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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临沂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2018-2020年)
索引号 852681291/xtmlwh/2018-0000014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体育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临政办字〔2018〕60号
成文日期 2018-05-15 发布日期 2018-05-17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发展临沂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2018-2020年)

临政办字〔2018〕6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举措,也是扩大足球人口和实现足球中国梦的基础工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开展以来,我市积极响应、扎实推进,校园足球有了新的进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发展到98所,经常参加足球运动的学生达到30万人以上,初步形成了“以普及为导向、以教学为关键、以赛事为支撑、以考评为保障”的校园足球发展格局。但从总体看,全市青少年校园足球依然面临普及面不广泛、育人功能发挥不充分、竞赛体系不完备、师资力量不充足等问题。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5〕6号)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的通知》(鲁发改社会〔2017〕416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校园足球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快发展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发展校园足球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素质教育、引领学校体育改革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充分发挥足球的育人功能,遵循人才培养和足球发展规律,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激励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大力普及足球运动,培育健康足球文化,弘扬阳光向上的体育精神,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为提升人口素质、推动足球事业发展、振奋民族精神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坚持把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运动技能、促进学生人格发展作为基本要求,把创新人才培养、扩大培养规模、加快培养速度作为重要任务,科学谋划,全面推进。明确“12345”工作目标,即:到2020年,创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和1个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达到200所,5-7人制人工草坪足球场地达到300个,在校专职足球教师达到400人,全市经常参加足球运动的学生达到50万人以上。基本建成符合人才成长规律、青少年广泛参与、运动水平持续提升、体制机制充满活力、基础条件保障有力、文化氛围蓬勃向上的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体系。

(三)实施原则

1.分级管理。建立市、县、校三级管理机制,多模式发展。

2.分类指导。对校园足球活动的师资配备、场地设施、经费保障、教学竞赛、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等进行分类指导,标准目标明确,措施落实到位。

3.分步实施。利用三年时间,培育典型、取得经验,鼓励、支持县区开展足球传统校、“一校一品”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形成典型带动、多模式并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实施普及程度增量行动

1.统筹推进。统筹城乡区域布局,统筹各级各类学校,统筹各类社会资源,合力推进校园足球的普及程度。鼓励有基础的县区和学校探索实践,加大对农村学校的帮扶力度,着力扩大校园足球的覆盖面。鼓励和支持各年龄段学生广泛参与,积极开展青少年女子足球运动,让更多的青少年体验足球生活、热爱足球运动、享受足球快乐。以普及校园足球示范带动校园田径、篮球、排球等其他体育运动项目的综合发展。

2.特色引领。继续遴选申报一批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支持其加强建设、深化改革、提高水平、办出特色,并充分发挥其骨干、示范作用,引领带动全市校园足球发展。积极创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创建国家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先行先试,积累经验,整体推进全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发展。实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带动战略。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建立校长任组长的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完善校内足球管理制度,规划、指导足球工作;成立以体育教师为骨干成员、班主任及其他任课教师参与的校园足球工作组,制定并实施学校校园足球活动计划。

3.文化带动。把开展竞赛、游戏等形式多样的足球活动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让足球运动融入学生生活、植根校园文化土壤。大力发展学生足球社团,鼓励学校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搭建信息平台,报道足球活动、交流工作经验、展示特色成果,积极营造有利于校园足球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校园足球对外交流,推动校园足球与先进俱乐部、先进城市之间的交流,引进先进的足球理念、足球文化、训练方法、竞赛体制、管理模式。建立培训交流平台,邀请知名足球评论员、记者开设“足球大讲堂”、“足球论坛”,邀请著名球队、球星进校园开展足球交流活动,逐步形成多渠道、宽领域、深层次的足球对外交流格局。

