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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
索引号 | 852681291/xtmlwh/2018-000002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临政办字〔2018〕67号 |
成文日期 | 2018-05-22 | 发布日期 | 2018-05-23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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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办字〔2018〕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现将《临沂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 临沂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临沂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临发〔2016〕26号)要求,制定该计划。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和实名制,再削减2-3批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深入推进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推广民生事项“整链条”办理模式,切实推进部门自建政务服务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数据集成,优化审批环节和流程,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规范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进“两单”融合。(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在有条件的县区探索成立集中统一的行政审批机构,实现“一个主体对外、一枚印章审批、一个平台服务”。(牵头单位:市编办) 3.全面深化机构改革,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整合职能相近的机构,解决机构设置过细、部门各自为政和职能交叉、推诿扯皮等问题。(牵头单位:市编办) 4.推动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推行事中事后监管“六双”模式,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信息化+标准化”全覆盖。(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5.深化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府部门间的应用,实现“一个部门发照、所有部门流转”。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6.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执行全省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成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公示,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质监局) 7.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改革,推进监管平台信息化建设,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体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8.建立健全村级自治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9.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开展涉金融领域问题专项治理,规范政府举债行为,优化金融生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做好信访问题就地解决、“雪亮工程”延伸应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安基础建设三年攻坚战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扎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捍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 10.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蓝天、绿水、净土保卫战,开展散煤、“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行动,统筹推进扬尘治理、机动车治理和秸秆禁烧,严格落实“河长制”,深入贯彻落实“水十条”、“土十条”。(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1.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科学编制年度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加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做好立法项目审查、审议和报备等工作。发挥好政府立法重要作用,拓宽公众有序参与地方立法的途径和方式。(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12.出台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进行合法性审查。(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13.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等制度,定期发布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及时公布已出台的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建立全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14.结合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三、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 15.编制公布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16.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17.完善外聘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强化市委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考核管理,提升法律顾问履职能力。(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8.根据中央和省改革部署要求,结合机构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完善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牵头单位:市编办) 19.深入推进执法信息统一公示,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真实、规范、完整记录,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做出前全部经过法制审核。(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20.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理顺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关系。(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21.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动态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完善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22.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和科技建设等方面的投入。(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3.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积极配合监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调查等工作。自觉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2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活动,依法纠正行政许可(审批)领域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25.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强化预算绩效考核管理,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模式。(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26.继续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强新旧动能转换、“三大攻坚战”、全面从严治党等领域的审计监督。(牵头单位:市审计局)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7.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大问题的治理。(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 28.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理性按程序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信访局) 29.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加强统计分析,加大纠错力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30.落实《临沂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推动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31.推进仲裁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案件办理效率,优化仲裁员队伍结构,不断提高仲裁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3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打造人民调解便民化平台,积极推行“互联网+人民调解”模式,巩固和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33.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规范信访工作程序,集中开展信访积案排查化解,推进网信系统平台建设,建立“诉访分离”和“分类处理信访问题”衔接工作机制,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34.强化政府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按照《关于完善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要求,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增强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35.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增强新录用公务员的法治理念。(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36.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题培训。(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八、加强组织保障和完善落实机制 37.落实党的十九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及时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并将报告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38.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展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强化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提升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公众认可度。(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39.大力开展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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