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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莒南县洙溪河治理工程施工期间暂不进行生态补偿考核的批复
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0-000000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临政字〔2020〕66号
成文日期 2020-06-11 发布日期 2020-06-11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莒南县洙溪河治理工程施工期间暂不进行生态补偿考核的批复

临政字〔2020〕66号


莒南县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莒南县洙溪河治理工程施工期间暂不进行生态补偿考核的请示》(莒南政报﹝2020﹞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暂停洙溪河东高家庄断面水环境生态补偿考核,暂停考核时间为2020年6月,期间正常通报水质情况。

望你县积极协调施工单位,施工期间要加强管理、强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水质的干扰,确保水质安全。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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