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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xtmlwh/2018-000005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临政办字〔2018〕158 号
成文日期 2018-09-16 发布日期 2018-09-16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临政办字〔2018〕1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农作物秸秆禁烧有利于大气环境质量、交通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近几年来,为治理农作物秸秆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各级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全市秸秆禁烧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我市秋收工作已陆续展开,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全市大气污染攻坚行动工作要求,有效防止大气污染,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做好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及时周密安排部署

要进一步提高对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视程度,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各级在积极支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秸秆禁烧监管,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考核机制,及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要通过召开工作会、现场会、调度会等形式对秋季秸秆禁烧专项治理工作迅速做出动员部署,层层进行发动,逐级分解任务,把工作落实到乡镇、村(居)和个人。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对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投入力度,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保障。

二、落实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

各级政府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逐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要领导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抓落实。要加强并完善县区(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组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县区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片、乡镇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干部包农户和地块的逐级包保责任制,特别是对城区周边、机场周边、铁路、公路两侧等重点区域,领导干部要全程包保,做到每个农户、每个地块都有人包保。设立举报电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第一把火”。对于责任人、包保人不作为以及发现火点不制止、不举报、有案件不处理的党员干部实行问责。

三、加大宣传,营造强大舆论氛围

要重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印发政府通告、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标语和横幅、设立禁烧标牌、出动宣传车等各种宣传手段以及网络、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危害、综合利用的途径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和守法意识,增强禁烧秸秆的自觉性,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开展巡查,加强禁烧应急管控

各县区、开发区要成立秸秆禁烧督导组,组建巡查队,安排巡逻车,深入田间、农户,坚守一线,对所辖区域进行督导巡查,对重点监管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有效管控、及时制止和严厉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做到以地定人、以火查人,严防死守,严厉处罚,保证秸秆禁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要全面实行应急管控,发生重污染天气时,要立即启动秸秆禁烧管控应急响应,建立上下联动、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国省道、高速公路两侧、铁路沿线、机场及城市(包括县城)周边等重点区域范围内无焚烧秸秆火点;发生大气重污染I级响应时,确保全市范围内无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五、标本兼治,搞好秸秆回收利用

要坚持“以禁促用、以用促禁、标本兼治”的原则,抓紧搞好田间秸秆收储,组织动员农民清运田间剩余秸秆;加大引导和扶持,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方案》(鲁农财字〔2016〕39号)、《临沂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工作规定》(临政发[2015]27号)等文件精神,加大措施,多途径搞好秸秆回收利用。在国省道、高速公路两侧、铁路沿线、机场及城市(包括县城)周边等重点区域,要全部实行田间秸秆机械捡拾打捆回收利用或全部还田,建立起以秸秆打捆为重点、以转化利用为途径的“收、储、运”体系。同时,积极扩大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大力推进秸秆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力争使全市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

六、强化督导,严格实行考核奖惩

禁烧期间,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和市畜牧局等部门将组成市秸秆禁烧工作督导检查组,实行分线包保、分片督导,采取明查暗访、经常调度、定期通报等形式,督导检查各县区、开发区秸秆禁烧、收储运体系建设及综合利用工作情况。年底,市政府将对各县区、开发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考核。对任务完成好、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予以通报批评,并按规定对相关负责人实行约谈、问责。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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