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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2-000002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临政发〔2017〕12号
成文日期 2017-09-30 发布日期 2017-09-30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沂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

临政发〔2017〕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现将《临沂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30日


临沂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


为加快推进健康临沂建设,深入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7号)和山东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鲁政发﹝2016﹞7号)、《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临政发﹝2016﹞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时期卫生与健康事业取得显著成绩

“十二五”期间,全市卫生与健康事业持续发展,居民健康素质不断提高。2015年末,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到4.10‰、6.41/10万、4.86‰,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总体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1.深化医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民覆盖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初步定型、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补充性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医疗、医保、医药改革统筹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巩固完善,人均网上采购量始终保持全省第一。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被列为全国16个联系点之一。

2.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2015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增加到5.02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数1.69人、1.97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初步建立,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首诊在基层、按需进医院,预约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新格局正在形成。中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发挥,“国医堂”实现基层全覆盖。

3.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稳步开展。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覆盖12类45个小项目。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实行免费筛查。重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连续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称号,120急救体系覆盖城乡,综合监督执法持续加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37%。

4.健康生活和生态环境不断优化。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引导群众形成健康生活习惯,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兴起,农村和城区健身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90%。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风险监测评估机制初步形成。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迅速。

(二)“十三五”时期卫生与健康发展面临机遇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提前努力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创“大美新”临沂建设新局面的决战阶段,也是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关键时期。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

1.国家和全省战略部署提出新要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要将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并提出了卫生与健康工作的38字新方针。省委省政府确立了“十三五”期间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并把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作为惠民生、保增长、促发展的重大举措,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优先地位,着力推进全民健康、全面小康。

2.卫生与健康事业面临着新挑战。目前,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以及全面两孩等政策的实施,医疗卫生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健康问题更加复杂多样,职业卫生、环境安全、生活方式、食品安全等多种健康影响因素相互交织,新发传染病严重威胁人群健康安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成为主要疾病负担,与全面两孩政策相适应的妇女儿童医疗服务还不够完善,迫切需要改革创新,转变发展方式和服务模式。

3.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带来新机遇。人民群众对健康越来越重视,需求呈现多样性,为健康服务业提供了更大发展空间。精准医疗等新技术和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促进资源共享和医患沟通提供了便利条件。必须加快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的应用发展,创新、创造“互联网+健康”新型服务产品,建设智慧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卫生与健康工作新方针,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升服务能力、建设健康城市、推进健康扶贫、优化生育服务、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丰富和完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链,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动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管理为中心转变,全面提升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要素驱动,促进创新发展。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人才、科技和信息等要素驱动为主导,转变服务模式,加强现代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增强卫生与健康事业的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是坚持系统整合,促进协调发展。强化部门合作,把握发展规律,统筹开展预防、医疗、康复和养生保健等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构建整合型健康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健康服务水平。

三是坚持需求导向,促进绿色发展。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问题为导向,加强内涵发展,促进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形成资源集约型绿色发展新格局。

四是坚持增强活力,促进开放发展。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扩大供给,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引进改革与发展所需的智力、技术资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五是坚持政府主导,促进共享发展。强化政府投入责任,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推动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以农村、基层、弱势群体为重点对象的健康扶贫工程,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水平的差异,促进健康公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具有临沂特色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健康服务体系完善高效,基本形成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健康城市,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全市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10万、4‰和4.5‰以下,居民身体素质持续增强,城乡居民健康素质差异进一步缩小。

——健康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城乡卫生资源配置更加均衡,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和完善的全民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健康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大幅提升。

——健康服务模式有效转变。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模式逐步建立,促进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机构间的分工协作更加紧密,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健康科技创新和健康产业持续发展。

——危害健康因素得到控制。全民健康素养大幅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初步形成。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重点疾病和健康危险因素有效控制。

——适度生育水平得到保持。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性别结构进一步优化,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支持体系不断完善。

