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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品牌农业强市的意见
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2-000004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临政发〔2016〕29号
成文日期 2016-12-09 发布日期 2016-12-09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建设品牌农业强市的意见

临政发〔2016〕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蒙山旅游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加快我市品牌农业建设,增创现代农业发展新优势,实现农业大市向品牌强市转变,根据《山东省临沂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临沂市农产品品牌发展战略规划》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坚持以德务农的发展理念,以“生态沂蒙山、优质农产品”为主题,以塑造临沂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为引领,大力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全面提升质量标准、基地建设和农产品生产加工水平,培育“产自临沂”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构建品牌农产品营销体系,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适应市场多样化、个性化、高端化需求,进行有效的品牌定位、形象塑造和传播,大力提升品牌农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创建具有临沂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形象。

2、坚持企业主体。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商标注册、质量管理、品牌培育、文化挖掘和科技创新等手段,创建自身品牌,培育驰名、著名商标,提高核心竞争力。

3、坚持政府引导。完善政策体系建设,加大品牌发展财政和金融支持力度,依法依规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市场监管,保护品牌主体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各种违法行为,积极营造良好的品牌培育发展环境。加强品牌营销和宣传平台建设,努力扩大品牌农产品的市场份额和知名度。

4.坚持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质取胜,大力加强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不断提升品牌农产品质量,最大限度地实现品牌农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二、建设目标

(一)建立健全品牌农业基础体系。农产品质量检测和追溯体系不断完善,全市农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优质农产品基地和园区实现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营销;到2020年,全市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比重达60%以上。

(二)培育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依托粮油、蔬菜、果品、茶叶、烤烟、林业、畜产品、水产品等优势产业,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市场占有率高的品牌农产品,构建整体品牌为龙头,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为主体的临沂农产品品牌体系。到2020年,培育100个在全市有认可度的农业品牌,100个在全省有知名度的农业品牌,20个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农业品牌,培育品牌价值过100亿的品牌2个、过10亿的品牌20个,培育知名区域公用品牌1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增加6个。

(三)形成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品牌创建认定、品牌运营、宣传集成、质量监管、效果评估、人才培养的管理和培育机制。企业自我保护、行业联合保护、司法行政保护“三位一体”品牌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动态监管机制、保护制度基本形成。

(四)建立实体店与网店相结合的品牌农产品营销体系。通过自建或利用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平台,筹建品牌农产品网上商城,覆盖全市主要品牌农产品的网上销售。同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形象、统一推介”的原则,在有基础的上海、北京等地设立集展示、销售、电商和品牌宣传为一体的临沂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各类农业标准体系。根据国际通行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生产需要,修改、完善、提升粮油、蔬菜、果药茶、林木花卉、畜牧业、水产业、都市农业七大产业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地方标准,做到“有标可依”。加快制定完善农业投入品管理、产品分等分级、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贮藏运输、包装标识等方面的标准。支持和鼓励县区制定符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的操作手册。到2020年,建立起既符合我市实际又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农业标准体系,实现农业标准体系全覆盖。

(二)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立足产业发展实际和特色品牌优势,坚持基地建设与优势产业做大做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方面有机结合,舞活“龙头”,带动农民,走小农户、大基地,小规模、大群体的路子,加快推进优质农产品示范基地园区建设,形成“分区划片、片中有区、区中有点”的品牌农业格局。到2020年,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区)达到5个,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达到100个,食用菌高标准示范园区达到5个,苗木花卉示范园达到10个,水果标准化示范园达到30个,茶叶标准化示范园达到6个,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园达到3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基地达到200个,现代渔业园区达到10个,烤烟标准化示范园7个。夯实品牌农产品“第一车间”,真正构建“企业(合作社)+特色产业基地+科技+渠道”的品牌创建模式。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推进市、县区、乡镇、村居(基地、市场)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建设,加强产地环境检测,建立健全检测结果通报制度和质量诚信体系。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禁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等违法行为。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建设,推行农产品条形码制度,加快建立产销区一体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明确责任主体,确保质量安全。大力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和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

(四)大力提高品牌科技含量。加快农业科技产学研一体化进程,建立健全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相配套的技术服务体系。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实施“高位嫁接”,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实验室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推动新品种培育和配套标准化技术的集成推广应用,着力突破种质优化、标准种植、适宜采收、风味保鲜、规模养殖、产地环境保护等关键技术。开展主要农产品高值化加工与综合利用关键技术与示范,形成一批推动农业产业拓展和农产品价值提升的关键技术和特色产品,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全面提升我市现代农业产品的创新、竞争和保障能力。

