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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兰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
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4-0000088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临政字〔2024〕74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06 | 发布日期 | 2024-09-06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临沂市兰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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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字〔2024〕74号 兰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呈请批复<临沂市兰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临兰政报〔2024〕8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临沂市兰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兰山区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你区要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兰山区是临沂市行政、文化、商业、金融商务中心,着力打造成为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的核心功能区、鲁南苏北对外开放桥头堡。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兰山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5.1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1.1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987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0938公顷以内。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规划期内,涉及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调整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执行。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农业空间结构,做优生态循环农业、观光农业、优质果蔬采摘初加工等特色产业,推动农业安全、绿色、高效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增强粮食和农渔业产品供给能力。加强沂河、祊河、柳青河、万亩荷塘、茶山等生态空间的保护和修复,筑牢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构建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发展。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导小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严格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历史风貌。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构建各种交通方式相协调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细化完善城区道路网系统。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地质灾害防治、防洪排涝等灾害防控和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统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保障军事设施空间。 六、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兰山区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你区要认真做好规划组织实施,科学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推动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测网络,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逐级请示报告。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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