主要发展指标

领域

主要指标

单位

2020年临沂市

2015年临沂市

指标

属性

健康

素质

人均预期寿命

79左右

77.05

预期性

孕产妇死亡率

/10万

6

6.41

预期性

婴儿死亡率

4

4.10

预期性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4.5

4.86

预期性

健康

促进

疾病

防控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2

8.7

预期性

肺结核发病率

/10万

≤30

42.94

预期性

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

%

≥90

84.57

约束性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75

72.7

预期性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75

69

预期性

重点慢性病防治核心信息人群知晓率

%

≥80

60

预期性

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

%

比2015年降低10%

14.16

预期性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

%

≥80

50

预期性

妇幼

健康

以县为单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1

90.36

约束性

以县为单位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93

92.16

约束性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

≥100

100

约束性

医疗

服务

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

8

10.3

约束性

床位使用率

%

86

80.55

预期性

院内感染发生率

%

≤3.2

3.5

预期性

计划

生育

人口自然增长率

≤10

8.86

预期性

出生人口性别比


≤112

116.44

约束性

医疗

卫生

服务

体系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

5.9

5.02

预期性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2.2

1.69

预期性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2.75

1.97

预期性

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0.83

0.28

预期性

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

≥2

0.38

约束性

医疗

卫生

保障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

%

28左右

32

约束性

正常范围住院费用基本医保支付比例

%

75左右

75左右

预期性

三、重大任务

(一)切实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1.完善防治结合工作机制。全面加强疾病防控、精神卫生、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加快建立主动干预、有效管理、连续服务的服务机制,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的有效衔接。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完善重大疾病健康危险因素监测制度,实现防治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负责)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95%以上。重点加强艾滋病和耐多药结核病的筛查、检测和随访管理,有效应对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加强狂犬病、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综合治理。控制麻风病危害,做好地方病防治,大力提升职业病防治服务能力。加强口岸卫生检疫能力建设,加强境外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严防输入性传染病传播。(市卫生计生委、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畜牧局、市工商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建立以基层为重点的慢性病防控体系。强化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推广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开展控烟限酒,引导合理膳食,继续实施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居民每日人均食盐摄入量降至9克以下。推广体重、血压、腰围等健康指标检测,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接,开展血压正常高值、空腹血糖受损、超重肥胖人群和慢性病高危人群健康干预。(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3.强化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服务。建立覆盖城乡的全方位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大力开展心理健康促进,普及心理健康服务。建立完善“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的精神卫生服务机制,逐步建立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坚持防治结合,推进精神障碍早期规范治疗,开展焦虑、抑郁等常见精神障碍早期筛查与干预试点,抑郁症治疗率提高50%以上。健全精神疾病会诊、转诊制度,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服务管理和救治救助,到2020年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85%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提高80%以上。实施以奖代补政策,推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落实,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做好强制医疗执行,防止肇事肇祸事件发生。(市卫生计生委、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负责)

4.加强和规范学校卫生管理。强化学校健康教育,推动健康教育师资培养,将健康教育纳入德育、体育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内容。规范设置校医院、卫生所、卫生室、心理咨询室等师生健康服务机构,加强从业人员能力建设。以中小学为重点,关爱青少年身心健康,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开展学生常见病筛查,加强学生口腔疾病、肥胖、近视、抑郁等综合干预,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建立学校卫生与健康巡查制度,开展学校健康危险因素调查与监测,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净化学校周边环境,预防校园伤害与暴力。(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负责)

5.不断提高卫生应急工作水平。实施卫生应急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队伍装备和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卫生应急体系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市级区域紧急医学救援队,实现各级各类紧急医学救援预案全覆盖,增强医疗救援能力。完善应急视频指挥系统,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尤其是突发急性传染病的综合监测、风险评估和及时预警能力建设,提升现场指挥、应急处置水平,实现信息网络直报全覆盖。(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6.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严格企业标准备案制度,深入开展“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加强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强化源头治理。提升基础支撑能力,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加大抽检监测工作力度。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网络,建立覆盖城乡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实现食品安全风险研判系统化、规范化、信息化。加强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建立覆盖城乡的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辨别能力。推进“食安山东”品牌创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专栏1 公共卫生项目

慢性病综合防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及综合干预,癌症早诊早治,脑卒中、心血管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筛查干预,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健康干预,重点人群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控,结核病防控,流感和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手足口病、狂犬病、布病、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麻风病等传染病的监测及早期干预,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精神疾病防治: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心理健康服务,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及麻疹、乙肝等疫苗可预防重点传染病监测。(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重点寄生虫病及地方病防控:血吸虫病防控,疟疾、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重点地方病防控。(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职业病防治: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负责)

