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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免去张春义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2-0000068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临政任〔2016〕13号
成文日期 2016-10-31 发布日期 2016-12-28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免去张春义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临政任〔2016〕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张春义的临沂市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卢兆兵的临沂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调研员职务;

李应平的临沂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调研员职务;

杨景林的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职务;

徐继的临沂市商务局调研员职务;

王纪云的临沂市商务局副调研员职务;

李凡修的临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调研员职务;

耿敏的临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职务;

刘大伟的临沂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调研员职务;

姚占文的临沂市公路局副调研员职务;

张永琪的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研员职务;

刘长征的临沂职业学院调研员职务。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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