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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免去李月国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
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2-0000065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临政任〔2016〕10号 |
成文日期 | 2016-07-31 | 发布日期 | 2016-12-28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免去李月国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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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任〔2016〕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李月国的临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调研员职务; 徐淑忠的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县级侦察员职务; 吴淑媛的临沂市民政局副调研员职务; 赵景振的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丁兆富的临沂市统计局调研员职务; 蒋善杰的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杨亮的临沂市中小企业局副调研员职务; 张继玲的临沂市农业机械局副调研员职务; 高明的鲁南技师学院调研员职务。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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