中小学生健康促进: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学生常见病筛查。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健康师资培养。规范设置学校健康服务机构。(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建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网络和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网络建设。全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加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力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二)系统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引导新增医疗资源向薄弱领域和偏远地区下沉。加快建立医疗联合体,建立不同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全市建成2个以上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到2020年,医联体建设覆盖全部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域内就诊率控制在90%以上。控制三级医院普通门诊规模,引导大型公立医院适度发展,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和价格政策,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引导群众优先到基层就诊;依托区域性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类别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入出院标准和转诊原则,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最终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负责)

2.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和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能力,实行网格化管理,到2020年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城乡居民全覆盖。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到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到70%以上,基层门诊疗人次占当地门诊疗人次的比例稳定在70%以上,县域内30%左右的住院服务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鼓励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和领办村卫生室,推进村卫生室服务升级。结合农村城镇化建设,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深入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丰富和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推进基层卫生、计生和康复“三合一”建设,突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提供基本医疗、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开展社区健康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满足辖区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整合推进县域内医疗资源共享,以均衡配置为导向,建立县、乡、村三级之间医疗卫生资源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和合作共享的新机制,形成县乡联动、乡村一体的基层卫生服务新模式。(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强化临床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快培育和打造省级、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形成以市级三甲医院为龙头,以专科医院为特色,以县级医院为支撑的临床服务体系。以发展优质资源为目标,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资金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临床专科,促进区域内医疗服务能力快速提升。重点加强市级传染病专科建设,强化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儿科、康复、精神卫生、老年护理等弱势学科和领域,急诊急救、重症医学、中医等临床专科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重点向妇产、儿科、中医、精神、老年病等专科倾斜。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人才培养引进和设施设备更新。提升中心乡镇卫生院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4.改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继续做好大型医院巡查、医疗质量万里行、基层医疗机构规范服务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等专项行动,积极落实医院评价监管制度,推动医疗质量安全控制和评价体系建设。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和手术分级管理,建立与医院整体发展相适应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体系。全面开展服务质量考核,充分发挥质控中心作用,实施环节质控和过程质控,加快推进质控规范化,提高医疗机构质控自我管理水平。加强临床用药管理,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加强处方管理,严控不合理用药,提高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10%。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与防控工作。建立医疗安全动态监测和反馈机制,健全医疗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持续改进,30天再住院率不超过2.4%。

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优化诊区设施布局,营造温馨就医环境,推进预约诊疗服务,有效分流就诊患者。合理调配诊疗资源,推行日间手术,加强急诊力量,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发挥信息技术优势,积极推行电子病历,提供诊疗信息、费用结算、信息查询等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完善入、出、转院服务流程,提供续医疗服务,持续改进护理服务。大力推行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合理检查。推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和“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和获得感。(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5.控制医药费用。加强医疗机构内涵管理,提高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公立医院自主控费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杜绝过度检查、过度治疗,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不合理使用和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破除逐利机制。在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总量管理、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调整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调动医疗机构自觉控制费用的积极性。加强医疗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堵塞收支漏洞,开展节能降耗,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提高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水平,提高床位周转率,采取综合措施降低平均住院日,提高工作效率。区域内医疗费用增幅控制在10%以内,药占比降低到30%,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控制在20元左右。(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负责)

6.完善血液供应保障机制。加强采供血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血。进一步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采供血服务体系,持续推进血站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医疗机构合理用血的水平。继续提高人口献血率,确保自愿无偿献血可持续发展,力争到2020年人口献血率达到15‰。开展血液安全风险监测,健全血液质量控制和改进体系,推进临床合理用血,确保血液供应保障安全有序。(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专栏2 医疗卫生项目

医疗服务能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医院感染管理监测和质量持续改进,血液安全。(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医疗服务改进:开展“三升一增”活动,提升医疗质量、提升供给能力、提升服务效率,增强群众获得感。(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基层卫生机构管理:“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评价。(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三个1”工程:每个家庭拥有1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实现居民健康“一卡”通用。(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大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投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网格化服务体系,重点支持设施设备改善和人才队伍建设。(市卫生计生委、市编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分级诊疗:慢性病一体化诊疗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医联体建设。(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不断强化重点人群健康保障

