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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田园综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2-000002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临政发〔2017〕20号
成文日期 2017-11-15 发布日期 2017-11-16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田园综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

临政发〔2017〕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为加快我市田园综合体建设工作,积极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探索农业农村发展新模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财政部《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2017〕29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田园综合体试点工作的意见》(财办农〔2017〕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临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遵循农村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目标,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加强基础设施、产业支撑、公共服务、环境风貌建设,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探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新路径,建成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农为本。突出“为农”理念,以保护耕地为前提,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产业融合,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现代化水平;保持农村田园风光,保护好青山绿水,实现生态可持续;着力构建企业、合作社和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让农民充分分享发展成果。

——坚持共同发展。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组织在乡村建设治理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农村集体组织、合作社等渠道让农民参与建设进程,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把探索发展集体经济作为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积极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增强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

——坚持市场主导。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创新建设模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全面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调动多元化主体共同推动田园综合体建设的积极性。

——坚持多元发展。依托现有农村资源,统筹运用好农业综合开发、美丽乡村等建设成果,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循序渐进,挖掘特色优势,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元性,建设模式多样性。

(三)任务目标

充分发挥典型带动,示范引领作用,具体分两步实施:第一步,2018年,在推进沂南县朱家林国家级试点的基础上,全市选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强、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基础较好、区位和生态资源环境条件优越,符合田园综合体发展要求的片区2-3个,开展试点建设。第二步,到2020年,以点带面,工作全面展开,市、县各有重点,市级重点支持培育10个,每个县区培育1-3个模式多样、定位准确、特色鲜明、宜居宜业、惠及各方的田园综合体。

二、重点工作

(一)科学规划,切合实际编制方案。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的原则和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建设标准,科学编制全市田园综合体建设规划。试点单位要统筹运用已有的建设成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高标准编制好建设试点方案。在选点过程中要加强调研论证,尊重农民意愿和考虑现有发展条件,不得加重农民负担。要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保证农民适度参与和受益,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

(二)夯实基础,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按照综合配套、集约利用、规模开发的原则,加强田园综合体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本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夯实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整合各项涉农资金,完善供电、通信、污水垃圾处理、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条件,改善村民生活居住环境。完善区域内的生产性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服务农业生产领域的金融、技术、物流、电商等各种服务组织和公共服务平台,聚集市场、资本、信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推动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完善综合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功能,包括医疗、教育、商业、康养、培训等,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三)以农为本,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坚持以农为本,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历史文化、产业集聚等比较优势,围绕田园资源和农业特色,做大做强传统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建立特色产业优质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依托蒙阴蜜桃、郯城银杏、平邑金银花、兰陵蔬菜、沂水苹果、莒南绿茶、费县核桃、蒙山羊等特色农牧业主产区,推动土地规模化利用和三产融合发展,拉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农业产业集群。强化品牌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推进农村电商、物流服务业发展,拓宽农产品直供直销渠道,努力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构建支撑田园综合体发展的产业体系。

(四)创新模式,优化生产经营体系。积极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力,加大对园区内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社会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通过产业项目扶持,提升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能力,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创新土地经营模式,通过土地入股、土地转包、土地转让、土地置换、土地租赁、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方式,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以村为单位,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农舍等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或种养旅游等专业合作社,直接或入股参与田园综合体农业产业及文化旅游、生态居住等项目建设,提升农民生产生活的组织化、社会化程度。

(五)融合文旅,开发农业多元功能。深度挖掘和保护农村丰厚的历史文化、民俗文化、农耕文化,推进农业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和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积极发展循环农业,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经济效益,促进生态环境友好型农业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集成融合的新成果,加快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稳步发展创意农业,开展农事体验活动,创新农业生产过程、场景和农产品的展示形式,融合农业文明、园艺展示和人文价值、生活趣味等文化要素,结合旅游休闲、展览演示等活动方式,引导社会大众参与农事体验活动,展现推介农村农业新功能。

(六)绿色发展,构建乡村生态体系屏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优化田园景观资源配置,深度挖掘农业生态价值,统筹农业景观功能和体验功能,建设宜居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发展生态农业,充分利用农业生态环保生产新技术,促进农业资源的节约化、农业生产残余废弃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再利用。实施农业节水工程,加强农业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坚持绿色开发原则,做到工程措施、生物措施、技术措施相匹配,产业发展与资源支撑相融合,着力扶持发展高科技农业,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有机产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田园综合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农业综合开发办牵头负责田园综合体项目申报、评审、实施、管理、验收及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具体的《试点项目申报指南》。市文明办、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渔业局、环保局、林业局、旅发委、供销社、农机局、畜牧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积极参与组织实施工作,建立起运行顺畅的管理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共同协作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机制创新。创新建设运营管理机制,政府重点负责政策引导和规划引领,各类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在产业发展和实体运营中的作用,农民通过合作化、组织化等方式参与建设并多重受益。创新投融资机制,统筹使用各渠道支农、涉农资金,创新资金使用方式,综合运用先建后补、贴息、以奖代补、担保补贴、风险补偿金等,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田园综合体建设。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力度。创新土地开发模式,完善用地保障机制,落实用地优惠政策,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对田园综合体项目用地予以重点支持。

(三)加强考核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和跟踪项目实施及运行情况,不断总结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取得预期成效。对列入试点的项目适时组织考评,实施动态调整,对达到目标要求的,给予资金扶持;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试点资格。

(四)加强培育典型。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市田园综合体建设稳步健康发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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