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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铁路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 |
索引号 | 004448101-30/2018-0119004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铁路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临政办字〔2018〕8 号 |
成文日期 | 2018-01-15 | 发布日期 | 2018-01-15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铁路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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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办字〔201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保障铁路运行安全,现就铁路行业安全监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市地方铁路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县区履行铁路建设安全属地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途径我市境内干线铁路建设的协调服务及铁路平交道口的改造和安全管理工作。市经信委负责指导协调全市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铁路沿线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协调和处理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事项,做好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工作;积极配合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做好铁路建设期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铁路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铁路沿线乡镇(街道)加强铁路安全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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