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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媒体曝光莒南县户籍手续办理有关问题核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xtmlwh/2018-0000024 主题分类 人口、妇女儿童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临政办字〔2018〕123号
成文日期 2018-08-13 发布日期 2018-08-13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媒体曝光莒南县户籍手续办理有关问题核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临政办字〔2018〕1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8月11日,《大众日报》刊发《前后一个月,奔波四部门,办个户口本为何这么难?》的文章,对莒南县政务服务工作过程中有关问题进行了报道。经调查核实研究,莒南县政府对存在工作不尽责、不尽职、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7月4日,莒南县文疃镇北店村村民张记锋到文疃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因户籍民警张楠出差,由协助办理户籍业务的辅警郑成英受理。根据《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当事人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因当事人张记锋出具的村委证明没有具体到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辅警郑成英要求当事人张记锋把内容补充完整,重新开具房屋证明材料,并告知其需要准备的其他有关手续。当事人张记锋到村里重新开具房屋证明后回到文疃派出所,辅警郑成英告知需文疃经管站盖章,当事人张记锋盖完章后又返回文疃派出所,因查不到其父亲的房屋确权信息,辅警郑成英告知此情况需到国土部门开具房屋确权证明。7月16日,当事人张记锋再次来到文疃派出所,称国土部门人员答复不用开具房屋确权证明直接办理户籍业务即可,辅警郑成英把情况记录下来,告知其一周内等待电话通知,并给当事人张记锋立户审批表,要求填写表格内容到村里盖章后送回派出所。7月22日-24日、25日、27日、31日,当事人岳父先后电话询问、现场询问,因村居提供的房屋位置坐标颠倒、办理人员外出处警等原因,7月31日由负责“一标三实”工作的辅警陈帅达核实后更改了坐标,8月3日办结分户手续。

二、问责处理情况

1.负责协助办理户籍业务的文疃派出所辅警郑成英,因业务不熟悉、服务意识不强造成群众办事难,予以辞退。

2.负责协助“一标三实”工作的文疃派出所辅警陈帅达,因工作不尽责、不尽职、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误,予以辞退。

3.负有直接管理职责的文疃派出所所长崔永强,因违反规定安排无执法资格的辅警从事户籍工作并造成重大负面影响,予以免职并调离文疃派出所。

4.被指派兼顾户籍工作的文疃派出所教导员薛清宗,因工作不到位、不尽责,予以行政记过处分。

5.负有直接责任的文疃派出所户籍民警张楠,因对协助办理户籍业务的辅警指导、管理不到位,予以行政记过处分。

6.负有直接管理职责的莒南县公安局户政大队大队长杨海涛,因对户籍员、协管员的培训指导不到位,予以内部通报批评,并诫勉谈话。

7.莒南县公安局分管文疃派出所的负责人、分管户政大队的负责人,因管理、指导不到位,予以内部通报批评,并诫勉谈话。

8.责令莒南县国土资源局分管负责人向单位党组作出深刻检讨,对文疃国土所、涝坡国土所负责人停职检查,待调查完成后,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从严进行责任追究。

9.文疃镇分管国土资源、派出所的负责人,因管理、指导不到位,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10.责令莒南县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文疃镇党委政府向莒南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讨。

三、有关要求

以上通报的典型问题,反映出一些县区和部门单位有关人员服务意识不强,作风不严不实,工作不细致、不到位,导致群众多头跑、往返跑,对全市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推进和有关问题整改。

一要加快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工作。近期《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等媒体聚焦“一次办好”改革,连续曝光全省各地政务服务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堵点。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连续召开多次会议、印发一系列文件进行具体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把“一次办好”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严格标准时限,严把服务质量,确保改革扎实有序推进。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亲力亲为,对改革推进中的重大问题亲自研究,对重要任务落实亲自督导,确保各项工作快推进、早见效、不出问题。

二要全面排查整改。莒南县政府要结合报道指出的有关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自查行动,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建立问题台账,逐一销号整改;要积极回应媒体监督性报道,及时公开调查处理结果和后续整改情况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各部门要按照“8月治标、9月治本、10月起巩固提升”的要求,全面进行排查,彻底查摆本县区、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落实,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排查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整改要精准有力、不留情面,确保在服务意识、服务效率、办事流程、工作作风、管理秩序等方面取得立竿见影、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要严格督查问责。要结合国务院新一轮大督查和全省营商环境综合评价,扎实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市督委办要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家评估、流程服务再现等方式,围绕工作作风、办事流程、服务态度、场所建设、事项进驻等方面,立即开展全面督查。市政府办公室、市职能办要建立日常调度、定期通报制度,每周调度一次改革进展情况,每半月或一月通报一次,实行量化排名,倒逼有关县区、部门单位落实责任、加快推进。市纪委监委要按照“不换思想就换人、不负责就问责、不担当就挪位、不作为就撤职”的要求,对我市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一查到底、严肃问责,在9月份集中问责一批、改正一批、警醒一批,为推进“一次办好”改革营造良好环境。

各县区和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整改落实情况,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8月17日上午12:00前报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孟翔,联系电话:8130920,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707室。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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