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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华东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批复 |
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4-000021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临政字〔2024〕109号 |
成文日期 | 2024-11-07 | 发布日期 | 2024-11-08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华东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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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字〔2024〕109号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局《关于提报审批华东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请示》(临退役军人请示〔202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华东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二、保护范围以华东革命烈士陵园宗地图红线为界,北至银雀山路,东至政府代管地、东山小区,南至陵园前街、青龙河,西至青龙河、政府代管地,面积为143701.95平方米。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规范服务内容,提高管理水平,保持陵园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防止发生侵占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等行为。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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