(二)大力实施教学训练增质行动

1.深化教学改革。各学校特别是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把足球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积极推进足球教学模式多样化。有条件的学校要开展以足球为特色的“一校一品”体育教学改革。小学和初中应保证每周安排不少于1节足球课、每周至少3次足球大课间或课外活动;高中体育课实行专项化教学改革,首先保证开设足球课,学校每周必须开展足球大课间或课外活动。要科学统筹足球教学与其他学科教学,在课时分配、教师配备、教学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为足球教学改革创造良好条件。要根据《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学指南(试行)》和《学生足球运动技能等级评定标准(试行)》,规范指导校园足球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鼓励各地各校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开发高质量的足球教学共享资源,逐步实现优质足球教学资源全覆盖。依托有条件的单位建立校园足球运动研究基地,加强理论与实践研究,提升校园足球运动发展的科学化水平。

2.加强课外训练。各学校要把足球运动作为学校大课间和课外活动内容,妥善处理好学生足球训练和文化学习之间的关系,开展校园绿荫行动,充分利用周六、周日及节假日时间,组织足球社团、足球队进操场开展训练、比赛活动,聘请高水平志愿者、教练员到学校指导训练。要建立班级、年级和校级足球队,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组建女子足球队。各县区和学校要制定科学的校园足球训练计划,合理组织校园足球课余训练,为喜欢足球和有足球潜能的学生提供学习和训练机会。

3.畅通成长通道。各县区和学校要注重发现、选拔和重点培养学生足球运动苗子,组建县区和学校学生足球运动队,开展多种形式的集训、比赛和交流活动。组织全市性校园足球夏令营、冬令营活动,聘请国内外高水平教练集中培训各县区选送的优秀学生足球运动苗子。建立体育、教育和社会相互衔接的人才输送渠道,拓宽校园足球学生运动员进入各级后备人才梯队的通道。研究制定校园足球运动员注册和进入各级后备人才梯队的管理办法,建立校园足球与专业足球运动员注册共享机制,保护学生、学校、俱乐部的合法权益。

4.健全激励机制。自2018年秋季七年级入学新生起,把足球纳入初中升高中选测项目,把学生足球课程学习情况纳入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激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园足球活动。完善并拓宽小学、初中、高中足球特长学生的升学路径,允许足球特长生升学录取时在一定范围内合理流动,获得良好的特长发展环境。拓展足球特长学生外出学习渠道,支持参加全国及国际校园足球赛事和交流活动。

(三)大力实施赛事组织增效行动

1.坚持赛事丰富多彩。各县区和学校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足球竞赛活动,构建包括校内竞赛、校际联赛、区域选拔在内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学校要利用运动会、体育节等形式,促进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小学低年级学生参加校内趣味性足球活动,小学三年级以上和初中、高中学校,要分别建立班级、年级代表队,参加年级教学比赛以及校际邀请赛、对抗赛等赛事。足球特色学校,要建立校级足球代表队,参加校际及县、市、省等各级足球联赛。鼓励和支持学校参加社会组织举办的足球赛事和公益活动,加强与国内外组织和专业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组织或参与国际国内青少年足球赛事活动。

2.确保赛制稳定规范。要规范竞赛管理,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衔接、规范有序的高中、初中、小学三级校园足球联赛机制。实行赛事分级管理,建立学校、县区、市三个层级的校园足球竞赛制度。小学阶段联赛范围原则上不出县区,初中阶段联赛范围原则上不出市。各县区和学校要认真组织实施区域内的校园足球竞赛活动,注重校园足球赛事与其他赛事的有机衔接。

3.维护赛纪公正严明。完善竞赛监督制度,确保校园足球联赛公平、安全、文明,使足球运动真正成为青少年学生体验、适应社会规则和道德规范的有效途径。完善裁判员公正执法,教练员、运动员严守赛风赛纪的约束机制。规范青少年的观赛行为,倡导遵纪守法、文明守纪的竞赛风气,形成良好的校园足球竞赛氛围。

(四)大力实施条件保障增容行动

1.多渠道配备补充师资。各县区和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配足补齐校园足球专兼职教师。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应至少配备1名足球专业教师,并选聘足球课余训练指导员,安排足球专业教师参加专项培训,其他学校配备能满足教学需要的专业或经过专业培训的足球教师。鼓励专业能力强、思想作风好的足球教练员、裁判员,以及有足球特长的其他学科教师和志愿人员担任兼职足球教师。学校在体育教师招聘中,可优先聘用退役优秀足球运动员。

