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标题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
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2-000003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临政发〔2017〕22号 |
成文日期 | 2017-11-24 | 发布日期 | 2017-11-27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
|||||||||||||||||||||
临政发〔2017〕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要求,充分发挥环保、安全生产等倒逼作用,推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全市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新旧动能转换为统领,以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安全发展、规范发展为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充分运用环保、安全生产倒逼机制,强化创新驱动,加快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使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产业结构更加优化、污染排放不断降低、质量效益不断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体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优胜劣汰和转型升级。发挥政府在规划、标准、政策等方面的引导、扶持、监管作用,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强制性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违法落后产能。 ——坚持放大优势与补齐短板相结合。立足各产业的特色和优势,着力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培育一批行业龙头领军企业,不断发挥特色、放大优势,加快产业向高端高质高效迈进。从解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降耗等突出问题入手,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完善转型升级思路措施,补齐补强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土地、政策等短板。 ——坚持因地制宜与分类施策相结合。结合区域资源环境禀赋和产业发展条件,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分地区、分行业研究制定差别化政策措施,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布局优化提升。 ——坚持调整存量与做优增量相结合。加快现有企业改造提升,推进兼并重组,增强竞争优势。提高项目准入门槛,提升产品质量档次,实现产业由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转变,进一步改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目标和重点 围绕木业、建陶、五金、化工、畜牧、非煤矿山等相关产业,充分运用环保、安全生产等手段,开展转型升级集中攻坚行动,培育壮大一批优势企业,改造提升一批传统企业,关停淘汰一批落后企业。2018年底前,六大产业一半以上企业完成转型升级改造任务,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六大产业转型升级改造任务。 (一)木业产业 1. 发展目标。2018年底前,完成现有甲醛、胶粘剂生产企业整合提升;到2020 年,全市50%规模以上木业企业技术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10%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 重点任务。按照生产园区化、企业规模化、产品环保化要求,以国家林产工业科技示范园区为核心载体,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产业配套的木业聚集园区,扶持有条件的企业搬迁入园。发挥西部供热中心作用,以集中整合甲醛和环保胶粘剂生产、实施集中供热等为突破口,引导企业对现有生产装备、技术工艺及辅助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推广节能环保技术,改善生产环境条件。完善环保、质量监管体系,巩固提升现有胶合板、木工板等主导产品质量档次和产品性能,重点发展高档板式家具、橱柜、地板、木门以及定制家居项目,实现产品向绿色环保、高端高质方向发展。 (二)建陶产业 1. 发展目标。2017年底前,罗庄区建陶产业关停搬迁产能达到2014年基数的60%以上;2020年底前,市辖5区建陶企业相对集中入园发展。 2. 重点任务。实行关停淘汰和转型升级相结合,集中抓好入园发展、能源替换、技术提升三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罗庄区临沂陶瓷产业转型升级创新示范园建设,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园区内企业改造提升。大力推广天然气和集中煤制气,加快建陶企业“煤改气”步伐,2020年底前,市辖5区建陶企业逐步实现统一供气、统一废弃物处理。加快建陶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大力研发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实现企业发展高端化、品牌化。推动建陶总部经济发展,打造全国建陶区域总部、设计中心、营销中心和展示中心。 (三)五金产业 1. 发展目标。2017年底前,中心城区和有条件的县区完成五金产业园区的规划设立工作;2018年底前,中心城区50%的五金企业实现入园发展;2020年底前,中心城区符合条件的五金企业全部实现入园(集聚区)发展。 2. 重点任务。以河东区五金产业园区为依托,加快五金产业集聚化、规范化、园区化发展。推进五金企业标准化厂房、标准化工艺流程建设,提升产品质量档次、产业发展层次。实施五金企业品牌创建工程,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加快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提升,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和产业准入条件的小五金、小锻造、小铸造等企业,打造一批具有行业引领作用的龙头和领军企业,提升行业竞争力和话语权。研究成立五金行业技术联盟,加强研发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行业准入、生产工艺、产品技术等标准体系。延伸“互联网+五金工具”产销链条,打造个性化定制、标准化生产、线上线下销售示范基地。 (四)化工产业 1. 发展目标。到2020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入园率达到60%以上,化工园区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安装率达到100%,化工企业、园区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危险废弃物全部妥善处置,化工行业用能总量和能效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化工企业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 重点任务。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明确我市化工企业认定标准和准入条件,加快化工园区(集中区)认定、化工企业评级评价工作。加快化工产业园区化发展步伐,新建化工项目全部进入化工园区,严禁园区外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2020年底前,城市主城区、人口密集区和环境敏感区域的化工企业基本实现搬迁、转产或关闭,化工企业小而散、多而乱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优化提升化工产业链条,坚持“四个严格”(严格行业准入标准、严格化工园区确认、严格项目准入红线、严格安全审批要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提高高端产品研发能力和供给能力,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化工产业上下游集聚发展能力。