1.发展老年健康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推广以慢性病管理和老年营养运动干预为主的适宜技术,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积极稳妥推进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开展老年心理健康和关怀服务。积极防治老年性痴呆病。健全以社区为依托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重点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发展和加强康复、老年病、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加强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相结合。(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负责)

2.加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继续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服务能力提升。到2020年,各县区均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服务机构,提高孕产妇、儿童保健水平。全面推行住院分娩补助制度,积极倡导自然分娩和母乳喂养,向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建立覆盖城乡,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免费防治服务制度,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市、县均建成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确保转诊绿色通道畅通,提高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普及妇女常见病预防知识,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检查制度。(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3.全面推进健康扶贫工程。实施健康扶贫“八个一”健康管理工程,为每一名贫困人口“确定一所定点医疗机构、明确一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一份服务协议书、制定一张健康卡、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建立一个健康档案、组织一次健康会诊、发放一张健康明白纸”,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由财政给予补贴;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办理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大病保险制度实行待遇政策倾斜,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组织开展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对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贫困人口开展分类救治,实现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建立城市医院与贫困县县级医院稳定持续的一对一帮扶关系,深入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帮扶贫困县乡镇卫生院,明显改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开展残疾人健康关怀行动,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行动,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残联负责)

专栏3 重点人群健康保障项目

老年人健康管理:增强老年居民健康体检、中老年疾病相关检查项目和健康管理。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恶性肿瘤(康复期/恢复期)等慢性病的老年居民实施社区规范服务与管理。(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健康妇幼: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高危孕产妇、早产和低出生体重儿专案管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负责)

健康扶贫:实施健康扶贫“八个一”健康管理工程。对因病致贫人口提供医疗救助保障,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办理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建立城市医院与贫困县县级医院一对一帮扶关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帮扶贫困县乡镇卫生院。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治疗项目。开展残疾人健康关怀行动,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行动,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残联负责)

(四)深入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1.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坚持中医药文化引领事业发展,加强中医医疗、保健、教育、产业等机构文化内涵建设,全面实施经典传承、经验传授和经方运用的“三经传承”战略。开展中医药“四进两上”活动,推动中医药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上餐桌、上课堂,做好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传播科学、正确的中医药健康理念。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推动中医药基础知识纳入教育课程,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技术和方法,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导引等中医传统运动,塑造中医药行业特有的人文环境。(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文广新局负责)

2.加快中医药服务升级。健全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突出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以提高中医药疗效和治愈率为核心,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提高危急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和中医优势病种的门诊诊疗服务能力。到2020年,力争建设1个省级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2处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10个省级以上重点专科和20个市级重点专科,不断提高中医在医疗服务中的比例。发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和重大疾病防治等方面的作用。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积极促进中医药养生保健、康复、健康管理等特色服务规范发展。加强药膳推广应用,建设中医药膳推广基地和临床药膳研究中心,推动药膳在医疗机构、餐饮单位、家庭中的应用。(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负责)

3.推进中西医协作服务。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促进与现代快速发展的新技术、新方法有机结合,促进中西医协调发展。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优势互补,提高重大疑难病、危急重症临床疗效。深入开展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统筹用好中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基层综合服务能力,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5%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专栏4 中医药传承与创新项目

中医药传承:中医药文化载体建设项目、中医药“三经传承”项目、中医药传承平台项目。中医药“四进两上”活动。(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负责)

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专病)建设、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和特色提升项目。开展推广应用药膳活动。(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负责)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县域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建设项目。(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中医药文化发展项目、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项目、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试点项目、中医药健康旅游建设项目。(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旅游发展委负责)

(五)大力开展健康城市建设

1.开展示范创建。将健康理念融入城乡建设全过程,贯穿城乡规划、基础设施、经济结构、公共服务、文化教育等各方面各环节,保障与健康相关的公共设施用地需求,完善相关公共设施体系、布局和标准,建设环境宜居、社会和谐、人群健康、服务便捷、富有活力的健康示范城市。全面实施“健康细胞工程”,开展健康社区、学校、企业、家庭、医院、市场等创建活动。2017年启动申报健康城市建设省级试点和健康县城、健康村镇建设试点,2018年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全面推动健康城市示范建设工作,到2020年,全市在3个以上县城、10个以上村镇开展健康县城、健康村镇示范点建设,主要指标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残联、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

