,构建多种网络营销渠道,实现精准化、场景化、互动式旅游营销,营造健康夜间消费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夜间经济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夜间消费资讯服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临港区管委会)

 

附件:临沂市夜间经济发展协调联席会议制度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8日

 

附件

 

临沂市夜间经济发展协调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快全市夜间经济发展,全方位打造临沂夜间经济新亮点,经研究,建立临沂市夜间经济发展协调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 人:侯晓滨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刘恩田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仲圣 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张晓波 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彭 燕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市服务业办公室主任

杨立新 市工信局四级调研员

李 焱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委员、车管所所长

刘爱田 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副主任

主 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

李立新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主任

刘兴旺 市住建局工会主任

孙钦刚 市城市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刘乃增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刘展志 市商务局三级调研员

陈常密 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

韦 伟 市卫健委四级调研员

陈继军 市应急管理局副县级干部

公佩珺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李 晓 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

刘发舜 市体育局副局长

王瑞连 市统计局副局长

赵臻元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刘 楠 市大数据局党组成员

公冶颂 临沂银保监分局二级调研员

高 翔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工会主任

主父笑岩 市税务局总会计师

朱树干 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纪丙坤 兰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张伟峰 罗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李英国 河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王 永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吴清波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挂职)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发改委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二、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夜间经济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夜间经济发展;研究解决夜间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协调、督导各有关部门(单位)、县区(开发区)工作推进。

三、议事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主持或委托副召集人主持。

(二)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县区、有关部门单位并抄报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会议议定事项,明确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时限、标准要求等,并抓好工作落实。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由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可临时召开联络员会议。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调度督导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并负责会议议题记录、汇总、整理及纪要的印发、抄报等工作。

媒体解读:新业态,新格局,新经济,新生活 七大品牌重构临沂夜间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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