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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4448101-02_zfgw/2016-121201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临政办字〔2016〕111 号
成文日期 2016-11-21 发布日期 2016-11-23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字〔2016〕1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蒙山旅游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临沂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

 

临沂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建立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更好地推动社会保险全覆盖,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省人社发〔2015〕58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登记范围

全民参保登记的范围是临沂户籍人员和非临沂户籍在当地参保的人员。

二、登记内容

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就业状态、户口所在地、常驻所在地地址、联系方式、现参保情况等主要内容以及《全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核对表》(附表1)和《全民参保登记表》(附表2)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实施方法

通过数据比对、区分录入、入户调查、数据上传和动态管理等方法,对全市户籍人员参保和未参保情况、非临沂户籍人员参保情况进行比对、核查、补录、登记和规范管理,建立全市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

(一)数据比对。各县区、开发区依托参保单位和村(社区),对我市辖区内人员的社保信息与户籍信息进行比对,形成临沂市户籍人员参保登记的基础信息数据。

(二)区分录入。主要是区分出社保信息与户籍信息均有记录、无社保信息记录但有户籍信息记录和有社保信息记录但无户籍信息记录的三类人员。对于社保信息与户籍信息均有记录的人员,直接确认后录入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

(三)入户调查。各县区、开发区组织人员对具有临沂户籍信息但无社保信息的人员,按照《全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核对表》和《全民参保登记表》规定的内容进行入户调查。要做到查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确保登记数据的完整、准确,并将收集的信息核实无误后及时录入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

(四)数据上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时将有社保信息记录但无户籍信息记录的人员(分为省内或省外)上传至省级。

(五)动态管理。各县区、开发区对本辖区人员参保登记信息数据采集后建立动态维护管理机制。登记对象因情况变化需要变更登记信息的,按照申报、审核等程序实时进行变更,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各级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制定印发具体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尽快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进行社保信息与户籍信息比对,适时开展入户调查。市县两级对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全面进行核实、完善、补录、修改和上传,基本建立全市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和动态管理机制。

(三)总结完善阶段。对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和完善提高。

五、任务分工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县区完成户籍信息与社保信息的比对整理工作;完成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建设;负责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县区搞好入户调查登记工作;负责全市参保登记信息数据的录入、整理、核对和上传工作;搞好全市参保登记信息数据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动态更新工作。

(二)其他有关部门。市公安部门负责协助核对户籍信息;市民政部门负责提供社会组织和死亡人员相关信息;市教育部门负责提供在校学生相关信息;市工商部门负责提供企业相关信息;市质监部门负责提供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市财政部门负责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经费保障。

(三)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当地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政策宣传和镇街、村居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当地全民参保入户调查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当地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的采集、录入、整理和动态维护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推动。建立由人社、财政、公安、民政、教育、工商、质监等部门组成的协同推进机制,统筹组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各县区、开发区要把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建立相应的组织推进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圆满完成。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发布工作信息、召开相关会议、开展专题宣传、印发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条幅、深入基层宣讲等措施,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结合工作有针对性地搞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突出抓好在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工作方法和工作要求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工作效率和效果。

(三)加强督导检查。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市里将适时对各县区、开发区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各县区、开发区要对本地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情况及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扎实推进,按时完成。


附件:1、全民参保登记表

          2、全民参保登记个人基础信息汇总表



附件【全民参保登记表.pdf
附件【全民参保登记个人基础信息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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