2.营造健康环境。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快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工程”,提高城乡环卫设施配置水平,建立城乡一体化垃圾收运体系,到2020年实现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健全完善病媒生物防治监测体系和防治工作规范,加强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强化防治措施,降低病媒生物密度。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改善环境质量,建立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调查机制,推进大气、水、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力度。推动“数字城管”向县城、乡镇、社区延伸,实现全时段监控、全方位监督,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逐步发展绿色建筑和公共交通体系,鼓励绿色出行模式,到2020年建成120公里以上公交专用道,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线网密度大于3公里/平方公里,万人拥有公交车达到12标台以上,新能源公交车辆不断应用。(市卫生计生委、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负责)

3.完善健康保障。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从保障医疗服务向保障健康服务的健康保障制度转型。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重特大疾病患者保障水平。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按服务绩效付费,形成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复合式付费方式。建立完善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与风险分担机制。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深化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体制改革,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完善药品储备制度和应急供应机制,建设现代医药流通网络,提高基层和边远地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完善国家药物制度,推进特殊人群基本药物保障,完善儿童和罕见病用药保障政策,建立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合理用药综合评价体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4.发展健康文化。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和文化导向,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报纸、公共场所等宣传载体和传播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和易于接受的方式,重点宣传慢病和传染病防控、健康生活方式、妇幼健康、急救与安全、职业健康、基本医疗等理念和技能。联合临沂市广播电视台打造《健康临沂》品牌栏目,组织开展健康巡讲“五进”活动。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阵地建设,结合卫生城镇创建,打造一批健康教育基地、健康教育主题公园、健康教育长廊、健康教育示范街等,宣传科学权威的健康教育知识,倡导正确的健康理念,改变陈规陋习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和支持健康文化产业发展,建设国内知名的长寿生态养生地和医养结合养老示范城市。健全市民文明公约等社会规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公序良俗,让健康理念深入人心。(市委宣传部、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旅游发展委等负责)

专栏5 健康城市项目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减少烟草危害行动,推广减盐、健康口腔。健康体重等专项行动,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学生健康危害因素和常见病监测。(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健康城镇、健康城市建设:创建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健康企业等。(市卫生计生委、市相关部门分别负责)

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空气污染等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健康临沂宣传教育:开办《健康临沂》栏目,组织临沂市健康教育巡讲团,打造一批健康教育基地、健康教育主题公园、健康教育长廊、健康教育示范街等。(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城管局负责)

(六)加快推进健康产业创新发展

1.优化社会办医。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46张床位为社会力量办医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医疗机构,组建医疗联合体,推动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发展。大力发展病理诊断、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健康管理、服务评价、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等第三方服务。到2020年,建成1-2所社会办三级医院,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5%以上。(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工商局负责)

2.大力推进生物医药产业。继续发挥现有产业优势,围绕生物技术产业与现代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现代中药、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生物技术药物及制品、保健制品、新型医疗器械、医药商贸流通、新型药用辅料及药包材、精准医学产品等产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分类施策强力推进。力争鲁南制药、罗欣药业产值分别达到100亿元,以修正药业、广东一方等新建精品项目为依托,建成医药产业园区,培植医药现代物流企业。积极支持生物医药产业自主创新活动,引进生物医药创新人才,鼓励自主研发技术成果申请专利,做好技术成果推广和转移服务等工作。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在城市和产业规划的指导下合理布局、整合发展,加快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和产业集群,逐步形成链条互补配套、资源配置高效的产业集群发展模式。(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和改革委负责)

3.加快发展健康旅游业。发挥临沂区位交通优势,依托自然生态、历史人文、乡村旅游、休闲养生等特色资源资源,以健康管理机构、康复护理机构和休闲疗养机构等为载体,发展丰富健康旅游产品,打造健康旅游养生文化品牌,推动旅游新业态发展,构建临沂全域旅游新格局。对接现代人养生养老的需求,开发医疗健康旅游、中医药旅游、温泉旅游、养生养老旅游等健康旅游业态,大力推进医疗健康项目建设,并构建多个管理运营和投融资发展平台,推进旅游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和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市旅游发展委、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4.积极培育健身休闲运动产业。整合体育、文化、旅游、休闲、养生、农业、物流等方面资源,发展具有临沂地域特色的健身休闲运动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滨水健身平台、户外营地、体育小镇,创建一批省级以上体育休闲示范基地和体育产业基地,争创国家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认真组织中国沂河体育节、中国蒙山体育节、美丽乡村迷你马拉松、红色之旅沂蒙骑行自行车赛等品牌赛事,积极培育山地、水上、马术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大力发展专业化体育赛事推广和运营机构,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精品赛事。(市体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旅游发展委、市财政局负责)

