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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材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
索引号 | 004448101-30/2018-0115028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临政发〔2018〕1号 |
成文日期 | 2018-01-15 | 发布日期 | 2018-01-15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建材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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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发〔201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优化建材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建材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315号)和鲁政办发〔2017〕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材产业转型升级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以“四新”促“四化”中心任务,坚持制造和创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发展新兴产业、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建材加工业和服务业、治标和治本“五个并举”,充分利用节能、环保、安全“三个工具”,倒逼建材产业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强化科技创新,加大技改力度,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两化融合,提高质量效益,实现绿色、低碳、高效、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1年,全市建材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200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建成3个以新型建材业为主导的产业基地,力争培育2个二百亿级建材产业园区,培育50家新型建材业骨干企业。 ——产业结构加速优化。压减水泥、玻璃、建陶等传统建材行业过剩产能。到2021年,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1187万吨以内,水泥熟料生产线能耗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玻璃深加工率达到60%以上;高附加值建筑陶瓷比重、新型墙体材料比重明显提升。 ——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加快构建“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发展创新平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力争到2021年,规模以上建材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1.5%,市级以上研发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等)达到100家。 ——质量效益持续提升。以水泥、玻璃等大宗原材料和保温材料、防水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功能性新型墙体材料等消费者关注产品为重点,推进质量对标达标,降低综合生产成本,着力提升经济效益。力争到2021年,90%的规模以上建材企业人均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0万元以上。 ——两化融合深入推进。积极引导建材生产企业提高信息化、自动化水平,加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普及推广,不断提升建材行业智慧化的层次。力争到2021年,规模以上建材企业关键装备实现数字化、智能化。 ——绿色发展进展显著。加快推行绿色生产,积极引导绿色消费,构建贯通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的全产业链。力争到2021年,水泥、玻璃、建筑陶瓷等主要产品平均能耗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绿色建材产品比重稳步提高,水泥窑协同处置生产线占比15%以上,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省有关标准要求。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水泥制品。支持沂州、中联等水泥生产企业加快关键工艺装备改造和智能化改造,推进降氮脱硝、脱硫工程及高效除尘设施建设,减少污染物排放。发展专用水泥、水泥制品和部件化制品,完善混凝土预制构配件的通用体系,适应装配式建筑要求,推进叠合楼板、楼梯、阳台等工厂化生产,提升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发展水平。支持企业利用现有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等废弃物。 (二)发展高端玻璃。以中玻、景耀等重点企业为引领,推动玻璃生产向高端化发展。针对市场需求,积极开发推广双银及多银低辐射镀膜(Low-E)玻璃、真(中)空玻璃等节能门窗用玻璃和防火安全玻璃。开发推广高端运输装备用风挡、舷窗制品。引进先进技术,发展超薄玻璃、高铝玻璃、氧化铟锡(ITO)导电膜玻璃、石英玻璃、超白浮法玻璃、热致变色玻璃、超白压延玻璃、光伏光热一体化玻璃制品,开发农业种植和观光大棚所需的结构功能一体化玻璃板材和制品。 (三)提高陶瓷品质。以罗庄陶瓷产业集聚区为中心,加快建设临沂陶瓷产业转型升级创新示范园,大力发展高档建筑陶瓷、个性化日用陶瓷、艺术陶瓷和特种陶瓷。推进标准化和专业化生产,实施节能窑炉、窑炉余热利用、低温烧成、高效洁净煤制气和集中供应等技术改造,加快陶瓷生产线自动化和智能化进程。加强产品设计和关键零配件研发,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艺术性,促进陶瓷产品差异化、时尚化、创意化发展,满足个性化消费需求。不断推进传统陶瓷向高技术、高品质、高附加值、低能耗、无污染的现代陶瓷转型,积极争创国家级建陶产业质量提升示范区,建立中国(临沂)陶瓷产业总部基地,加快陶瓷产业国际化步伐。 (四)推广新型墙材。发展轻质、高强、耐久、自保温、功能性、部品化墙体材料产品。利用工业废渣等生产高空洞率、高强自保温方向的空心砌块和自保温砌块等烧结类产品;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建筑砌块、透水砖与隔热保温复合一体化装配式建筑内、外墙板材等非烧结类产品;发展加气混凝土(高端)砌块、板材,推广真空绝热板等本质安全、节能、绿色的保温材料。 (五)开发新型材料。大力发展基于非金属矿物,用于节能防火、填充涂敷、环保治理、储能保温的矿物功能材料。加快推进玻璃纤维、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以及玻璃基板、光纤预制棒、高压电瓷、陶瓷分离膜等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产品的示范应用,扩大新材料产业规模。坚持产学研用相结合,立足产业化生产和应用需要,建立完善新材料基础标准、方法标准和产品标准。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需要,围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发展,依托天元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促进建材部品化、原料标准化,推动建材部品、构配件产业实现标准化设计、系列化开发、工厂化生产、配套化供应、信息化管理。 四、实施路径 通过创新驱动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业态创新,通过投资拉动膨胀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通过智能制造加快互联网技术应用、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通过绿色发展助推落后产能淘汰、生产提质增效,通过龙头带动打造骨干企业和产业集群,促进建材产业整体提升。 (一)坚持创新驱动,释放发展活力 1.强化技术创新。引导建材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创新生产工艺,增强技术创新活力;加快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创建各类技术中心、工程中心、设计中心和实验室,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进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共建平台、联合攻关、专题对接等形式的对接洽谈,集聚各方创新资源,集中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逐步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 2.