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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852681291/xtmlwh/2018-000003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临政办字〔2018〕74号
成文日期 2018-06-06 发布日期 2018-06-06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字〔2018〕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2018年全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全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临沂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工作规定》(临政发〔2015〕27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疏堵结合、禁用互促的原则,以秸秆不焚烧、资源不浪费、环境不污染为目标,着力强化政策引导、执法检查、机制创新、宣传教育,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

二、工作任务

建立完善市、县、镇街、村居四级控制秸秆禁烧责任体系,严格监督管理,确保“不见火光、不见黑斑”。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则,严惩“第一把火”和“卫星通报确认秸秆焚烧火点”。以耕地地力提升和秸秆综合利用为根本任务,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作肥料、青贮发酵做饲料、生产食用菌做基料、加工转化做原料等,积极应用秸秆沼气、秸秆固化、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化利用技术,扩大秸秆消化量,做到变废为宝,实现“以用促禁”,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其中,完成秸秆切碎还田600万亩,建设青贮池2万立方米,全株青贮玉米收储面积5万亩,新建规模化秸秆打捆收储点100处,肥料化利用秸秆200万吨。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措施,全力抓好“三夏”“三秋”和冬春季节的秸秆禁烧。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属地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工作职责,认真执行昼夜巡查、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网格化管理、群防群治等工作制度。加强中心城区周边、县城周边、机场航空通道、重点旅游通道、高速公路及国省干线公路沿线、相邻省市交界区域、县区之间结合部的督导检查,及时查处、通报情况和问题,通过新闻媒体报道焚烧秸秆案件的查处情况,达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对拒绝、阻碍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深入细致地做好秸秆禁烧与利用宣传,形成更加浓厚的秸秆禁烧与利用社会氛围,努力使群众从怕罚“不敢烧”转变到要用“不想烧”。各县区、开发区要建立秸秆禁烧监测点,招聘专人进行秸秆焚烧火点监测,及时发现、通报焚烧火点,特别是在小麦、玉米集中片区,都要至少建立一处监测点。各县区、开发区要绘制本辖区秸秆禁烧地图,进一步明确地块、责任人、禁烧任务,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村与农户之间要签订禁烧协议,从源头确保秸秆不焚烧。

(二)加大投入,切实搞好小麦、玉米、水稻秸秆的综合利用。突出小麦、玉米、水稻秸秆的快速、及时、有效利用,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充分调动企业、合作社和农民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夏季麦秸利用,重点抓好机械切碎还田,积极组织机手加装秸秆切碎还田装置,全面实施秸秆切碎还田作业信息化监测。同时,积极做好打捆收储,作为食用菌基料、果园覆盖物、生物质发电、造纸原料等方面的利用。加快推进秸秆清洁能源化利用工程,进一步搞好秸秆沼气化、秸秆固化、秸秆热解气化等技术应用。对秋季玉米秸秆利用,除扩大机械切碎还田外,重点引导养殖企业、养殖大户与农户签订秸秆利用合同,建设青贮池进行青贮饲料化利用。继续组织、引导农民利用水稻秸秆打苫子、织草绳等。

四、时间节点

(一)组织发动阶段(麦收前)。制定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方案,逐级签订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责任制、包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动员部署,搞好宣传发动,做到机构、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集中督查阶段(夏秋作物收获期间)。各县区、开发区要坚持领导带班,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组建巡查队昼夜巡查,依法查处违规焚烧行为。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包片督查制度。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于每天9时前向市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组报送前一日巡查督查工作情况。

(三)日常巡查阶段(冬春季节)。各县区、开发区要积极做好冬季、春节秸秆非收获期的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坚决做到“五个不放松”:即督导巡查不放松、宣传教育不放松、责任落实不放松、群防群治不放松、严查严罚不放松,杜绝卫生保洁随意焚烧行为。做好秸秆“四离一集中”工作,确保秸秆“离田、离路、离河、离林”。

(四)总结考核阶段(年底前)。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形成工作总结,并于12月20日报市大气生态治理工作组。市大气生态治理工作组组织对各县区、开发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我市全域划定为秸秆禁烧区,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各县区、开发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要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部门、乡镇、村(居),落实到人、到地块,并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消除工作盲区、死角。要强化乡镇政府督导责任,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县区与乡镇、乡镇与村、村与户要逐级签订禁烧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农业、农机、畜牧部门负责指导秸秆收贮运体系建设、秸秆切碎还田、秸秆青贮氨化、秸秆能源化利用等工作,共同做好联络协调、信息收集、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发改部门负责积极争取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公安部门负责打击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对雾霾气候下的交通安全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及时消除秸秆焚烧造成的火灾隐患;财政部门负责筹措落实相关资金,并搞好资金使用监管。

(二)广泛宣传教育。各新闻媒体要在“三夏”和“三秋”期间开辟专栏、专版,对全市及各县区、各职能部门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跟踪报道。各县区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贴近生活的秸秆禁烧与利用宣传教育活动,将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及露天焚烧秸秆的法律责任、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方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加强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及时曝光反面事例和禁烧查处案件,不断强化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在全社会营造露天焚烧秸秆可耻、综合利用秸秆光荣的良好氛围,促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大财政投入。各级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大力实施小麦(玉米)秸秆切碎还田示范推广项目,对秸秆还田作业给予补贴,逐步扩大项目覆盖面,补贴标准每亩25元,其中市、县财政每亩分别补贴15元和10元。在中央财政购机补贴基础上,对进入山东省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的秸秆粉碎还田机械、秸秆打捆收集机具等实行累加补贴。积极推进秸秆打捆收储运工作试点,对开展青贮氨化的畜牧养殖户、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财政扶持项目。对按规定标准建设青贮池200立方米以上,且当年开展秸秆青贮业务的畜牧养殖场(户),按每立方米池容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市、县财政各负担25元,同一养殖场(户)年度享受市级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强化督导考核。三夏、三秋期间和冬春季节市里将派出秸秆禁烧和利用工作督导组,深入基层检查督导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等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农业、农机、畜牧、发改、财政、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市里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纳入临沂市现代农业综合考核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大气生态保护工作绩效进行督导考核。对责任落实、任务完成、绩效良好的县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绩效较差、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的县区,将根据《临沂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工作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依法依纪做出处理;各县区、开发区出现2个以上火点、乡镇(街道)出现1个以上火点的,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政府负责人。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完善长效机制。认真总结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经验,学习借鉴外地做法,制定全市秸秆禁烧工作预案,建立主动响应机制,每年夏收、秋收期间按照预案进入应急状态,宣传、巡查及网格化管理等按时间节点迅速启动。继续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把网格细化到村以下具体地块,搞好责任分解,加强责任落实,消除工作盲区。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财政部门设立秸秆禁烧巡查专项工作经费,对网格责任落实到位、未发生焚烧秸秆的,给予巡查员和网格员一定金额的补助;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出现问题的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出现问题反应及时、动作迅速。修订完善《临沂市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考核奖惩办法》,严格按照《奖惩办法》对各县区工作进行考核奖惩,推动全市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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