5.加快推进医养结合产业。科学规划引导,将医养结合纳入健康产业统筹推进,以创建国家医养结合示范城市为抓手,组织所有县区争创国家、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积极打造“山氧水疗胜地、宜养宜居之城”。依托我市优质自然及人文资源,做好蒙山、沂水、温泉、孝文化等文章,融合地产、旅游、生态、观光农业等相关产业,打造一批富有地域特色的重点项目,带动和提升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拉长养生养老养心产业链条,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拓展中医药临床研究、养生保健、膳食调理、人才培育等服务;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区分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着力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医养结合”发展体系,解决居民基本医养需求。完善配套政策,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设立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加强健康管理专业教育,培养专业人才,稳步提升医养服务水平。(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

6.深入促进中药产业化发展。开展全市中药资源普查,建设现代中药技术体系和产业体系,培育中药名厂、名店、名药。加快道地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的规模化进程,扩大规范化中药饮片生产规模,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和生产效率,增强临沂中药材的市场竞争能力,培育、叫响沂蒙山中药材品牌。鼓励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推动中药提取物生产,研发以道地药材为主药的中成药,开发金银花等药材的药食两用。培植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依托丰富的沂蒙中药材资源,进一步发展中药材现代物流,打造中药材种植、加工、流通于一体的中药产业化格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工商局负责)

专栏6 健康产业创新发展项目

健康服务业发展:社会办医示范机构、健康管理服务示范机构。(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负责)

生物医药产业: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鼓励自主创新活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健康旅游业: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市旅游发展委、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健身休闲运动产业:省级以上体育休闲示范基地和体育产业基地,争创国家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市体育局负责)

医养结合: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药产业化:全市中药资源普查。加快道地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的规模化进程。鼓励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推进中药新药与药食两用健康产品研发。(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工商局负责)

(七)持续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1.稳妥有序推进全面两孩政策。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全面两孩政策,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统筹相关部门合理规划和配置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资源,满足新增需求,完善配套政策,鼓励按政策生育。做好政策调整前后计划生育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把握出生人口动态,确保政策平稳有序实施。(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稳定加强基层工作网络和队伍建设,统筹卫生计生资源,促进基层卫生计生队伍融合,计生专干逐步转型为卫计专干,提供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妇幼健康等服务,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优化办事流程和手续,积极推进全程服务、精准服务、个性服务,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指导群众自主选择安全、适宜、有效的避孕措施,提高药具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网络建设,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生力军作用,深化诚信计生和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市卫生计生委、市计划生育协会负责)

3.持续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加强宣传倡导,深入推进关爱女孩行动,以生育政策调整完善和构建社会治理新模式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机制,全面提升依法治理水平。深入落实“六项基础性工作制度”和“三项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加大整治“两非”协作力度,建立“两非”违法机构和人员信息库,推动纳入诚信系统管理;健全出生人口性别统计监测制度,完善督查、考核、评估机制,努力提升治理成效。(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妇联负责)

4.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关怀体系,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加强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关爱和帮助。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实行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落实机关、事业组织和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一次性养老补助政策;对城镇失业、无业、自谋职业等人员中独生子女父母,由县区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持续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5.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认真贯彻《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优化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健全统计和动态监测体系,深化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国“一盘棋”机制建设,加强流动人口聚集地网络建设,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健全均等化服务政策,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范围,全面落实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完善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提高流动人口医疗服务水平,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专项行动,促进社会融合。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协同作用,做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工作。(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计划生育协会负责)

专栏7 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项目

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监测、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建设、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促进。(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四、支撑条件

