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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免去张春义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
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2-0000068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临政任〔2016〕13号 |
成文日期 | 2016-10-31 | 发布日期 | 2016-12-28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免去张春义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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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任〔2016〕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张春义的临沂市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卢兆兵的临沂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调研员职务; 李应平的临沂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调研员职务; 杨景林的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职务; 徐继的临沂市商务局调研员职务; 王纪云的临沂市商务局副调研员职务; 李凡修的临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调研员职务; 耿敏的临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职务; 刘大伟的临沂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调研员职务; 姚占文的临沂市公路局副调研员职务; 张永琪的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研员职务; 刘长征的临沂职业学院调研员职务。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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