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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重要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批复 |
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0-0000017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临政字〔2020〕133号 |
成文日期 | 2020-11-18 | 发布日期 | 2020-11-18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级重要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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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字〔2020〕133号 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呈请审批市级重要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请示》(临水发〔2020〕5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祊河、温凉河、梓河、东汶河、汤河、城河、龙王河、涑河、柳青河、陷泥河、李公河、青龙河、蒙河、吴坦河、燕子河、南涑河、青口河等17条市级重要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由你局负责发布并认真组织实施。 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是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重要基础,是规范涉河湖开发建设行为的主要依据。你局要认真做好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好规划实施的相关措施,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和分区用途管控,努力实现“河清湖晏、生态沂蒙”的目标。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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