(一)加强人才体系建设

优化人才队伍规模与结构,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使用制度,打造更加具有竞争力的人才发展综合环境,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让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到2020年,医护比达到1∶1.25,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达到2人,专业技术人员中拥有博士学历的达到150人左右,高级职称人员达到5000人以上,其中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新增600人以上,人才规模与我市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城乡和区域医药卫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完善卫生人才培养机制。坚持自主培养和人才引进并举,发挥名医名师学科带头人作用,继续推进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儿科、精神、老年医学、急救、康复等各类紧缺人才及生殖健康咨询师、健康管理师、临床药师等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全面实施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巩固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卫生计生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和专业服务能力。积极探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及县办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鼓励并支持部分专科医师转岗成为全科医师,鼓励全科医生选择特定专科领域进行学习。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探索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等办法,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用人机制,实施免费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酬薪制度,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创新基层及紧缺人才激励与约束机制,鼓励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特岗津贴,缩小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实际收入差距。建立符合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实际的人才评价机制和职称评审制度。通过人才服务一体化、柔性引进等多种方式,建立完善城乡联动的人才管理和服务模式。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和养老保障水平。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财政局负责)

专栏8 人才发展项目

全科医生培养:通过开展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培训培养全科医生,达到每万人2名以上全科医生。(市卫生计生委、市编办、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基层卫生计生人才能力建设: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骨干人才培训,开展县乡计划生育机构避孕咨询能力专项培训。(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开展护士规范化培训试点,开展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住院医师师资。(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县级骨干医师培训:以儿科、精神科、病理、康复、老年医学、院前急救等为重点,培训县级医院临床骨干医师,全面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完善生育政策服务人才保障:加大妇幼健康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广泛开展产科、儿科医务人员岗位培训和转岗培训。(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和基层老中医专家经验继承工作,开展基层中医药人才培训。(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二)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坚持战略和前沿导向,加强医学科学前沿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医药产品开发和适宜技术推广。建立科卫协调机制,推动科技创新与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高度融合,努力构建重点突出、措施有效、保障有力的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到2020年,实现市级及以上科研立项320项,三级医院均建有临床科研阵地,力争获得市级及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90项左右。遴选我市发病率高、死亡率高、致残率高、医疗费用高、科技支撑作用高的病种,协调集中公关,突出预防技术、兼顾临床应用,通过研究创新,制定出经济高效的针对重大疾病的预防和临床的治疗方案,提高重大疾病防治水平。强化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市级医院加强研究型医院、研究型学科建设,坚持临床与科研并举融合,以科技创新带动临床诊治水平和医疗质量的整体提高。以技术市场、资本市场和人才市场为纽带,以资源开发共享为手段,鼓励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和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加强合作,构建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模式,促进医产学研紧密结合。加强中医药科技传承与创新,加强计划生育与优生优育、食品安全与健康、新药研发与诊疗装备等研究。加强医学科技创新政策环境建设,加强重大卫生筹资及发展策略、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分级诊疗等相关研究,为卫生政策制定和深化医改提供科学依据。围绕常见病和健康问题,加强对适宜技术的评估和管理,加快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建立完善适宜技术推广体系,助推分级诊疗实施。(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专栏9 健康科技项目

健康科技创新:实施重大疾病科技攻关,开展高血压、脑卒中、糖尿病等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生殖健康及重大出生缺陷防控研究,肺癌、肝癌、胃癌、食道癌等重大疾病防治研究,乙肝、肺结核、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疾病研究。(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适宜技术推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适宜技术推广“五年5项”。(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严格执行《临沂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组织实施《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着力强基层、补短板,优化资源布局,全面改善医疗卫生薄弱环节的基础设施、人才队伍、设备装备水平,明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投入使用市人民医院北城医院、市肿瘤医院新院区,加快完成兰山区人民医院、东城医院、临沂金锣医院、临沭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莒南县人民医院临海新城分院、费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等建设项目,全面提升县域综合服务能力,确保每个县区建成1-2所二级甲等县级公立医院,力争每个县区有1家公立医院达到三级管理水平。改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危重孕产妇救治与新生儿救治能力,提升妇幼保健服务水平。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监督基础设施建设和实验室装备配备,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支持中医院开展传承创新能力建设,推动中医药服务资源和临床科研有机结合,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条件明显改善。加强健身运动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市体育中心“一场两馆一中心”建设,到2020年,实现县区全部建有“三个一”、乡镇街道“两个一”健身设施,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专栏10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基层服务能力建设:以贫困地区为重点,支持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打造30分钟基层医疗服务圈。(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支持市、县两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和设备配置,增强产科和儿科服务能力,全面改善妇幼健康服务条件。(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配置。加强精神卫生机构建设。(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疑难病症诊治能力建设:支持综合或专科医院儿科、肿瘤、心脑血管、传染病等薄弱领域建设,加强住院医师培训基地建设,提升诊疗和人才培养能力。(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和改革委负责)

