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政策文件 >> 市政府文件 >> 临政字 >> 正文
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暂停兰陵县汶河南桥断面监测考核的批复
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0-000000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临政字〔2020〕67号
成文日期 2020-06-11 发布日期 2020-06-11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暂停兰陵县汶河南桥断面监测考核的批复

临政字〔2020〕67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暂停兰陵县汶河南桥断面监测考核的请示》(兰陵政请﹝2020﹞1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暂停兰陵县汶河南桥断面水环境生态补偿考核,暂停考核时间为2020年5月-6月,期间正常通报水质情况。

望你县积极协调施工单位,最大限度减轻施工期间对水质的影响,确保水质安全。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1日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