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政策文件 >> 市政府文件 >> 临政任 >> 正文
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免去武传华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2-0000047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临政任〔2017〕9号
成文日期 2017-05-31 发布日期 2017-12-31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免去武传华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临政任〔201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武传华的临沂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职务;

刘昌盛的临沂市招商局调研员职务。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1日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