2.多形式培养培训师资。实施校园足球师资专项培训计划,组织开展足球教师教学竞赛、经验交流和教研活动,着力提升足球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和综合职业素养。加强与北京体育大学等机构、高校合作,聘请国内外高水平足球专家培训校园足球教师、教练员、裁判员。选派部分优秀青少年校园足球管理人员、教师、教练员、裁判员到国内外参加专业培训和交流活动。定期评选校园足球“十佳校长”、“十佳教练”和“先进工作者”。

3.多路径改造场地设施。各县区要把校园足球活动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区域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城镇化建设和全民健身场地建设总体规划,加强社区青少年足球场地建设,在现有的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建设中规划建设好足球场地设施。按照因地制宜、逐步改善的原则,加大校园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建设5-7人制校园足球场地,鼓励建设充气式、笼式等小型多样的足球场地设施,创造条件满足校园足球活动需要。

4.多层次共建足球资源。各县区要统筹体育场地设施资源的投入、建设、管理和使用,鼓励依托学区建立青少年足球活动中心,同步推进学校足球场地向社会开放和社会体育场地设施向学校开放,形成教育与体育、学校与社会、学区与社区共建共享体育场地设施的有效机制。

5.多方面筹措足球经费。各县区和学校要统筹安排相关经费,加大对校园足球的投入力度,确保校园足球改革发展有序推进。财政部门积极支持校园足球改革发展,2018—2020年,市财政从市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1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校园足球事业发展,并接受企业和社会团体资助。各县区要统筹安排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等相关经费,加大对校园足球的投入,对校园足球改革发展给予倾斜,积极支持校园足球场地建设与维护、师资培训、校园足球训练、各级联赛举办、学生运动伤害保险购买、足球交流活动开展、宣传和奖励等,探索多方筹措支持校园足球发展的经费投入机制。各县区要优化教育投入结构,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逐步提高中小学学校经费保障水平,支持学校开展足球教学、训练和比赛。鼓励、引导有关企业、足球俱乐部等社会机构资助校园足球发展。

6.多角度加强安全保障。各县区和学校要加强校园足球运动伤害风险管理,制定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强化运动安全教育、检查和管理,切实增强学生的运动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健全完善保险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提升校园足球安全保障水平,解除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后顾之忧。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临沂市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各级校园足球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执行领导小组决策,协调督促成员单位,积极推动各项任务落实。成立临沂市校园足球专家委员会,加强对校园足球的指导,强化校园足球工作质量监测,定期发布全市校园足球发展报告。鼓励支持各县区和学校成立校园足球俱乐部、联盟等,推动校园足球发展。

(二)明确工作责任

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校园足球主管责任,负责校园足球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体育部门要发挥人才和资源优势,加强技术指导、行业支持和相关服务。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编制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支持校园足球场地建设。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推动校园足球工作的经费支持政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加大宣传支持力度,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共青团系统负责组织或参与开展校园足球文化活动。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校园足球纳入教育督导指标体系,制定校园足球专项督导办法,定期开展专项督导。

(三)争取多方支持

各县区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多渠道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支持校园足球发展。要充分发挥职业足球俱乐部、足球学校、体育运动学校在足球人才培养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体育俱乐部、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联合开展有利于校园足球发展的公益活动。完善相关政策,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校园足球领域。

(四)营造良好环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校园足球的重要意义、发展理念、功能作用、特色文化和经验做法,及时报道和播出学生足球赛事,鼓励影视行业和社会企业拍摄有关校园足球题材的影视作品,在广大青少年中掀起爱足球、看足球、踢足球的热潮,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校园足球发展的浓厚氛围。

 

附件:临沂市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附件

 

临沂市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常红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俊献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接待办主任

尹传斌 市教育局局长

刘艳芬 市体育局局长

成 员:杜以坚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市政府总督学

陈景山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 辉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赵丽明 市财政局调研员

魏 强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

赵爱国 市体育局副局长、市体校校长

李晓东 共青团临沂市委学少部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陈景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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