强化管理创新。以引进国内高端管理咨询公司为切入点,选择一批有基础、有意愿的骨干企业,由政府组织与管理咨询公司双向对接,依托管理咨询公司智力、信息、市场、客户、资金等各类资源优势,系统诊断提出管理改进措施和方案;引导建材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支持建材企业以管理咨询、挂牌上市等为契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运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开展高端人才培训,举办高端讲堂论坛,邀请高等院校的著名学者来临沂授课,与知名高校合作举办新生代企业家高级研修班、总裁战略提升班,帮助企业家拓视野、长知识、强本领,提高企业家的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 3.强化模式创新。以众创、众包、众筹、众扶等推动企业生产模式和组织格式变革,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增强企业聚集各类创新资源的能力和内生创新活力;加强建材企业与电商、电商平台的对接服务,支持企业发展“线下展示+线上成交+线下配送+线下安装服务”、“线上营销、线下成交”或“线下营销、线上成交”经营模式;打造培育物流配送服务、建材产品承销分销、第四方服务支持三个网络营销配套服务体系;鼓励建材行业骨干企业,针对市场热点和消费偏好,推进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满足消费者差异化需要。 (二)突出项目拉动,加速动能转换 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接“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着力招大引强、选商引资。紧盯世界500强、重点央企国企、国内领军建材生产企业、上市公司,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加速建材产业新旧动能转换。紧盯长三角、珠三角、港澳台、欧盟、美日韩等重点区域,加快引进一批龙头型、基地型产业大项目。鼓励支持市内县区之间、企业之间开展密切合作,优化生产布局,走差异化竞争、合作化发展之路。 2.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强顶层设计,引导建材企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改造提升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提升产业层次,提高发展质量,促进技术改造实现“四个转变”,即:由设备更新为主向对生产全过程和产品结构调整的整体改造转变,由单纯的生产制造环节改造向研发、设计、营销、服务等领域全流程改造转变,由单个企业的改造向整个产业链的配套改造转变,由对分散布点企业的改造向专业化、规模化、集聚化改造转变。 (三)发展智能制造,推进转型升级 1.深化两化融合。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为工具,促进在产品研发设计、智能生产、内控管理、产品营销、节能减排等环节全过程、全产业链深度应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模式,重构生产流程,降低运行成本,推动建材产业两化融合进程,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重点推进建材企业信息技术的综合集成应用,实现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过程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2.加快智能发展。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鼓励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落后的生产设备,大力推进人工转机械、机械转自动、单台转成套、数字转智能,加快应用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器、智能仪器仪表、在线检测设备、固体废弃物智能化分选装备、智能化除尘装备等,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依托东岳机械等重点企业,积极开发建筑新墙材、陶瓷等智能化装备。 (四)加快绿色发展,促进降本增效 1.加大节能降耗力度。充分利用精细化管理、研发投入、资源回收等管理和技术手段,提升建材企业节能降耗水平。引导企业加强全过程节能管理,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强化节能技术改造;支持企业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推广适用于建材的能源梯次利用技术装备,鼓励合理利用劣质原料和工业固废,推进生产环节固废“近零排放”。 2.提高科技环保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利用先进技术工艺代替落后产能,支持利用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城市污泥、污染土壤和危险废物等。在保证产品质量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在水泥、混凝土、墙体材料和机制砂石等产品中提高消纳产业废弃物的能力,逐步增加可消纳固废的品种;开发建材窑炉烟气中二氧化碳分离、回收和利用技术,降低建材行业能源的消耗和二氧化碳的排放。 3.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开展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强化龙头效应,带动整体提升 1.加快退城进园。围绕产业链拓展、价值链提升、协同性创新、服务性配套等关键环节,以罗庄建陶产业园、平邑石材产业园等专业园区为载体,加快建材产业退城进园、集优集聚,培育专业突出、分工合作的建材企业群体,全面提升制造水平、创新能力、服务体系、产业形态,做强产业、做大总量。强化需求牵引与创新驱动的协同效应,推进产业链上下游跨界融合,提升全产业链综合效益。 2.培植龙头企业。综合考虑企业规模、经济效益、税收贡献、创新能力、品牌建设等指标,筛选一批骨干建材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和培育。积极引导资源、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向重点企业聚集,支持优势骨干建材企业向研发、设计、装备制造、工程服务、物流一体化方向发展,形成“做大一个、跟进一批、带动一片”的龙头带动效应。 3.培育知名品牌。严格产品质量管理,推进建材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建设,促进行业或区域产品质量提升。积极引导重点骨干企业发挥主体作用,争创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和品牌创建示范区。加大线上品牌推广力度,实现线上线下品牌价值同步提升。 五、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 1.优先保障土地、能源、环境容量等指标。县区新增工业用地指标优先用于骨干建材企业优质技改项目。骨干建材企业新建项目能源和环境容量指标予以优先保障。对已有项目和规划建设项目度电税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骨干建材企业,列入全市保用电企业名单,优先保障用电需求。 2.降低技改项目建设成本。骨干建材企业新上技改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享受与招商引资同等优惠政策。对符合以下条件的技改项目优先保障供地,土地出让价格按照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政策执行:新上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且固定资产投资额过5000万元的;项目亩产税收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规划建设两层及以上标准化厂房的。对建设过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县级留成部分,按同等数额支持企业发展。 3.补贴企业购置先进装备。落实《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关税,以及符合规定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优惠政策。 (二)支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1.