深入开展化工企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有序推进化工企业“减量化”。 (五)畜牧产业 1. 发展目标。2017年底前,按照《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科学修订主要畜禽禁养区;到2020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90%,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60%。 2. 重点任务。积极推行种养结合,力求实现养殖污染物就地处理消纳,2017年底前创建家庭牧场10个,到2020年打造种养结合示范点30个。加快畜禽养殖标准化场(小区)建设,制定标准化场(小区)标准,2017年底前建设市级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小区)30个以上。发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作用,引导和鼓励发展家庭牧场、畜牧旅游示范区、畜牧产业示范园区,培育多层次、多元化的新型畜牧经营主体。提升养殖环境,整治养殖污染,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推动可养区养殖场户配套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和雨污分流设施,全力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 (六)非煤矿山产业 1. 发展目标。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60%的采空区治理;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采空区治理,所有非煤矿山开采达到环境保护整治技术规范要求。 2. 重点任务。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尽快完成我市生态红线勘界工作。合理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实行采矿权减量化管理,严格矿产开发准入,新设采矿权一律停批。整合现有采矿权,一个矿山只设一个生产系统,严格按照矿山设计开采,严禁一矿多开。推进露天开采普通建材矿山整合,每个县区露天开采普通建材矿山数量控制在10个以内。引导大型企业集团、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收购、兼并中小矿产企业,倒逼淘汰“小散乱”企业,打造标准化的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鼓励矿产企业发展资源深加工项目,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形成上下游产业协调发展的资源开发利用格局。深入开展非煤矿山生态环境整治,修复矿山地质环境,打造生产安全、生态优美、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矿山。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行业评级评价。围绕木业、建陶、五金、化工、畜牧、非煤矿山等产业,根据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能源消耗、质量效益等指标逐个产业出台评级评价标准,对企业评出“优”、“中”、“差”三个等次,评级为“优”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推动发展壮大;评级为“中”的企业实行规范提升,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整改措施,推动转型升级;评级为“差”的企业,限期整合重组或关停淘汰。在评级评价基础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效益管理等台账,依法规范监管。 (二)严把项目准入门槛。严格落实产业准入标准和污染排放控制要求,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制定环境负面清单,明确禁入产业、行业目录,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准入。实施严格的区域准入控制,在全市总体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框架下,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流域水质目标等要求以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一般控制区污染物排放标准,实行差别化的环境准入制度,促进区域布局优化调整。2017年12月1日起,园区外不再审批木材、建陶、五金、化工等新(扩)建项目。 (三)推进企业整合重组。推动木业、建陶、五金、化工等企业利用市场化手段加快整合重组,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生产集中度,提升污染治理水平。每个行业选取2-5家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支持其做大做强,鼓励引导开展收购、参股、兼并重组等,提高行业集中度和竞争力。 (四)规范提升产业园区。按照全市产业总体布局和各县区产业发展现状,修订完善各产业园区(集聚区)规划,进一步明确园区(集聚区)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产业发展定位的、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企业一律不得入园。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所有产业园区(集聚区)均建成并运营污水集中处理、集中供热、废弃物安全处置设施和应急处置设施。鼓励园区推广使用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加快“煤改气”、“煤改电”步伐,严格限制高污染性燃料使用,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 (五)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进一步明确“散乱污”企业认定标准,细化排查清理和分类处置方案。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及土地、环保、工商、质检等手续不全的“散乱污”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理原料、清理产品、清理设备)的标准坚决依法清理取缔。畅通“散乱污”企业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消除排查清理盲区,防止已取缔企业死灰复燃。 四、支持政策 (一)加强财税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整合产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环保等方面的专项资金,扩大过桥还贷基金规模,探索设立临沂市企业重组发展基金,实行定向引导、专项扶持,重点用于企业关停搬迁和升级改造。放大产业引导基金作用,对企业技术改造提升、品牌创建和转型升级示范项目给予支持。对转型升级企业符合国家、省各类专项资金补助和贷款贴息条件的项目,优先予以申报;符合市级各类专项资金扶持条件的项目,优先予以安排。鼓励企业加快技术创新、装备升级和兼并重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引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兼并重组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有关税费优惠政策。 (二)加大金融支持。健全政银企合作机制,拓宽转型升级企业投融资渠道,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企业、优质项目信贷投放力度。优化投融资结构,提高直接投资比重,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募集资金,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扩大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规模,加快发展县区融资性担保机构,为重点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保障。对转型升级企业和承接园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厂房、多层厂房建设的单位,金融机构优先予以支持。 (三)强化用地保障。在保护生态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和滩涂资源,拓展企业转型升级用地空间。