健身运动设施建设:推进市体育中心“一场两馆一中心”建设,所有县区建设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公园,乡镇街道建设全民健身中心或灯光篮球场、多功能运动场。(市体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四)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

促进全民健康信息互通共享。整合现有网络资源,全面建成“横到边、纵到底”覆盖市、县、乡、村的卫生计生信息专网,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加快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到2020年,全面建成市、县两级平台,卫生计生信息专网和基层信息管理系统覆盖所有卫生计生机构;居民全生命周期的电子健康档案和卫生计生基础资源数据有效支撑居民健康管理、行业协同应用和卫生计生决策;二级以上医院信息平台接入率100%,实名就诊率达到80%以上;远程医疗、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信息服务体系基本覆盖各级卫生计生机构,健康医疗大数据服务格局基本形成。以居民身份证号作为身份识别,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全市范围内人口健康信息一卡通用。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建设,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建设基于区域平台的远程医学服务平台,支撑远程医疗、分级诊疗、防治结合、医养结合、健康管理等医疗健康业务应用。探索利用物联网技术、可穿戴设备等,加强基于电子健康档案的个人生命全周期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分析,推动临床辅助决策、医疗质量监管、疾病监测预警、临床试验分析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促进医疗行业改革和创新发展。推动全民健康信息化创新发展,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开展网上预约、线上支付、在线随访、健康咨询和检查检验结果在线查询等服务,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的深度融合,提升健康信息服务能力。完善统计制度,提高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数据分析能力。(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专栏11 全民健康信息建设项目

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完善市、县两级平台建设,实现全市医疗卫生计生资源整合利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并与省级平台对接。重点实施基层信息化强化工程、医疗机构信息化提升工程、惠民便民服务工程等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推动远程会诊、远程诊断、预约诊疗、双向转诊等惠民服务。(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智慧医疗”建设:大力实施“互联网+健康医疗”工程,打造智慧型数字化医院。(市卫生计生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五)加强法治和综合监督体系建设

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完善卫生计生法制体系,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卫生计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创新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方式,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容缺受理,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现卫生计生审批“公开、透明、高效、便捷”,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推进政务公开。整合卫生计生执法资源,健全完善监督执法体系,实现部门内一支队伍综合执法,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法监督,提高卫生计生治理体系的能力和水平,实行全行业监管。围绕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卫生计生突出问题,大力开展专项整治、重点监督检查和经常性督导检查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执法能力保障,完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监督执法效率。强化信用监管,建立医药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机制。成立医疗卫生行业专业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对医疗卫生行业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强化结果运用,提高医疗卫生行业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市卫生计生委、市编办、市食品药品监管管局负责)

专栏12 监督监管项目

卫生计生综合监管: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项目、监督执法装备能力建设、综合监督检测评价。(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健康临沂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科学部署,促进卫生与健康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建立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督导检查。各县区政府要将卫生与健康发展主要目标和指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主要指标设置年度目标;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自身在健康事业发展中的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科学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认真组织落实,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市卫生计生委牵头)

(二)全面深化改革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深入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人事编制、薪酬分配等改革。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到2020年,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健全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机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建立以基本药物制度为重点的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儿童、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基本用药保障。改革完善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办法,构建公开透明的采购机制。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实施重特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巩固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市卫生计生委、市编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民政局负责)

(三)完善投入机制

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个人的卫生计生投入责任,建立健全合理分担机制。确定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调整和完善投入结构,新增政府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农村和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投入,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养老、儿童、护理等紧缺的专科医疗机构,满足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加强宣传交流

进一步扩大健康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先进国家、先进地区的交流合作,大力引入市外资本和优质医疗资源,鼓励市内医疗机构与省外、国外医疗机构开展学术交流和合作。做好部门协调和社会宣传,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宣传,增强社会对健康和卫生计生工作的普遍认知,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发展健康文化,加强健康知识和素养的宣传教育,引导社会良好习惯。大力弘扬和践行卫生计生职业精神,切实促进职业道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树立卫生计生行业良好形象,为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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