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和入选的国家级、省级行业排他性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或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新建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奖励30万元。一个企业同一年新认定、新建多个研发平台的,按单项最高奖励,不重复奖励。 2.加大自主创新支持力度。骨干建材企业在申请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等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入选项目财政给予资金扶持。对企业使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学仪器设备发生的费用,帮助对接落实省科技厅60%费用补助的优惠政策;对符合《山东省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建材企业单笔贷款,按照贷款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支持,年度贴息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未按照规定归还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和罚息,不予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同一家企业享受贴息最多不超过三次。对企业因贷款而产生的专利评估、价值分析费,按确认发生额的50%予以补助,对同一家企业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同一家企业享受补助最高不超过三次。 3.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建材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研究开发费用按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集中打造临沂建材区域品牌 1.加大区域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支持建材企业利用“好品山东”等平台自行加强产品、企业宣传推广,对在省级以上正规媒体开展广告宣传活动的企业,在省级补贴的基础上,由受益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2.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创建。建材企业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的,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获得省长质量奖、省长质量奖提名的,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企业新被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由受益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新被认定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名牌产品称号的,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对主持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标准的建材企业,按照《临沂市标准创新贡献奖奖励办法》,由受益财政给予5~50万元的奖励。 3.支持企业参加展会活动。积极组织建材企业参加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行业高端展会活动。对境外参展发生的展位费、展品运输费,新兴市场给予70%以内的补贴,传统市场给予50%以内的补贴;对参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举办的各类展会,发生的展位费、展品运输费给予70%以内的补贴;对参加境外展会人员给予每人不超过5000元的补贴,每个企业每个展会最多支持2人。 (四)支持企业引进培养人才 1.加大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对建材企业引进的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实行人才安居工程,优先落实市里有关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的补助、奖励、服务等政策措施。对引进的科技创新团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由受益财政给予50万元的资助。 2.鼓励引进高端管理技术人才。对年纳税贡献3000万元以上的建材企业,从市外新聘用年薪100万元(税前)以上的职业经理人和技术领军人才,经评审认定后由受益财政给予企业每人10万元的奖励用于人才津贴,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五)着力强化投融资支持力度 鼓励建材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将企业改制上市事后奖励变为事前补助,对我市已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申请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且已被正式受理的企业,按照不超过申请募集规模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募集资金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单户企业补助资金不低于10万元,不超过100万元;对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且进行直接融资的企业,按10万元/户给予一次性补贴。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建材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中小企业局,统筹推进整体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材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成立专门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动建材产业转型升级、降本增效。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落实支持政策,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政策扶持。落实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重点支持符合行业规范条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持续达标、有市场前景和经营效益的骨干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建材企业并购重组。落实中央关于建材产品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统筹安排现有财政支持建材产业发展的相关专项资金,引导建材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优化发展。 (三)提高服务效率。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不断强化服务企业能力建设,建立建材产业转型升级“直通车”服务制度,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及时掌握并积极解决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法清理和调整不利于建材企业转型升级的审批事项,加快立项、规划、土地、环评等审批事项的办理进度;建立服务企业转型升级的综合信息平台,及时发布有关投资、土地、人才、规划、环保、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质量检测、信贷融资等政策信息,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四)发挥协会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健全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完善建材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引导企业遵规守法、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遏制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的竞争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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