保障土地科学合理供应,对事关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项目、引领性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对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的,5年内土地用途可暂不变更。各县区要科学规划各类用地,对开发区、工业园区内现有土地进行整合,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增强转型升级企业承接能力。 (四)支持企业创新。鼓励支持企业开展清洁能源开发替代、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企业清洁化生产水平和高效化管理能力。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和新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列入国家、省、市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通过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每个项目20万元、10万元、3万元奖励。对主持或参与制定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由受益财政给予5-50万元的奖励。 (五)实施品牌战略。发挥优势企业主导作用,以品牌、管理和营销网络为纽带,促进业态和商业模式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品牌培育、宣传与推介,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获得省长质量奖、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获市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获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和山东名牌产品称号的,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培育企业的,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培育企业的,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国家级服务性制造业示范企业的,由受益财政给予100万元奖励。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政府成立临沂市进一步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由张术平同志任组长、李沂明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有关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改、经信、科技、财政、国土、住建、规划、农业、环保、林业、安监、工商、质监、节能、畜牧、中小企业等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调度全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抓好日常工作。 (二)实行分线推进。按照“一个传统产业、一个牵头领导、一个责任部门、一套实施方案”的要求,厘清职责分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全力抓好推进落实。突出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引导支持罗庄区、河东区、兰山区和费县、兰陵县和平邑县分别在建陶、五金、木业、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方面走在前列,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三)注重综合调控。严格落实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转型升级企业的主体责任,建立目标清晰、任务具体、考核严格、奖惩分明的责任体系,增强产业转型升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市场倒逼与宏观调控相结合,严格运用法律手段淘汰落后产能和非法产能,充分运用经济手段推进企业改造升级,积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促进骨干企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着力构建产业转型升级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差别电价、水价、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能耗、排污权交易机制,建立健全转型升级企业科学规范、进退有序的市场化通道。市委督查落实委员会办公室、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相关产业发展目标完成进度、重点任务推进情况以及政策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建立长效督查机制,确保到2020年各产业发展目标顺利完成。 (四)严格执法监督。各牵头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现有企业库、在建项目库,定期排查梳理,建立违法违规企业台账。环保、安监、节能、质监等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严管重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甚至失职渎职、影响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整体推进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政策解读,大力宣传运用环保、安全生产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成功经验,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即时公开中央环保督查督办案例,通过媒体向公众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要做好搬迁、关闭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的思想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着力防范化解各种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1. 临沂市进一步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临沂市进一步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任务分工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4日 附件1 临沂市进一步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术平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李沂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常红军 市政府副市长 刘贤军 市政府副市长 张玉兰 市政府副市长 李朝晖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徐仲圣 市发改委主任、市委改革办副主任、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王新生 市经信委党委书记 姚书华 市科技局局长 解曙光 市财政局局长 李彦普 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市国土资源局 党委书记 张卫强 市住建局局长 汲长骞 市规划局局长 鞠艳峰 市农业局局长 赵立新 市环保局局长 赵 森 市林业局局长 汤海山 市安监局局长 彭林东 市工商局局长 黄 杰 市质监局局长 冯凡华 市节能办主任 张明利 市畜牧局局长 叶因同 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徐仲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调研员徐宝宏同志、市环保局副局长胡建伟同志、市安监局副局长葛继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临沂市进一步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任务分工
|
|||||||||||||||||||||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