(五)培育品牌建设主体。通过政策扶持,积极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2020年,培育具有较强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年产值千万元以上的品牌农业企业达到1000家,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2000家。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主动适应市场化、信息化和消费升级的要求,率先实行标准化的生产和完整的质量安全认证,建立全面的质量可追溯体系;牢固树立法纪和诚信意识,对自己的生产经营行为负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努力打造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生物农药和绿色控害植保技术以及农业废弃物利用技术,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组织实施土壤改良修复、农药残留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地膜污染防治、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和重金属污染修复等六大工程,着力提升耕地质量。以秸秆高效利用、农村沼气建设、农村太阳能光伏利用等为重点,开展生态循环农业基地建设和高效生态发展模式探索,提升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水平。

(七)积极拓展优质农产品营销渠道。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信息免费、服务有偿”的原则,搭建临沂品牌农产品销售平台,不断提高品牌农产品市场占有率。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大中城市建立专卖店,专柜专销、直供直销,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积极组织订单生产,协助扶贫工作重点村、贫困户搞好产销对接。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举办的“农交会”、“绿博会”等大型农产品展销活动。创新品牌农产品营销方式,建立品牌农产品数据库,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直销配送、农超对接等新型营销模式,实现线上线下结合,生产、经营、消费无缝连接。建立一套实体店与网店相结合的品牌农产品营销体系。

(八)加大品牌农产品宣传力度。以互联网、电台、电视台、报刊为平台,以车站、机场、星级酒店、旅游景点等为重点,构筑临沂品牌农产品宣传网络,大力宣传品牌农产品,扩大品牌农产品美誉度和影响力。在央视、省新闻媒体打包宣传沂蒙优质农产品品牌;策划实施一图(临沂现代农业生态游览图)、一册(沂蒙优质农产品品牌图册)一刊(临沂现代农业商旅杂志)、一屏(临沂现代农业电子地图指南触摸屏)“四个一”展示工程,搞好“临沂农人”评选活动,挖掘临沂农民点滴故事,弘扬以德务农理念;创新展会、节庆活动,举办临沂品牌农产品网络博览会,建立多媒体公众号,开展“品牌产品季”活动,不断提高临沂品牌农产品的知名度。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建设品牌农业强市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具体措施,定期研究品牌建设工作。市里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财政、农业、畜牧、林业、农机、渔业、供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品牌农业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协调、统筹农业品牌建设工作的开展。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构建“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市场拉动、社会参与”的良性互动格局,共同推进品牌农业强市建设工作。

(二)搞好顶层设计。按照“统筹规划、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全面推进”的原则,市农业局牵头负责编制全市农产品品牌发展规划,整合资源,积极培育新品牌,打造优化老品牌,提升壮大传统品牌。各县区、乡镇要结合本区域的产业优势和特色产品,分别做好各自的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形成特色鲜明、产业集聚明显、比较优势突出的品牌布局,做到全市上下联动,目标一致,行动统一。

(三)强化农产品品牌保护和监管。建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目录管理机制,制定品牌创建指标体系,搞好品牌评选。加强“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健全认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三品一标”包装标识;研究制定临沂农产品整体品牌使用的授权和监管办法,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申报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对认证和授权的品牌产品实行动态监管,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农产品商标管理,防止商标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

(四)加大政策扶持。坚持公共财政导向,积极整合现有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大力支持品牌农业建设工作。各县区也要在资金等方面切实加大对品牌农业建设的投入,充分调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创建农产品品牌的积极性,保障品牌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强化金融保险支持,放宽担保条件,优惠担保利率,扩大贷款规模;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健全基层保险服务体系,不断扩大试点规模和险种种类。完善能源、土地等优惠政策,优先保障品牌农业建设需求。设立临沂农业品牌贡献奖,对农业品牌建设中贡献突出的组织或个人,给予表彰;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名牌产品、全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百强、市优质农产品十佳(知名)品牌等市级以上品牌荣誉称号的,给予表彰。

(五)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社会组织“智库”功能,适时成立临沂优质农产品协会和品牌农产品产销联盟。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向,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农产品品牌提供更多领域和更有效的服务。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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