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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免去郑成杰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
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2-0000046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临政任〔2017〕10号 |
成文日期 | 2017-06-30 | 发布日期 | 2017-12-31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免去郑成杰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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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任〔2017〕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郑成杰的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杨生的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正县级侦查员职务; 王京民的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职务; 张希彦的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调研员职务; 刘柏青的临沂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副调研员职务; 周娟的临沂市物价局副调研员职务。 临沂市人民政府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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